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劣药定义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1:31:51 190 人看过

一、假药劣药定义标准

假药劣药定义标准如下:

1.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二、非法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

非法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量刑可以加重。

三、非法销售假药罪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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