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帮工与承揽受害责任得概念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5:35:53 258 人看过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是指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义务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所引起的纠纷。

义务帮工是我国社会生活,特别是农村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的现象。邻里之间互相帮助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义务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因帮工活动受到损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由被帮工人对帮工人的损害予以赔偿;如果帮工人的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在第三人无法确定或者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被帮工人在第三人不能赔偿的范围内,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适用法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2、《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6日 0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损失相关文章
  •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怎么处理
    一、帮工民间互助方式。又称助工。即亲戚、朋友、邻居于农事大忙、建房、筑路以及其他红白喜事时主动上门帮忙。帮者不计报酬,受帮者供给伙食,此俗长期相沿不变。帮工,是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二、责任规则义务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因帮工活动受到损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由被帮工人对帮工人的损害予以赔偿;如果帮工人的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在第三人无法确定或者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被帮工人在第三人不能赔偿的范围内,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应当予以适当补偿。免责事由: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
    2023-06-18
    456人看过
  • 怎样是义务帮工受伤责任分配
    1、一般情况而言,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主要是考虑帮工人是为被帮工人无偿提供劳务的人,帮工人是不取报酬的,被帮工人是受益人,帮工活动的结果是被帮工人获得利益。据此,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2、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责任。常态来看,帮工人是应被帮工人请求参加帮工活动的,或虽然被帮工人没有邀请帮工人参加帮工活动,但帮工人得知被帮工人在建房、搬家等方面存在困难时,基于中华民族的善良风俗,主动帮忙的,并被帮工人接受的,均应适用上述所言的第一层意思。只有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帮工人仍坚持参加帮工活动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责任。这主要是考虑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后对损害的发生在主观上没有过错。3、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受益是有限的,不能邀请被帮
    2023-08-13
    486人看过
  • 义务帮工受伤时是否存在责任
    一、义务帮工受伤时是否存在责任义务帮工受伤时存在责任。义务帮工时受伤的,由被帮工人承担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帮工人受伤的,由被帮工人先行承担侵权责任,被帮工人承担侵权责任之后有权向第三人进行追偿。二、人身损害赔偿案所需材料1.有关损害发生的证据材料;2.受害人受损害程度的证据材料;3.要求赔偿医药费、住院费的,要提供医院病历、医院收费凭证;4.要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医院准许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5.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法医学鉴定证明,并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受害人每月经济收入情况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6.要求赔偿交通费的,应提供交通费凭证;7.要求给付营养费的,应提供医院证明;8.受害人死亡,其亲属要求赔偿因死亡所支付的丧葬费各类经济损失费或因受害人死亡而生前受抚养的人要求给付必要生活费的,应提供亲属关系的证明,丧葬费凭证及清单,受害
    2023-10-01
    270人看过
  • 义务帮工受到侵权的具体责任
    帮助劳动者在帮助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帮助劳动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工人明确拒绝工作,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补偿。帮助劳动者因第三者侵害而受到人身损害的,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第三方无法确定或没有赔偿能力,可以由帮助工人适当补偿。无侵权人,无法确定侵权人或侵权人无赔偿能力,赔偿权人要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补偿的,由人民法院支持。义务帮工回家途中意外死亡能否得到赔偿案例:甲建盖自家围墙,邻村乙得知后过来帮忙。晚上甲留乙在自家吃饭并喝酒。饭后乙骑摩托车回家,途中落入山涧,抢救无效死亡,问:乙能否得到赔偿?案发后乙的家人将甲告上法庭,理由:乙是在帮工回家途中意外死亡,属于帮工期间,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更何况甲明知乙骑摩托来帮工,还让其喝酒,而且由没有将酒后的乙安全送回家,甲存在疏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过
    2023-08-07
    204人看过
  • 义务帮工人因人身损害责任应如何赔偿?
    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的帮工,在帮工活动中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助工人明确拒绝帮助工人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助工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有权要求与被帮助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伤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年迈人员遭受人身损害是否获得误工赔偿2008年4月22日早晨6时左右,河南省内乡县某村农民黄某(71岁)骑着装满蔬菜的人力三轮车赶往县城出卖时,在距离县城不到3公里的312国道上与迎面驶来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黄某和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共同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县交警队认定,张某应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黄某入住县医院治疗,其伤情经医院诊断为:右颢骨骨折、右颞部硬膜外血肿伴气颅,需住院治疗。2008年7月18日,黄某出院后,在多次要求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将张某诉至
    2023-07-02
    459人看过
  • 承揽人的义务和责任有哪些
    一、承揽人的义务和责任有哪些承揽人其主要义务和责任包括:1.按约完成承揽任务并交付工作成果;2.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工作;3.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4.接受定作人接约进行的合理监督;5.对加工定作物交付前发生的意外灭失风险独立承担责任。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八十七条规定,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
    2023-06-15
    363人看过
  • 承揽合同责任概述
    一、承揽人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1、标的质量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2、标的数量的责任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
    2023-06-07
    432人看过
  • 义务帮工受伤责任:归属于谁?
    义务帮工受伤责任由被帮工人来承担。这是典型的义务帮工而导致的人身损害的赔偿纠纷。义务帮工关系指的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帮工人因为帮工的活动而受到人身损害的,由被帮工人承担起赔偿的责任。被帮工人已经明确拒绝的,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可以在受益的范围之内进行适当的补偿。劳动争议举证责任谁承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由于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双方当事人的不对等性,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2、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因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4、因劳动合同
    2023-07-01
    114人看过
  • 承揽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以及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承揽人的权利有可以承揽辅助工作由第三个人来完成,义务有需要承揽人提供并且妥善保管材料,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承揽人需要承担在完成的过程当中,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需要赔偿。一、承揽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承揽人权利和义务如下:1.承揽人权利(1)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2.承揽人义务(1)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2)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3)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辅助工作转交】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第七百七十四条【承揽人提供材料时的义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保管义务】承
    2022-04-08
    171人看过
  • 债务承受与债权转让的概念辨析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不改变债权关系的行为。债权转让条件: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和程序。汇票的具体概念是什么1.英国票据法》对于汇票作出如下定义:汇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为某人或其指定来人或执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2.汇票的必要项目根据1930年法、德等30个国家签订的《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法》的规定,汇票必须具备下列几项内容,才能发生票据效力。写明其为“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命令;付款人姓名或商号;出票人签名;出票日期和地点;付款地点;付款期限;一定金额;收款人姓名或商号。3.汇票的种类(1)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
    2023-07-14
    387人看过
  • 谁应该为义务帮工遭受的损害负责?
    【案情回放】延平区某乡镇被告应某与原告应某燕(3周岁)系邻居。今年10月,应某因过节家中要请客吃饭,按照农村习惯,作为邻居的应某燕母亲叶某便主动到应某家帮忙煮饭,叶某因女儿年幼无人照料便将其带在身边在厨房帮忙。当日中午11点,叶某将刚煮好的粉干装入塑料桶中,放在液化气旁边的地上,便去做其他事。这时,另一被告小弟(1周3个月)被其祖母抱至应家厨房准备吃午饭。看见厨房内应某燕在玩耍,小弟即要求下地一起玩,其祖母将小弟放在地上,随即离开。11点半左右,待大人们到厨房准备吃饭的时候,发现应某燕与小弟一同跌入装有粉干的塑料桶中,跌入姿势为应某燕与小弟呈对向,应某燕是坐在桶内,面朝上,小弟则是扑下去,面朝下。经医院诊断为:应某燕全身多处热汤烧伤至疼痛,皮肤破溃。应某燕的母亲叶某认为应某燕是被小弟推入装粉干的桶内才被烫伤,遂将小弟与应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中,没
    2023-07-02
    187人看过
  • 继受取得的概念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原始取得”的对称。通过一定法律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在继受取得中,所有权移转时间因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从登记时起移转,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或移转占有时移转。土地使用权等他物权和知识产权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方式取得。善意取得继受取得原始取得三者是一样的吗善意取得继受取得原始取得这三种取得方式是不一样的;1、继受取得是指权利从原权利人处继受而来,其对应的是“原始取得”。其分类标准是权利是原始的还是从别人那里转过来的“二手”权利。2、善意取得,是民法中的一项特别的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第三人在善意的情况下,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的制度。由于善意第三人的取得不是根据一个合法有效的继受,不是原权利人的让与,所以,善意取得是一种原始取得。而合同取得属于继受取
    2023-07-07
    309人看过
  •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通常有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二)调解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诉讼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
    2023-04-17
    301人看过
  • 因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责任如何承担
    一、因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责任如何承担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责任承担,有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或者侵害人与受益人承担公平责任;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逃逸的或侵权人无力承担的,应当由受益人承担公平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建筑物等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如何承担建筑物等倒塌致人损害的,由该建筑物的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他们能够证明建筑物不存在质量缺陷的,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建筑物倒塌是因为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则侵权责任由他们承担。《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2024-01-28
    337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多>

    #财产损失
    相关咨询
    • 义务帮工的概念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义务帮工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无偿为他人提供帮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本案中,王某的弟弟在其翻新平房时来帮忙,王某无拒绝帮工的表示,之后王某的弟弟遭受人身损害,作为受帮工人,王某理应对弟弟的损害承担责任。
    • 帮工受伤义务承担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0
      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在回家过程中不属于因帮工遭受人身损害,不需赔偿。但基于民事互惠的原则,建议适当给予补偿。
    • 工人帮劳务者受害应该如何承担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0
      提供劳务者受伤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
    •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如何承担?主观故意伤害和主观过失致人损害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08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义务帮工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基于被帮工人是受益人,且在帮工过程中也有义务对帮工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发生帮工人损害的事实,就推定被帮工人存在疏于指导和管理的过错,在主观上存在过失,即使帮工人有一般过失的,被帮工人均应当承担侵
    • 劳务承包的概念与意义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9
      劳务承包,是指企业由自己的员工来完成对外承包项目的劳务经济活动。在劳务承包中,承包企业从发包方获得项目及承包费用,赚取利润并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与发包方没有关系。 零散的劳务承包是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仅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