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推翻。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二、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可以修改吗
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可以修改。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三、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是否可以修改
可以修改。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没有可能推翻
31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二审会推翻一审吗
75人看过
-
推翻交通事故复核结果 几率大吗
86人看过
-
如何评审法院推翻的交通事故责任书
32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三期评定如何推翻
197人看过
-
交通认定责任书下来法院能推翻吗
281人看过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如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抢救伤员并报警处理。如果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4、交管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 更多>
-
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签字, 还能推翻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4你已经签字,从形式上看你已经认可责任认定书内容,除非你有受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否则,很难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在只是证据的一种,作为当事人不服,有两种渠道救济:一是向处警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要求重新认定。二是,因为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可以在法庭予以反驳质证,因此可以在诉讼程序中提出事实,要求法院重新认定。
-
交通事故中推翻责任认定的条件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1保险公司存在推卸赔偿责任,您可通过法律途径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根据保险的承保范围要求对方承担全部的损失范围。具体损失是多少?交警是否出具责任认定书?
-
交通事故被判定为全责,全责交通事故怎样判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24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交警认定责任后,首先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事故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在向法院起诉时,可以同时列对方责任人及其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首先赔偿当事人的损失,超过部门再由对方或其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按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交通事故方木翻车是车全责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9年月日时,司机驾驶车于路段与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死亡。案发后肇事者立刻向警方报案,随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事故发生后,积极与被害人的亲属协商赔偿相关事项,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自愿达成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赔付家属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元。现已支付了前期全部赔偿款元。对于的死亡,肇事者向我们家属表示了深切的歉意,且在经济情况并不宽裕的情况下,积
-
交通事故最后的可以不可以推翻责任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2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推翻。 2、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