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归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10:51 332 人看过

债权转让分为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合同采用通知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时,一般情况下只需通知债务人,无需债务人同意。具体转让步骤如下:

1、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2、书面通知债务人,告知债务人新债权人的基本信息,使债务人履行义务;

3、让与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收回合同约定本息的权利;

4、新受让人加入合同,代替受让人收取贷款本息;

5、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的权利,仍可向新受让人主张。

债权转让的类型分为哪些

债权转让简单的来说其实就是在合同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的合同转让,债权人可以通过债务转让转让第三人签订合同,将部分或者全部的债务转移到第三人。那么关于债权转让的类型分为哪些?债权转让的类型有支付转让型、债务重组型、非货币型以及有负债型。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

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

1、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

2、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

债权转让的类型有:

一、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二、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三、非货币型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四、有负债型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综上可知,债权转让主要的类型有支付转让型、债务重组型、非货币型以及有负债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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