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要怎么上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7:35:07 53 人看过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一、工程验收审计审批表一审一审二审怎么写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二、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交通事故上诉赔偿期限是多久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上诉期限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上诉吗?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有错误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上诉几日内判决
    按事实上情况,由于相关的信息不够,不能就申请重审的情况提供建议。但如果要求符合法律限定,是能够按流程申请再审的。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裁判、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诉讼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裁定的;(三)原裁判、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够、未经质证或者系虚构的;(四)原裁判、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背法律限定的诉讼流程,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裁判、裁定漏掉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裁判、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换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做法的。第九十二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
    2023-02-18
    48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上诉状禁忌内容
    上诉对象????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对象为一审未生效的判决及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三类裁定。刑事案件的上诉对象为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上诉期限????民事、行政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五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上诉期限均从判决、裁定送达之次日起算。????上诉方式????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的,采取这一方式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仍会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才将全案卷宗材料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这样势必会增加在途时间,导致诉讼期限延长。????上诉状????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一是列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列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其他组织的,要列明主要
    2023-06-14
    87人看过
  • 镇政府需要怎么应对行政诉讼
    镇政府应对行政诉讼的方式是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提交答辩状、确定出庭应诉人、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等。行政机关若是在法定的期限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一、被告开庭时要带什么东西?作为民事案件的被告,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需要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如果被告是自然人的,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并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如果被告需要委托律师的,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就要尽快咨询并委托律师了。律师接受代理后就可以代为准备答辩状。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如果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被告针对其答辩意见有相应证据的,
    2023-04-01
    169人看过
  • 行政诉讼胜诉后怎么申请执行,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
    一、行政诉讼胜诉后怎么申请执行行政诉讼胜诉后,如果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执行生效判决书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
    2023-04-19
    46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上诉时效是什么时候?
    行政诉讼上诉时效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一、《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第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
    2023-04-12
    444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可否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财产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我们要知道,当农民的土地被征收时,主要要看该土地是用于什么的,如果土地的收益较高,那么补偿相对就会更高一些,如果土地没有收益,那么土地的使用权人可能是无法获取赔偿的。提起行政诉讼条件是什么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2023-08-05
    193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诉讼起诉书怎么写
    一、行政不作为的含义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行政不作为违法以行政主体没有履行法定作为义务为必要条件。行政不作为可以构成行政侵权,并应当承担行政侵权责任。行政不作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当遵循一般行政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原则性要求,同时,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形式,行政不作为的侵权责任也表现为一定的特殊的规律性。二、行政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原告:地址:辽宁省阜新市xx区xx街16-114被告:阜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地址: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法人代表:1、确认被告对原告多次违法行为工伤认定结果不作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其赔偿对我造成经济损失175万元。事实与理由我于2008年10月17日到阜新市伊利工伤工作,被安排在奶源事业部从事品保员工作,2009年11月19日下午在清河门奶站监视挤奶过程中摔伤,导致多处受伤被告
    2023-06-18
    155人看过
  • 怎么在行政诉讼当中撤诉?
    1、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2、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行政诉讼撤诉裁定可以上诉吗1、首先,行政诉讼中的撤诉是指原告或上诉人、再审申请人自立案起至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前,向法院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行为。然后,撤诉的法律后果是导致诉讼程序的终结,所以行政诉讼撤诉裁定是不能上诉的。但如果准予撤诉的裁定是确有错误的,原告是可以申请再审的。2、一审的行政撤诉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无论是原告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其直接的法律后果都是导致诉讼程序的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
    2023-08-02
    336人看过
  • 谁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上诉
    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都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行政诉讼被告的权利有:1、申请回避的权利。2、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3、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4、提出证据的权利。5、经法院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发问的权利。6、有权辩论、查阅补正庭审笔录。7、申请保全证据和延长期限的权利。8、提出上诉和撤回上诉的权利。9、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判决、裁定的权利。行政诉讼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对于先申请复议而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决定的,应在复议期(2个月)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对于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被告辩护律师享有调查取证权,无论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方律
    2023-06-13
    42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上诉的结果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行政诉讼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法律对开庭后多久判决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不过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相应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
    2023-08-17
    274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有什么特征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有什么特征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在中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
    2023-06-06
    464人看过
  • 行政诉讼败诉,可以二审上诉吗
    不可以。但是可以依据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并且找到新的证据,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3个月。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提起上诉,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即上诉人必须适格。一、财产分割复议多久有结果1、一审民事案件审结宣判后,如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收到民知事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启动二审程序;2、二审民事案件审结宣判后道,如当事人不服二审判决,可在收到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起半年内启动再审程序;3、再审程序的启动,如回当事人人数众多或是当事人双方为个人的,则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书;或向上一级人答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
    2023-03-14
    189人看过
  • 行政法中申诉、上诉、诉讼的区别
    公务员的申诉权利,是指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包括行政处分的决定和被降职、被辞退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诉复核,同时有权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做出该人事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诉,其中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监督机关提出申诉。在诉讼法中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山的判决、裁定,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以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诉讼,俗称打官司,是指司法机关和案件的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处理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有三个基本阶段,即起诉、审判、执行。刑事诉讼还包括侦查。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当事人则基于诉讼法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活动。区别主要有三点
    2023-06-06
    45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上诉期多久,行政诉讼如何收费案件受理费:
    一、行政诉讼上诉期多久行政诉讼上诉期相关规定如下:1、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案件):从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3、特殊规定: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三个月还是六个月就遵循前面的一般性规定),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4、最长时效的规定: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
    2023-04-19
    10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行政复议已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以严格、明确的规定,形成了法定的程序。行政申诉程序目前还没有明确、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来调整。与行政复议相比较,在受理、裁决等程序方面更为灵活。在处理时限上,对行政申诉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由处理机关灵活掌握。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
    • 行政诉讼诉讼开庭行政机关怎么应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是要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三是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
    • 驳回上诉状怎么写行政诉讼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0
      建议找专业律师帮忙写。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但是,如果你有新证据,在判决书生效前你可以上诉;在上诉期过后你可以申请再审。
    • 请问在行政诉讼上诉要交多少诉讼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6
      上诉的一般按照原审的诉讼费计算,部分支持或部分上诉的,按照该部分金额计算诉讼费。根据国务院令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行政案件每件固定收费50或者100元。
    • 行政诉讼中止诉讼可否上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工伤认定办法》(人社部令第8号)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江苏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