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渔业船舶注销登记要办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04:40:21 478 人看过

一、防城港渔业船舶注销登记要办多久

8个工作日

二、防城港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

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

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防城港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1.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

2.内陆渔业船舶证书

3.渔业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渔业船舶买卖协议或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文件

5.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

6.不再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书面声明

四、防城港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惠来县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船舶的船籍港。每艘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省级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渔业船舶管理实际确定省级以下登记机关的登记权限和船籍港名
    2023-05-28
    487人看过
  • 防城港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防城港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受理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渔业普通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6周岁;(二)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见附件6);(三)经过基本安全培训。符合以上条件的,由申请者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考试或考核,对考试或考核合格的,自考试成绩或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渔业普通船员证书。2、申请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长度不足12米或者主机总功率不足50千瓦渔业船舶的职务船员,年龄资格上限可由发证机关根据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适当放宽;(三)符合任职岗位健康条件要求;(四)具备相应的任职资历条件(见附件7),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符合以上条件的,由申请者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考试或考核,
    2023-05-18
    500人看过
  • 防城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
    一、防城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二、防城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办理流程(1)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申请人携带填写完整的《船
    2023-05-19
    198人看过
  • 防城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要办多久
    一、防城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二、防城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第六条:“船舶检验分别由下列机构实施:(一)船检局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三)船检局委托、指定或者认可的检验机构。前款所列机构,以下统称船舶检验机构。”第七条:“中国籍
    2023-05-18
    106人看过
  • 防城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受理条件有哪
    一、防城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依据渔船船用产品的不同特性将其划分为A类、B类、C类三种,并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1.A类产品需经渔船检验机构认可,并需查验渔船船用产品认可证书方可装船使用。属于A1类的(单台发证),取得认可证书后按照出厂检验方式进行检验。属于A2类的(批量发证,限制500台(件、套)以内),采取出厂检验或不定期抽检方式进行检验。2.B类产品需经渔船检验机构认可,并需查验产品合格证方可装船使用。3.C类产品需查验产品合格证方可装船使用。二、防城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2023-05-18
    467人看过
  • 防城港企业注销登记如何规定
    一、防城港企业注销登记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其授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
    2023-05-18
    389人看过
  • 珠海万山区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手续是什么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分厅(http://www.zhws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申请补齐材料后重新登录网站提出申请。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结论。对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渔业船舶船名核准书;经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受理窗口领取渔业船舶注销/中止证明书。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
    2023-05-11
    135人看过
  • 惠州惠城区渔业船舶登记办理有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所有的渔业船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渔业船舶,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二、办理机构惠城区畜牧兽医与渔业局三、办理时限20(工作日)四、办理费用不收费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
    2023-05-28
    88人看过
  • 防城港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注销要办多久
    一、防城港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注销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二、防城港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注销受理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023-05-18
    69人看过
  • 盐城办理渔业船舶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盐城办理渔业船舶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不收费二、盐城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第五十四条渔业船舶登记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附件扩大免征
    2023-05-13
    250人看过
  • 封开县渔业船舶登记办理手续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封开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广东省内河渔业船舶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
    2023-05-28
    332人看过
  • 防城港上思县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
    一、防城港上思县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当场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4、责任股室承办人审查。需要抽查考核的,组织其参加考核,公布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考核时间3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间)5、责任股室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3个工作日)6、业务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2个工作日)7、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制作渔业船舶船员证书,在申请人缴纳费用后向其送达证书或书面告知不同意决定(限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二、防城港上思县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受理条件申请渔业职务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
    2023-05-18
    407人看过
  • 汕头潮阳区渔业船舶国籍登记办理时限多久
    一、办理时限5(工作日)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潮阳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申请补齐材料后重新登录网站提出申请。3.获取办理结果经区渔政部门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现场或邮寄领取《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证书》。4.监督检查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四、第五、第六条,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将采取实地核查监督措施,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审批或备案目录、检查实施情况和对违反规定未履行审批(备案)手续。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渔港监督股提出申请,提
    2023-05-28
    406人看过
  • 防城港企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防城港企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二、防城港企业注销登记的流程1、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2、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其次,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再次,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4、完成清算分配方案。首先,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其次,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再次,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
    2023-05-14
    182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注册船舶登记是否要先登记其他船舶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
      根据我国法律,下列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登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船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船舶。但该法人注册资本中有外商配资的,中方投资人配资额不得低于50%。(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其他应注册的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
    • 船舶注销登记如何取消?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7
      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船舶所有权转移时,原船舶所有者应持有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船口港船舶登记机关应注销船舶在船舶登记簿上的所有权登记及相关登记,收回相关登记证书,向船主发行相应的船舶登记注销证书。对于国外出售的船舶,船舶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具体
    • 船舶注册登记在哪办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9
      船舶登记到船舶登记机关登记,各地船舶登记机关请咨询当地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 船舶登记注册要怎么做?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船舶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船舶。但法人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国投资者出资额不得低于50%。(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其他船舶应当登记。军事船舶、
    • 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