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的款项应当有其法定的用途和保证用途的监管制度。
依据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款必须用于预售商品房的建设。这一义务并非基于合同的约定而产生,而是来自法律的强制规定。为了确保预售人能履行合同,维护预购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要求预售人必须将预售商品房所得的款项用于预售商品房建设,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应承担行政法上的责任。
同时,为了保障开发商所收取的预售款能真正用于相关工程的建设,该预售款应当委托银行监管,专项用于所预售的商品房的建设,监管银行对预售款监管不当,给预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商品房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预售?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二、期房抵押贷款怎么办理
期房抵押,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在建的房地产或商品房预购人将预购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包括在建工程抵押和预购的房屋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投入的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的担保。
预售房屋抵押是指买方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而其将所购的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的担保。对于预售商品房抵押,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合同。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期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
现售商品房和预售商品房的区别及其意义
229人看过
-
城市商品房预售政策及其影响
58人看过
-
郑州市出台监管办法商品房预售款不得挪作他用
281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的概念及内涵
418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预售房及其应该怎么转让
86人看过
-
厦门商品房预售门槛提高预售资金将全额监管
294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
商品房预售款将入监管账户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根据《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必须先办理预售款专用账户,而且这个账户和监管银行必须在售楼场所公示,以便相关部门和预购人查询、使用和监督。商品房预售款包括购房者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购房款。在开发项目预售过程中,监管银行及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原则上不得变更。因预售项目转让确需变更的,凭已办理变更手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资料向预售款监管部门也就是市国土资源
-
商品房预售资金由谁监管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2商品房预售资金由预售人、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工程监理机构共同监管。预售人、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工程监理机构应当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预售资金应当用于预售项目的工程建设,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预售人不得将预售资金挪作他用。预售人使用预售资金时,应当持工程监理机构按照工程实际进度出具的项目预售资金使用计划证明,向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提出划款申请。
-
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步骤及法律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4-12-21程序如下:1.开发商申请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开发商的申请后,应在10天内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作出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2.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即可推出预售广告并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开发商通常要求购房人签署商品房认购书。3.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和预告登记。应将预售合同提交给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4.交
-
商品房预售定义及相关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4-12-28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商品房买卖根据销售范围分为内销和外销两种。内销房是指只能在境内销售的房屋,外销房是指向境外销售的房屋。根据北京市司法局授权,北京市公证处可以办理内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也可以在有管辖权的区、县公证处办理。而外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则只能在北京市公证处办理。 如果房屋本身是合法的
-
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青海在线咨询 2024-03-02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建设中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备案前预先出售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