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泡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1:12:59 491 人看过

第一条为加强征地管理,规范统一征地,维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为此,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征收。本办法所称集体土地征收,是指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第三条绍兴市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法征收和补偿。第四条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绍兴市征地工作的审批、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市政府统一征地办公室(以下简称统一征地办公室)负责征地工作的具体实施。

越城区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椒江新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要组织辖区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征地工作。市发改委、公安、财政、规划、建设、农业、林业、水利、民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征地工作。第五条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在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当顺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要,积极配合征地工作。第六条土地征用的一般程序。(1)下发征地通知书。建设项目验收后,市统一征地办应当及时将征地任务下达市国土资源厅有关分局(以下简称国土资源分局),并抄送当地政府或者管委会/(2)通知。国土资源局接到征地任务通知后,应当将征地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书面告知被征地单位,并充分听取被征地单位的意见;

(3)调查。国土资源局应当组织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类型、面积以及附属于该土地的土地的权属、类型、数量进行调查,并按照规定确认调查结果;

(4)听证。征地依法报批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组织听证等听证程序;

(5)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在履行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市统一征地办与被征地单位依法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6)开展“两公告一批复”工作。征地方案依法批准后,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公告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报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七)支付征地补偿金。规划批准后3个月内,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足额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征地补偿款。第七条土地征收应当支付补偿金。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第八条绍兴市区集体土地征收实行统一的区域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第九条征地区综合地价根据土地区位、土地利用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综合地价要公开,严格执行。今后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必要的调整。第十条对被征收的耕地,给予安置补助。安置补助对象为户籍农业人口。安置的农业人口,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有耕地数量计算。第十一条被征收土地上的苗木、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当季农作物的产值和实际价值,结合征地地区的实际情况计算确定。

第十二条通知征地后种植、种植、修建的违法建筑(包括构筑物等)和苗木、地上附着物,在征地过程中不予补偿。第十三条征地补偿款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和合理使用。第十四条土地被征收后,被征收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证的收回或者变更、被征收农民转为非农业、参加社会保障等手续,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第十五条建立土地征收台帐制度。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征地情况,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市财政、统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第十六条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村级留地安置制度、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制度。第十七条绍兴市区征地调整基金应当设立专项资金。资金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收入,其中经营性用地15元/平方米,其他用地2元/平方米。征地调整基金主要用于征地补偿成本的平衡、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被征地农民的劳动技能培训。第十八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无正当理由拒不交出土地的,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在依法征地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侵占、挪用、截留、私分征地补偿费的,责令限期退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在征地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收受贿赂的,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3年8月28日,市政府出台《绍兴市集体土地征收办法》(市政府令第61号),同时废止。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遭遇强制征地或非法征地,您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律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优
    第一条:为鼓励和扶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开发区经济发展后劲,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办法》(下称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评定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尚未被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但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可参照执行本优惠办法。第三条:开发区鼓励下列单位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l.高等院校;2.科研单位;3.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4.留学归国人员和在国外的留学人员;5.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公司、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第四条:高新技术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按7.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至第十年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征收,其中企业实际
    2023-04-24
    329人看过
  • 瑞安经济开发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根据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瑞安经济开发区积极实施发展战略转移,全力启动开发区拓展区开发建设和征地等工作。为了使征地政策符合当前实际和形势发展需要,既有利于开发建设的顺利推进,又充分考虑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开发区与周边地区协调发展,按照统一政策、利益兼顾、新老衔接、适当平衡的原则思路,特制订本办法:一、统一征地补偿费标准和价外补助办法(一)征地补偿费除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外,每亩确定为41000元,其中:土地补偿费按市有关部门测算每亩18975元,安置补助费按开发区征地涉及各村劳均占有耕地平均值测算每亩21025元,青苗补偿费每亩1000元。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未利用上地征地补偿费标准另外制订。河流不计入征地面积。(二)其他政策处理和价外补助费:1、进场政策处理包干费每亩1000元,由村委会负责对地上附着物进行一次性包干处理,处理完毕后,一次性付给被征地村村委会。蝤蠓池
    2023-04-23
    397人看过
  • 绍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现发布《绍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OO六年六月十五日绍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市区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根据《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绍兴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条件,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第三条绍兴市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建设标准、计划安排、供应范围与对象、销售价格应当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工作。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应当坚持公
    2023-04-22
    81人看过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性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开发区内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税率7.5%)。其中属于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7.5%);属于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开发区内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外商投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及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经税务部门批准,按15%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经财政部门批准,在投资回收期内逐年全额返还营业税。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财政部门批准,从获利年度起5年内逐年全额返还企业所
    2023-04-24
    439人看过
  • 关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财农税字第55号河南省财政厅:你省(91)豫财农税字第45号《关于经济开发区内三资企业占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政府所属机构,不属于“三资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占)用耕地进行三通一平,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无论以后是否转让给三资企业使用,均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二、“三资企业”征(占)用经济开发区内未开发(指三通一平)的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财政部1991.10.21
    2023-06-07
    173人看过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开发区内新建、改建、翻建的建筑、市政、公用和工业设备安装等建设工程质量,由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负责监督管理。第三条建设工程开工的,建设单位应持以下文件、资料到质监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二)经工商局鉴证的施工合同副本;(三)原地基、翻建、接层鉴定书;(四)中标(议标)通知书:(五)规划建设许可证;(六)施工企业经开发区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批(核)准的施工许可证;(七)开工报告。第四条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的工程不准开工,未经质监站核验工程质量等级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使用,银行不办理工程结算。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监督申报手续后,施工企业需到质监站接受监督员对工程进行监督交底,并签署质量监督交底书,双方应遵守监督
    2023-06-10
    479人看过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住宅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大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大开管发〔2004〕16号关于印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住宅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管委会各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直属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住宅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业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四年九月一日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住宅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农村住宅房屋的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开发区农村土地上实施住宅房屋拆迁,对被拆人进行补偿、安置。第三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023-04-27
    155人看过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医保定点医院目录
    医院名称医院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医院等级医疗服务任务湖北省汉阳造纸厂职工医院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级门诊、住院武汉经济开发区神龙医院武汉经济开发区神龙路149号二级门诊、住院
    2023-12-10
    409人看过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进区企业发展优惠政策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西工业带重点产业区)鼓励进区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进区企业的快速发展,制定如下优惠政策。第二条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企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对开发区发展具有重大牵动作用的项目和企业的发展。第三条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其投资者在原合同以外追加投资项目所取得的所得,可单独计算并享受从获利年度起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具体条款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56号文件执行。第四条外商产品出口型企业,按规定减免所得税期满后,凡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先进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
    2023-06-10
    356人看过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从获利年度起,开发区泰达科技发展金给予相当于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七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财政扶持,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和财政扶持期限合计一般不超过十年。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开发区泰达科技发展金对其所缴企业所得税超过10%税率以上部分给予财政扶持。二、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从认定之日起五年内,开发区泰达科技发展金给予相当于该项目每年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的财政扶持;之后五年,开发区泰达科技发展金给予相当于该项目每年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开发区留成部分50%的财政扶持。三、经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在开发区注册经营的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从认定之日起五年内,开发区泰达科技发展金给予相当于实际缴纳房产税、增值税开发区留成
    2023-06-07
    62人看过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入境自助办证办理地点及上班时间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入境自助办证办理地点:办公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咨询电话:027-84809868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提醒:记得要带和银行卡哦!为便民服务点赞!
    2023-12-03
    130人看过
  • 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有哪些?
    一、国家对于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比例有规定么济开发区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基本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发改外资(2005)1521号),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所在市县派出机构,一般入驻开发区享有当地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法律上没有明文对开发区的土地使用进行规定,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
    2023-04-05
    464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经济开发区土地征用开发管理办法
    (1992年6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城市基础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我区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建立城镇经济开发区,属县级以上开办的,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属乡、镇开办的,需经地区行署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自治区备案。申报经济开发区,要做好可行性论证,说明开发条件、开发内容、经济效益、占地面积,并提供开发区内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计划等,报经批准后,方能宣布为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需要扩大范围的,应报原批准机关审查同意。二、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和划拨、统一管理。用地单位要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政府批准后,办理出让和划拨手续。为了有利于统一征用土地和进行初步开发,凡建立经济
    2022-04-29
    447人看过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试行办法[失效]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立经营企业和内联企业雇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由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按照合同对职工进行管理。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职工的雇用、解雇和辞职,合同期限和试用时间,生产(工作)任务,劳动报酬和奖惩规定,工作时间和假期,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劳动纪律等。劳动合同经开发区劳动管理部门鉴证后生效。第三条开发区设劳动服务公司,其职责是:(一)协助开发区企业和外商在开发区的办事机构招聘职工;(二)负责对职工就业前的培训和指导;(三)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四)向开发区企业输送临时工;(五)组织和安排开发区内的待业人员就业;(六)调解劳资纠纷。第四条开发区企业雇用职工,由劳动服务公司介绍,或由企业自行考核,择优录用。第五条开发区录用的
    2023-04-22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江西省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5-26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区域一类:  区片范围:新祺周管理处樟坪村、慈菇村、汉坪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332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
    • 2017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局产假怎么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16
      产假最多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享受80天的奖励假期,男性享受15天的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 什么是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使用如何确定其土地使用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经济开发区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基本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发改外资(2005)1521号),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所在市县派出机构,一般入驻开发区享有当地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法律上没有明文对开发区的土地使用进行规定,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点 1、占城市的gdp总量大,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贡献大; 2、gdp增长率远
    • 2017年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4-09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区域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银湖管理处邓埠村、沥山村、霞山村、柏岗村、塔田、玉沙村,金湖管理处雄溪村、虎山村、唐村村、柏林村、岗前村,富山乡富山村、东亘村、张坊村、三山村
    • 甘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书怎么写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8
      日期:__ 招标号:__ 1、___(业主名字)(下简称“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工程名称)建设费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来自合格货源并经资格预审合格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业主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主要项目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