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没有实物证据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4:42:10 101 人看过

若该案件警方在侦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实物证据,则可以将证人证言或犯罪嫌疑人口供以及办案记录作为证据。

但由于这些证据可信度远远低于实物证据,因此,毒品犯罪没有实物证据就要遵循无罪推定原则,法院有可能做出无罪判罚。

一、刑事案件中的证据分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证据:

1.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4.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二、电话诈骗立案后怎么处理

首先,立案后警方会展开侦查活动,用来调查犯罪情况,电话诈骗警方会采取一定的技术侦查方式,并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讯问、拘留等强制措施。其次,警方会经过侦查,对于办案机关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并会决定结束侦查活动,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对于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有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的,公安机关会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最后,检察院会根据侦查机关移交的证据去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并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如果提起刑事诉讼,就会进入到法院审判的环节。

三、立案就会判刑吗

立案了不一定就会判刑。

立案只是办案机关对于有初步证据证明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当事人不会被判刑;若发现当事人存在犯罪事实,则会依法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判刑。

立案流程如下:

1、公安机关在发现犯罪事实或者接到报案后应该对立案材料进行一定的审查与处理。对于确有犯罪情况的案件,公安机关应该经过负责人的批准后进行立案;

2、对于有犯罪情况,却不属于本辖区的应该制作移交案件通知书,将案件移送管辖机关;

3、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达不到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送达相关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9: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实物证据相关文章
  • 如何处理未遂的毒品犯罪行为
    贩毒未遂的处理是:在贩卖毒品数量大,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贩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少量毒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基础上,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贩毒未遂的认定在司法实务中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既是基于对既遂形态的行为犯量的规定性,同时也是由主客观相统一的严格犯罪构成要件所决定的。认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需要用主客观犯罪构成要件相一致来认定。即认为:贩卖毒品的当事人在主观上要具备贩卖毒品的意图,也就是主观犯意构成,同时还需要其已经在客观上实施了有偿的毒品转让行为,就是客观的构罪要件,这两个要件是认定贩卖毒品罪既遂的主要标准。在法律上对于贩毒未遂的认定主要还是需要看是否有着将毒品交付出去的意图并且是否已经付诸行动只是没成功,而只要
    2023-07-06
    238人看过
  • 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如何处罚
    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应当从重处罚。一、毒品犯罪分子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计算的毒品犯罪分子的量刑标准计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情节越严重,相应的处罚也越重。而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将会累计计算。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二、贩卖毒品可能判死刑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
    2023-03-24
    493人看过
  • 如何审查毒品犯罪案件中的主要证据?
    作为律师,我们都知道毒品犯罪案件的重要证据形式有:毒品理化检验报告(司法鉴定意见书)、抓获经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勘验检查笔录、作案工具、毒资毒赃等几种。由于毒品犯罪案件的特殊性,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涉案毒品自然是此类案件的核心证据。对毒品的审查主要要从毒品的来源、种类、数量以及含量几个方面入手。我们知道,在司法实践中毒品一般是不随案移送的。因此,对查获的毒品,侦查机关通常要拍成照片附卷。但是,作为律师我认为仅仅这样还不够,必须对照片做人格化处理,否则,这样的照片难以证明照片的来源和出处,也难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与本案的关联关系。对毒品照片做人格化处理,既符合法定证据形式的要求,也可以防止将类似的物品误作毒品进行定案,还可以防止将其他案件中查获的毒品与本案混淆,更可以有效防止栽赃陷害造成错案、冤案。毒品理化检验报告是毒品案件的最重要的核心证据之一,它的作用
    2023-06-11
    89人看过
  • 如何控制制毒物品数量对毒品犯罪的影响?
    毒品犯罪中制毒物品的数量认定标准是:毒品犯罪中包含两种以上毒品的,可以将不同种类的毒品分别折算为海洛因的数量,以折算后累加的毒品总量作为量刑的根据。对于刑法、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了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的毒品,应当按照该毒品与海洛因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的比例进行折算后累加。制造毒品案件中,毒品成品、半成品的数量应当全部认定为制造毒品的数量。关于制毒物品数量的认定实施本意见规定的行为,以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定罪处罚的,应当以涉案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中麻黄碱类物质的含量作为涉案制毒物品的数量。实施本意见规定的行为,以制造毒品罪定罪处罚的,应当将涉案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所含的麻黄碱类物质可以制成的毒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多次实施本意见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涉案制毒物品的数量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
    2023-07-06
    146人看过
  • 制毒物品犯罪中如何确定被告人明知是毒品
    对于如何认定被告人明知毒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二条对于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查获了易制毒化学品,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经综合审查判断,可以认定其“明知“是制毒物品而走私或者非法买卖,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1、改变产品形状、包装或者使用虚假标签、商标等产品标志的;2、以藏匿、夹带或者其他隐蔽方式运输、携带易制毒化学品逃避检查的;3、抗拒检查或者在检查时丢弃货物逃跑的;4、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的;5、选择不设海关或者边防检查站的路段绕行出入境的;6、以虚假身份、地址办理托运、邮寄手续的;7、以其他方法隐瞒真相,逃避对易制毒化学品依法监管的。关于制毒物品犯罪的认定是怎样的(一)《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
    2023-07-24
    224人看过
  •  公安机关如何处理毒品犯罪行为?
    公安部门要严格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对纵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人员将构成犯罪。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将面临刑事责任和处分。公安部门如果纵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通常会构成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公安部门纵容毒品犯罪会怎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毒品犯罪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对于毒品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打击和处理。如果公安部门纵容毒品犯罪,将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和后果:1. 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因当事人申请而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后果:纵容毒品犯罪行为将会
    2023-11-15
    116人看过
  • 查处毒品犯罪中的疑难证据问题
    一、如何认定当事人对持有的毒品是否明知?因为毒品犯罪是故意犯罪,按犯罪构成的要求,如果从某个人身边或住处或特定部位发现毒品,该人必须明知这东西是毒品,才构成犯罪,如果他不知道则不构成犯罪。在我们查获毒品犯罪时,绝大多数情况下,被告人都会辩称我不知道,而对于司法机关来说,由于毒品交易往往秘密进行,没有犯罪现场,而且双方都是自愿交易,也不出现特定的被害人,因此要证明被告主观上故意是十分困难的。实践中对这类案件经常是不了了之,抓起来又无罪放了,既起诉不了,也判不下去。这类案件屡屡发生,严重影响了我们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往往造成了放纵贩毒分子。这个问题是惩治毒品犯罪案件中的一个重要难点。对此,崔敏教授提出了事实推定制度,就是说,当我们在某人身边、住处或特殊部位查获到毒品,如果其有明显的逃避检查,故意用特殊伪装的方式或有不讲真实姓名的情况,我们可以推定他明知道这里边是毒品,可能嫌疑人不一定知道究竟
    2023-06-11
    422人看过
  • 判断制毒物品犯罪罪犯是否明知所制物品为毒品
    结合司法解释,在判断被告人是否明知是毒品时,要结合实际情况,结合证据来综合判断。具体可以参考下列几点:1,通过藏匿等其他隐蔽方式携带或运输制毒器具或制毒原料的;2,在警方检查时,抗拒检查或者弃货逃跑的;3,走私入境,逃避海关或边防检查站检查的;4,其他隐瞒逃避对管制药品和化学品监管的。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如何量刑?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一般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罚。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则对其判处罚金,并对其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以个人犯的规定处罚。《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对于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查获了易制毒化学品,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经综合审查判断,可以认定其明知是制毒物品而走私或者非
    2023-07-16
    411人看过
  • 毒品犯罪证据怎么寻找
    由于毒品犯罪隐秘性强,收集毒品犯罪证据相对困难。但是,再狡猾的犯罪分子,在进行毒品犯罪时,总是不可避免地会在某个环节上留下证据,这就为我们发现、收集证据创造了条件。有一个具体的案例很能说明问题。在一起特大毒品案件中,被当场抓获并且在其身上缴获了10块海洛因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拒不承认其贩毒的事实,王某说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替别人带东西,至于带的是什么东西,他不知道。在此情况下,案件的性质就有可能发生变化,贩毒案件就有可能变成非法持有或者非法运输毒品案件,使犯罪嫌疑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为了进一步发现和收集同王某进行毒品犯罪有关的证据,办案单位又对扣押的每一件物品进行了仔细审查,从中发现了三个有价值的证据线索:一是在扣押的10块海洛因中,每块海洛因的塑料包裹皮上都写有一组阿拉伯数字;二是在王某携带的一个小笔记本中最后两页上共写有19组阿拉伯数字,其中有八组数字与八块海洛因塑料包裹皮上的数字相同;
    2023-06-03
    200人看过
  • 违法犯罪取得的物品如何处理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犯罪取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吸毒是违法犯罪吗一般来说,吸食毒品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以对吸毒者进行行政拘留,对吸毒成瘾者还可以强制隔离戒毒。但强制戒毒仍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另外,吸毒者必然本身也持有毒品,如果持有数量过多,就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3-08-02
    336人看过
  • 运输毒品罪怎样判刑如何处罚运输毒品犯罪
    一、运输毒品罪怎样判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运输毒品罪规定了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相同的法定刑,根据情节轻重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大小,不同类型区别对待:1、对于运输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组织、指使、雇佣他人运输毒品的主犯或者毒泉、职业毒贩、毒品再犯,以及具有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毒品犯罪、以运输毒品为业、多次运输毒品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按照刑法、有关司法解释和实际掌握的毒品数量标准,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死刑的必须判处死刑。2、对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属受人指使、雇佣参与为他人运输毒品,且系初犯、偶犯的,因其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小些,可以从轻处罚,即使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也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3、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称受他人指使、雇佣运输毒品,但是案件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系受人
    2023-06-21
    181人看过
  • 如何对待毒品犯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犯罪有多个罪名,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等。毒品犯罪要满足什么条件毒品犯罪要满足以下条件:1、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客体是指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4、客观方面表现为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
    2023-07-11
    485人看过
  • 消除毒品犯罪证据的难题
    若该案件警方在侦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实物证据,则可以将证人证言或犯罪嫌疑人口供以及办案记录作为证据。但由于这些证据可信度远远低于实物证据,因此,毒品犯罪没有实物证据就要遵循无罪推定原则,法院有可能做出无罪判罚。起诉诈骗没有证据怎么处理诈骗如果没有证据,是不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立案了的要撤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2023-07-20
    321人看过
  • 狱警没有对罪犯实行直接管理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人民警察没有对罪犯实行直接管理等违反监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六十条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没有按照规定对罪犯进行分押分管、监狱人民警察没有对罪犯实行直接管理等违反监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具有未按照规定安排罪犯与亲属或者监护人会见、对伤病罪犯未及时治疗以及未执行国家规定的罪犯生活标准等侵犯罪犯合法权益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侦查监督的被动性和途径受限性第一,对于受理是否应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监督处于被动地位。表现在:一是对案卷证据材料审查中的被动。针对不同犯罪构成案件在取证时,对证据要求不同,由于侦查机关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不正确、不及时,会造成案源流失,不利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二是针对侦查机关采取的强制措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无法监督。97%的案件都是延长至4日、7
    2023-06-02
    40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的特点: 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 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更多>

    #实物证据
    相关咨询
    • 没有实物证据构成毒品罪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4
      没有毒品实物证据能定罪。经过查证属实的其他证据,也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如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
    • 没有毒品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4
      没有毒品实物证据可以定罪。证据除了物证以外,还有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没有毒品实物,但是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也可能依法定罪量刑的。
    • 没有犯罪的证据有毒品证据侵权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3
      没有毒品实物证据能定罪。经过查证属实的其他证据,也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如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
    • 如何寻找毒品犯罪的证据? ? ?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2
      毒品犯罪证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找到:1。传唤犯罪嫌疑人,获得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护;2、询问被害人的案件发生情况;3、检索犯罪现场周围,获得证人证言和现场检查笔录。
    • 贩毒罪的要犯实物证据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贩毒不是以抓到实物证据量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