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定质押协议质押行为是否仍然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7 11:12:22 327 人看过

一、未签定质押协议质押行为是否仍然有效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所以没有签订质押合同的,质权没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二、质押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质押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标的物不同

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

2.方式不同

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n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n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n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n  (四)担保的范围;\n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商标权质押到期未续押是否有效
    以商标出质进行质押,质押的期限是主债务履行的期限,主债务消灭的质权就消灭,所以质押是不需要续押就有效。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一、什么是质押合同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二、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前提是什么质权人实现质权前提是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清偿。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为债权人设定质权。但是,质权可能无法实现。债务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前或者届满时清偿债务的,不存在质权实现问题。只有债务履行期届满担保的债权未清偿,质权人才能以质物实现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3-25
    447人看过
  • 质押车辆转押协议是否合法
    如果质押合同是依法成立的,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的,转质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一、质押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与出质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二、质权是什么意思举例押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
    2023-06-27
    300人看过
  • 抵押合同期满,抵押权是否仍然有效?
    抵押合同到期后抵押权是有效的。因为抵押合同是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实现。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在于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而主债权消灭是抵押权消灭的前提,只要主债权一直是有效存在的,那抵押权即使到期了,也应当同主债权一样,是有效的。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什么意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债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
    2023-08-04
    470人看过
  • 抵押物失效后,担保是否仍然有效
    抵押权在抵押物丧失之后便自然消亡,故当抵押物无效时,其伴随产生的抵押担保也将失效。抵押权具有紧密跟随其主债的特性、本质上不可被分离以及具备对物的替代性和优先受偿等性质和特点。担保物权中的物上代位性则充分体现于,当担保物遭受破坏或毁灭并得到诸如赔偿金或保险金等有关款项时,担保物权人有权针对这些代替物,如补偿费或保险金等,来对自己的权益实施保护和维权。若出于意外原因导致担保物消失殆尽,那么抵押人所获取到的赔偿金、补偿费用或者保险金不仅可用来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同样亦可用作财产抵押担保的一部分。然而在此情况下,倘若抵押人决定进一步提供抵押担保支持,理应视为是一种新的抵押担保设定方式,并非此前在抵押物上设立的抵押权的延续,原有的抵押权会随着抵押物的消失而不复存在。《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
    2024-07-24
    413人看过
  • 股权质押未约定质押期限
    对股权进行质押的时候,债权人和质押人是可以约定质押期限的,股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没有约定的,按主债权合同规定。一、股权质押详解及流程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3)股权出质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4)股权出质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股份公司股权出质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质押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需出具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复印件。(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3、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4、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5、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
    2023-03-02
    278人看过
  • 股东是否需要配偶签署质押协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质押只需要股权所有人签字,而不需要配偶签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质押登记办法》第七条申请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质押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记载出质人姓名或者出资额,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押合同;
    2023-05-02
    182人看过
  •  借款展期后抵押是否仍然有效?
    这段内容讲述了关于贷款展期和抵押合同变更的问题。如果借款经过保证人同意展期,则视为变更抵押合同,从而使抵押有效;反之,若未经保证人同意,贷款展期对担保人则无效。担保人只承担原贷款的担保责任,应当在原抵押担保合同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超过原担保合同抵押期限的,抵押权消灭。若借款经过保证人同意展期,则视为变更抵押合同,从而使抵押有效;反之,若未经保证人同意,贷款展期对担保人则无效。担保人只承担原贷款的担保责任,应当在原抵押担保合同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超过原担保合同抵押期限的,抵押权消灭。 【抵押合同】借款展期对担保人影响几何?抵押合同是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作为借款的担保方式,在借款期限内,若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则担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而借款展期则是指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经债权人同意,借款人与担保人重新达成延长借款期限的协议。借款展期对担保人的影响几何是一个需要考虑多方
    2023-08-27
    480人看过
  • 未经登记的合同质押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质押合同是否必须进行登记才具备法定约束力,答案是否定的。即便相关质押合同依照法律法规成功签订,但未能及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这并不会直接影响到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换言之,质押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并不足以赋予其法律效应,然而质押合同在商议订立之日便已取得了有效性。该过程中,如若合同双方并未按照约定履行登记手续,这种情况对质押合同的实际约束力毫无影响。然而需特别注意的是,未经过正式登记的质押合同,在面对善意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或主张权益的时候,无法对其产生法律上的对抗性。《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4-07-25
    252人看过
  • 债权质押对抗行为有效吗?
    存单质押对抗行为是无效的,质押的目的是担保债权的实现,属于民事法律上的债法。债法根本上是私法范畴。法院查封,行使的是国家机关的公权利,具有优于民事私法的强制执行效力。任何债务处置行为均不可能对抗国家司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冻结的财产或财产权,其流转和使用都要受到相应的限制。债权质的法律特性,决定了其迅速、便捷、安全的担保功能。一、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是什么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如下: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行使质权;5、消灭不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一、留置权的实现方式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使
    2023-06-21
    137人看过
  • 旧城更新协议是否仍然有效
    同日,该房地产公司与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房地产公司作为某路西侧10号地块的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4万元以上。上述两份协议签订后,总部办公室会同市国土局将10号地块交付给房地产公司,由房地产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先后于1999年7月、2000年9月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证。2000年11月3日,市政府市长办公会决定撤销总部及其办公室,撤销后的正常工作移交市建设局,其中被授权负责收取开发商所欠17宗地块的部分地价的一条路。2003年1月,该房地产公司只向总部办公室和建设局支付了485万元的拆迁建设款,但仍欠392万元。市建设局多次未付款,只好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以违约为由支付建设费和地价。[判决书]法院认为,市政府在某路段实施旧城改造工程,成立旧城改造指挥部,并向全市公开招标。该房地产公司作为10号地块的中标人,主动与总部和国土局
    2023-05-31
    326人看过
  • 租房合同未交押金是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订租房合同时,虽未交付押金,但其依然具备有效性。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有效的租房合同要求租赁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以真实的意思表示签署合同。其次,该份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该份合同所形成的合同关系不应违背社会公共秩序或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8-21
    444人看过
  • 被质押物未交付有质押权吗
    质押物未交付质押权不设立,但也有例外情况,如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一、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不可以约定自动解除要怎么解除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以约定自动解除,当事人可以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当事人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限制是怎样的股权质押限制主要体现为:在一般情形下,质押的股权不可以转让。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则可以转让。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
    2023-06-19
    102人看过
  • 民法典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权是否成立
    一、民法典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权是否成立民法典规定,质押要签订质押合同,没有签订质押合同的,质权不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1、质权的设立,通常都是以合同进行的。当事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
    2023-04-13
    384人看过
  • 质押人不动产能否进行质押?
    一、质押人不动产能否进行质押?不能,不动产只能办理抵押,质押是将动产将债权人,在债务人到期不还债的情况下可以对质物进行处分用于还债且质押必须交付质押物,否则即使有质押合同也不产生质押的担任作用。抵押是指以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担保,抵押人保证将来对抵押权人的债权得以清偿,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以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自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故你和同事之间即不成立质押也不成立抵押关系,建议你和同事变更质押合同为抵押合同,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该房产的抵押登记。二、进行质押要注意哪些问题?1、要考虑应收账款双方的信誉度,特别是在金融机构有无不良还款记录。结合贷款五级分类中关于企业非财务分析的要领,对企业的营业前景进行预测。要保留企业销售合同的原件、卖方企业的发货单、买方企业的收货单及货物验收合格入库的证明等,验证交易的真实性。2、认真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除企业资产负债率等基本指标外,重点看
    2023-05-03
    44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抵押物质质押私下签协议有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9
      不动产需要作登记,作为不动产,房屋抵押需要到房管局进行登记,所以私人之间的抵押合同不能对抗登记,也就是说即便你们写了协议,在未作登记时,房屋所有人已然可以住房进行处理,所以私人间的协议并未起到抵押的作用,所以是无效的。 办理房产登记时房管局只审查抵押需要的手续,如抵押合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物权证。房管局不干涉你们自愿达成的协议。
    • 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押人有效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0
      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股权质押中是否应当用协议质押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10
      不存在协议质押,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没有法律效力。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没有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3
      1.民法典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所以没有签订质押合同的,质权没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
    • 股权质押签订质押合同,但未在工商局登记,是否有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7
      不登记不产生质押效力。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