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的种类和区别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14:21:38 393 人看过

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

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比如同时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是。从属抗辩权只是就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的债权而言具有从属性,但就另一方的债权而言则没有从属性。

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

一时抗辩权,又叫延缓抗辩权、延期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行使抗辩权暂时拒绝相对方的请求。一旦相对方已为对待给付并提出请求给付时,则一方无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方的请求立即发生效力。不安抗辩权也属于一时抗辩权,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因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显形减少而有难为对待给付之情形时,在他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拒绝他方的请求。一旦他方已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则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的不安抗辩权立即消灭,他方的请求权立即发生效力。再比如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人可以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行使抗辩权拒绝主债权人的请求。一旦主债权人已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则先诉抗辩权立即消灭,请求权发生效力。

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法定抗辩权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比如地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时效完成抗辩权、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的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等。

约定抗辩权则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契约自由原则而约定的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依法律规定而产生,没有任何疑问。值得研究的是,抗辩权是否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约定而产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2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一时性抗辩权的种类
    其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如买卖合同,出卖人在买方未支付价款之前,有权拒绝交付并继续保留已出卖的标的物。其二,检索抗辩权,亦称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财产诉诸强制执行,或在有物权担保时先执行物权担保,只有当前两种情形仍不能满足债权时,保证人才履行债务。其三,不安抗辩权,是指依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先履行其债务,在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因故恶化时,应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履行对待给付,否则可拒绝自己债务之履行的权利。一、履行抗辩权的有关内容有什么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25条规定:当事人
    2023-03-04
    183人看过
  • 抗辩权与抗辩在民法中的含义和区别
    二者的区别如下:1、对抗的内容不同。抗辩的对抗内容体现在:对方的权利未发生,或者对方的权利虽然曾经发生过,但已因某种事由而消灭。而抗辩权是请求权的对抗权,其对抗内容体现在:虽然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是自己依据抗辩权享有拒绝给付的权利。2、是否需要当事人自行主张方面不同。诉讼中,事实抗辩无需当事人主张,法官可以主动援引。而抗辩权需要当事人自行主张,法官不可主动援引。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虽然都是针对双务合同中有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适用,但两者之间的区别是较为明显的。一方面,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另一方面,在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不仅要互负债务,而且双方的债务应形成对价关系,这样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才有权拒绝其
    2023-07-19
    110人看过
  • 反诉和抗辩的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一、抗辩与反诉抗辩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用来对抗原告的请求或者使原告请求权发生延期效力的主张,是程序上的一种对抗主义。抗辩可分为诉讼程序的抗辩和诉讼请求的抗辩,前者虽然不能使原告的请求权归于消灭,但可以促使原告的请求权发生延期效果;后者则有可能直接导致原告请求权不能完整地实现或者归于消灭。抗辩对本诉具有依附性,原告撤诉后,抗辩也就不复存在,抗辩只能在本诉原告诉请范围内要求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抗辩不存在是否受理的问题,凡针对原告诉请提出的抗辩,法院均应予以审理。反诉则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以本诉原告作为被告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从民法理论上去探寻,反诉提起的条件一般包括:①提起反诉的主体只能是本诉的被告;②反诉诉请应当与本诉的诉请具有牵连性,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请或诉请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没有此种联系,应视为另一个案件,不能认定为反诉;③反诉只能向审
    2023-04-12
    200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种类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不安抗辩权种类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不安抗辩权又叫什么不安抗辩权,亦称“保证履行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发现对方的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债务履行能力明显降低等情况,以致可能危及债权的实现时,可主张要求对方提供充分的担保,在对方未提供担保也未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履行。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特征有哪些1、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异时履行的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同一合同中互负债务,存在先后履行债务的问题。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适用于单务合同,不适用于同时履行的合同。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行使的权利,着重于保护履行义务在前一方的利益。2、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未届履行期限。不能对待给付仅仅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一种现实,不必到对方已经支付不能时才允许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一方的不能对待给付,并非履行期届满时的现实违约,它所直接侵害的权利是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期待
    2023-06-01
    492人看过
  • 区别形成权和抗辩权的特点
    形成权和抗辩权区别是:1.意义目的不同;2.范围不同;3.概念不同,抗辩权以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为依据,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形成权是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区别先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区别有:1.概念不同(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2)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2.构成要件不同(1)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为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2)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为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3.适用条件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023-07-06
    408人看过
  • 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的区别是什么
    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抗辩事由不同。对物抗辩由于票据自身发生缺陷或票据行为发生缺陷;对人抗辩出于持票人未按照交易合同履行其义务而有违约行为。2、抗辩范围不同。对物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所有的票据持有人;对人抗辩票据债务人只能对特定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等其他区别。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票据抗辩】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
    2022-06-28
    161人看过
  • 抗辩权的种类如何划分?
    抗辩权的分类如下:(一)抗辩权根据其是否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二)根据其行使效力的不同,抗辩权可分为永久抗辩权和暂时抗辩权;(三)抗辩权是根据法律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而生的,可以分为法律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民法抗辩权同时履行,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后抗辩权的适用情况是怎样的,法律如何规定的后抗辩权的适用情况是怎样的(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2)由一方当事人先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一般会存在先后的顺序。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并且合同也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以根据交易习惯确定;(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后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的抗辩权而非永久的抗辩权,只能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一旦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也就消失了,履行顺序在后的当事
    2023-07-05
    353人看过
  • 抗辩和反诉的区别是什么
    抗辩和反诉的区别如下所述:1.二者的性质不同。反诉的本质属性是诉,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抗辩不是一种请求权,而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是一种诉讼权利,无论如何抗辩,都不会产生新的诉讼请求。2.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本诉的被告因反诉理由成立而与本诉的原告处于同等的诉讼地位,成为反诉的原告。而在抗辩中,抗辩者不可能改变其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无论其如何抗辩,始终是被告。3.二者提起的时间不同。反诉只能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提起,而抗辩意见则可以在一审、二审、重审、再审的任何时候提出。4.二者的处理方式不同。法院受理反诉后,当事人必须交纳诉讼费用,法院必须依法对之做出明确的裁判。而作为抗辩,当事人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其是否成立,法院不需对其另行做出裁判。5.二者的独立性不同。反诉与本诉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审理而另行起诉,具有独立性。本诉的撤诉或者不成立,不影响反诉的存在。而抗辩只能在已提起的诉讼程
    2023-06-14
    228人看过
  • 抗辩权的含义和类型
    抗辩权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从属抗辩权只是就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的债权而言具有从属性,但就另一方的债权而言则没有从属性。(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一时抗辩权,又叫延缓抗辩权、延期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法定抗辩权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对抗请求权的权利。而约定抗辩权则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契约自由原则而约定的对抗请求权的
    2023-04-04
    60人看过
  • 债权债务抗辩权种类区分方法
    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举个例子: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可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这种抗辩权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因此叫做永久性的抗辩权。延期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是永久可以抗辩。延期性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还有先诉抗辩权等。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的一项权利,跟前三种抗辩权的性质还不太一样。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这三种抗辩权都属于一时性(延期性)的抗辩权,又名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它们只是在双务合同中适用。
    2023-04-21
    429人看过
  • 抗辩权的种类有几种,具体怎么定义的
    依照法律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称为抗辩权:首先,同时履行抗辩权。这是指当双方当事人分别负有对等并且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时,没有确定的履行顺序之时,他们应同时履行各自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中任何一方在另一方尚未开始履行前,就表示拒绝履行自己的对应义务,那么这也是被允许的。同样地,若一方在另一方履行债务的过程中,发现其行为未能达到约定标准,也有权力表达出拒绝其继续履行相应义务的意向。其次,顺序履行抗辩权。这一权利存在于当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债务具有明确的先后履行次序时。具体来说,若依照法律或协议规定,某位先履行义务的人在未完成其份内义务的情况下,后续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拒绝履行其各自的职责。而当先行履行义务的人不严格按照约定执行,使得其债务履行效果不能满足期待时,后续履行义务的人同样具备拒绝他的对应义务的权利。最后,不安抗辩权。它特指当明文规定了先后履行顺序的两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时,如果前者
    2024-08-19
    96人看过
  • 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种类
    一、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种类合同的抗辩权类型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2、债务同时到期,可以同时履行;双方的对等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3、当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对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辩权。(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2、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这种顺序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按交易习惯能够确定。
    2023-06-08
    478人看过
  • 民法抗辩权种类的联系是什么?
    一、民法抗辩权种类的联系是什么?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1、目的相同无论何种抗辩权,其目的都在于能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维护交易次序,增进当事人之间的协作。2、适用范围相同三种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双务合同中,并且是因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三种抗辩权均只能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单务合同中无从发生。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对方当事人因此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由于抗辩权产生的基础在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在本质上的牵连性,因此抗辩权仅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各类单务合同及非真正的双务合同。3、权利效力相同此三种抗辩权均属于延期抗辩权而非永久抗辩权。因此均仅能使对方的请求权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行使,而不能消灭请求权也不能消灭自己所负担的债务,当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或提供提保后,抗辩权归于消灭
    2023-06-01
    389人看过
  • 票据抗辩的种类及其抗辩事由
    票据抗辩根据抗辩所依据事由的不同,可以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两类。(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4]可以看到,物的抗辩事由产生于“物”——票据,即票据本身存在着影响票据效力的事由,从而导致票据的绝对无效。当票据本身缺乏效力时,不论何人持票,票据债务人均可拒绝履行债务。对物的抗辩包括以下两类:1.任何债务人均可对任何债权人的主张行使的抗辩。这类抗辩的事由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票据无效:票据欠缺必须记载的事项;变更了票据不得变更的事项;票据金额的中文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票据上附加付款条件不合法等。(2)票据的付款期限未到。(3)票据的权利时效届满。我国《票据法》第17条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不行使权利,权利即消失。(4)票据已经依法付款。(5)票
    2023-06-14
    27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请求权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请求权与抗辩权的类型分别是怎么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抗辩权抗辩权,与请求权相对而言,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其特征为:一是抗辩权人对请求权的存在没有异议,而以另外的法律事实为依据拒绝履行义务;二是抗辩权的效力在于阻止请求权效力的发挥,但不以请求权为限。
    • 你好,问一下抗辩权的种类及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9-22
      种类: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
    • 种种类型的抗辩权是什么?怎么区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9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 抗辩权的种类与区别为什么性质不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05
      抗辩权的种类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抗辩权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有先后顺序以及提起抗辩的主体,三种都是保护当事人权利的方式。
    • 举例说明抗辩权和抗辩权的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4
      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阻碍请求权的行驶。“狭义的抗辩”的功能则在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存在。 2、是否主张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