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履行抗辩权成立则对方的履行请求权消灭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09:51:58 146 人看过

一、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履行抗辩权成立则对方的履行请求权消灭吗这个是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产生使对方请求权延期的效力,不具有消灭对方请求权的效力。

二、同时抗辩权成立要件

(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即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发生相互间的对价或牵连关系。双务合同的对价性,只强调履行和对待履行之间具有互为条件、互为牵连的关系,要求履行和对待履行在义务的负担上大体相等,但并不要求绝对相等,也不需要在经济上完全等价。这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前提。

(2)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正因如此,当事人未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而造成给付迟延的要付迟延责任;若一方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则要由另一方举证证明其已履行或对方负有先给付义务方可免责。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是同时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之一。只有当双务合同双方债务同时届期时同时履行抗辩权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和先给付抗辩权适用于有履行先后顺序的合同当中,不要求合同双方均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债务。我认为这里的未履行应作广义的理解,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和部分履行等情况。当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没有被完全正确地履行且其与另一方给付义务存在牵连关系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延缓其给付的义务。同时,还可以针对对方未完全正确履行合同造成的后果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一方还必须履行或提出履行其相应义务,表明其积极维护合同关系的态度。须对方对待给付是可履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设立就是为了促使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其债务,当对方的对待给付不可能或是给付已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就了没有意义,则要通过合同解除制度来解决。未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被排除。若一方已为部分给付,对方不对待给付有违诚信原则的就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给付。诚信原则还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忠实于合同关系,即使一方有违约的情况,对方只能推迟履行以等待抗辩事由的消灭而不得拒绝履行。可见,存在以下情况时排除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有先给付义务;双方所负义务无牵连性或对价关系,比如依据合同性质或约定,双方义务彼此独立无牵连关系则一方不为给付不能成为另一方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由;违反诚信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先履行抗辩权相关文章
  •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
    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一、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
    2023-03-25
    156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区别,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区别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先履行义务,对方有暂停自己履行合同义务的保留性权利。它与债的担保方式之一的留置权在形式上有所相似,都表现为不为给付,而其性质和内容上又有区别:(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属债权性质,是从属于双务合同,系相对权。它只对于主张双务合同上的反对权的特定人,有拒绝给付的相对效力。而留置权属物权性质,是绝对权。它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可留置其物,继续占有,对任何人均有权拒绝返还。(二)同时履行抗辩权之拒绝给付,可以是物,也有以是行为;而留置权之拒绝给付,一般仅限于物。(三)依同时履行所保证之债权,须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之相互反对债权。依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其基于何种原因而发生,不作严格要求,只以债权之发生,须与该物有所牵连关系即可。(四)抗辩权是基于公平原则,以使双方共同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宗旨为目的。留置权是以担保为目的。(五)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依义
    2023-02-19
    282人看过
  • 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先履行及不安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
    2023-06-07
    439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所谓不安抗辩权就是,若双方约定一方先为履行时,有先为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履行前发现他方的财产明显减少而有难为给付之虞时,可要求他方为对待给付或提供相当的担保。在他方为对待给付或提供相当担保前,该方得拒绝自己的给付。①《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合同确立的债务合法有效;第二,双方当事人互付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第三,合同成立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出现财务状况恶化且有难以履行合同的可能;第四,不安抗辩权须由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提起。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负有先
    2023-06-14
    319人看过
  •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吗?
    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叫强制履行、实际履行,是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守约方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方式。比如通过判决或裁决要求债务人交付货物、完成工作成果,或支付价款、报酬等。继续履行虽然是原合同履行的继续,但与当事人依约自觉履行不同。它是法律规定的对违约方的一种强制形式,介入了法律的强制力。不论违约方是否愿意,只要存在履行的可能就要履行,它表明了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是否要求继续履行,可以由当事人根据情况和需要加以选择。如果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以便使当事人实现订约时所期望达到的目的。但是,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继续履行。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
    2023-06-09
    288人看过
  • 抗辩权的履行
    连带之债
    一、在哪些范围内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租赁、雇佣等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也有适用余地;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可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债务承担情况下,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也可以适用于连带之债;当事人因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接触而产生的相互义务,若基于对价关系,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二、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了先交货后付款以及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条款,合同履行时,负有先交货义务的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在质量上有瑕疵,此时,买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其货款。
    2023-06-09
    164人看过
  • 对方行使不全能用履行抗辩权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案情】2008年8月,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签订了一份《杉木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向王某购买12万元的杉木。合同签订后,原告张某分二次向王某交付了价值7万元的杉木,还有5万元的杉木一直未交付。王某接受了张某交付的7万元杉木后,也一直未付杉木款,为此双方发生争执。于是原告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支付7万元的杉木款。被告王某则认为,双方没有变更合同内容,合同约定张某应当交付的是12万元的杉木,而不是只交付7万元的杉木,而且合同对双方履行义务的先后顺序也没有约定,所以,被告王某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张某交付余款5万元前,被告有权拒绝支付杉木款。【分歧】对是否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
    2023-12-23
    464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哪些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二)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一、三大抗辩权的要求有什么区别如下:1.主张权利人不同。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2.法律义务不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通知和
    2023-03-08
    164人看过
  • 先履行抗辩权的违约方式
    一、不履行抗辩合同履行期届至时,一方不履行,可能是因为丧失履行能力。此时合同应予以解除,履行抗辩已经丧失了产生的基础。如果不履行只是违约人拒绝履行,违约人尚有履行能力,另一方可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并要求违约人继续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被违约人产生了单方解除权。如合同继续履行仍能使被违约人得到预期利益,解除合同双方都没有好处,最佳的选择是要求违约人继续履行合同。在违约人继续履行前,被违约人有权中止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二、迟延履行抗辩迟延履行,又称给付迟延。一般认为,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迟延履行可以包括对以下两种情况的描述:其一,已届履行期而未履行债务。其二,债务已经履行,但未按规定的期限履行,履行时间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期限。这两种情况,都可以产生先履行抗辩权。这里所称的迟延履行,并不仅指双务合同作为交换代价的主给付,还包括附随主给付的其他义务。负
    2023-06-08
    131人看过
  • 后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以及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一、后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须是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2.须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依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多有先后顺序。如法律未有规定或合同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依交易习惯确定;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而非永久的抗辩权,只能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二、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在于:1.概念不同: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2.构成要件不同。3.适用条件不同。三
    2023-06-19
    70人看过
  • 合同抗辩权分类和履行原则
    一、合同抗辩权分类合同抗辩权分类包括:1.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履行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3.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3.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3丧失商业信誉;3.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抗辩权履行原则合同抗辩权履行原则有: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
    2022-06-22
    75人看过
  •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
    实践中特别需要重视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按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而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当事人中止履行合同本身存在两种可能性:行使不安抗辩权;违约。具体属于哪种,取决于对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把握妥当否。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一般是指一方缔约之后财产状况恶化,有难以对待给付的危险。至于恶化到何种程度,各国立法有不同的主张:一种观点认为,以支付不能及准支付不能为限。例如,瑞士债务关系法第83条限定为双务契约当事人一方之支付不能,尤其破产或扣押无效果,而因此财产之恶化至他方之请求权濒于危殆时。法国民法典第1613条限定为买受人破产或陷于支付不能状态,至出卖人濒于失去价金之急迫危险时。另一种观点认为,以对待给付请求权因相对人的财产状况根本恶化而濒f危殆为限。德国民法采取这种观点。我国民法典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扩大了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
    2023-02-20
    295人看过
  • 抗辩权的履行方式是如何的?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4-05-12
    462人看过
  • 先履行抗辩权对双方违约的限制
    一、先履行抗辩权对双方违约的限制(一)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律定义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对方的不履行行为,拒绝对方当事人请求履行的抗辩权。民法典上创设后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清晰地说明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的不履行与另一方中止履行合同的关系,这有助于正确区分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问题。(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范围包括两种情况:1、先履行方完全未履行自己的债务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范围涵盖后履行一方的全部给付义务;2、先履行一方已作出了履行,但履行不适当的,后履行方应根据双方不适当履行的具体情况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果不适当履行能满足后履行一方的部分利益的,后履行一方可针对不能获得满足的部分拒绝对方相应的履行要求,如果不适当履行使后履行一方的利益完全落空的,后履行方有权全部拒
    2023-05-06
    29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更多>

    #先履行抗辩权
    相关咨询
    • 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或者不履行抗辩权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30
      同时履行抗辩权: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或者不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又被称为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或者不履行抗辩权,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没有作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相应的履行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产生的理论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后者对前者的指导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在对方作出履行之前可以拒绝对方提出的履行请求,这样就能
    • 该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消灭是如何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7
      同时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 合同履行中一方向另一方请求不安抗辩权的,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措施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主要有: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先履行一方有证据表明自己履行了对方将不能履行或者不予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举证责任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
    • 2022年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 1.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了履行期限对方当事人事有的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双务合同双方的履
    • 你好,问一下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先履行抗辩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4-09-19
      一、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1、第一次效力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中止履行是暂停履行或延期履行,它并不同于解除合同,其目的不在于使既有合同关系消灭,而是维持合同关系。如果先履行方解除合同,则其行为构成违约,后履行方可要求其承担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