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导致欠薪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2 09:40:07 341 人看过

公司破产导致欠薪问题,应由破产财产来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按一定顺序清偿。首先,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法律规定给予职工的补偿金,应优先清偿。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比例分配。此外,破产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也应按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导致欠薪问题,应该由公司破产财产来清偿职工的工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 产 清 偿 顺 序 是 什 么 ?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和《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开发商破产清偿顺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普通破产债权,主要是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在破产财产清偿过程中,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破产导致欠薪问题,应该由公司破产财产来清偿职工的工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按照一定顺序清偿。首先,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应优先清偿。其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也应优先清偿。最后,普通破产债权,主要是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应按照比例分配。在破产财产清偿过程中,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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