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的补偿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雇主无故终止合同,应向工人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个月的薪水包括多少?是否应理解为我一个月内所有工资收入的总和(不包括加班工资)?我公司月薪的一部分将在下月20日后支付(合同规定在下月15日前支付),另一部分有时会延迟2-3个月。由于公司的工资不是固定的和保密的,行政和财务部门没有每月员工的详细工资单。该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原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在企业正常生产条件下,合同终止前12个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和报酬。”原劳动部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工资",“劳动法所称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小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是职工劳动收入的主要来源,职工的下列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一)单位支付给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助费等;。;(2)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冷饮等劳动保护费;(3)按规定不计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和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进步奖、中国技能奖、稿费、,讲座费、翻译费等按国家规定发放。“根据上述规定,经济补偿的工资计算标准应为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内从本单位取得的全部收入计算出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月平均基本工资。对于用人单位的工资制度,如工资合同诚信,并不违反中国《劳动条例》的规定,这并不违法,但如果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就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工人可以要求赔偿
-
劳动者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否给予经济补偿金?
411人看过
-
用人单位可以给予补偿吗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429人看过
-
如何赔偿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
496人看过
-
如何给单位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03人看过
-
用人单位如何依法计算哺乳期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302人看过
-
劳动者因工作岗位变更而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否向劳动者给付经济补偿金?
150人看过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
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会给予补偿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
-
因为用人单位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7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你觉得你自身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保存好用人单位不予续签合同的相关证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
-
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何给予补偿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算, 如何计算劳动者的工龄和赔偿金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7按照一年一个月计算工领补偿金,但是劳动者也应该注意劳动者是否属于优先被留用的范围,如果属于那么劳动者而用人单位任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龄工资作为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
-
因病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给予赔偿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水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得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限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未能就变换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