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关系也是法定之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13 20:00:39 175 人看过

抚养关系中的特征之一就是法定之债,这个构成了法定关系的重要内容。如果在抚养关系上出现了一些问题,那么法定之债应当成为强有力的保障。

扶养是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照顾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无论是其形式还是其内容,都构成特定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集中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扶养关系具有法定性。

什么范围的亲属间存在扶养关系,扶养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以及发生实际扶养关系的顺序和条件等都是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并且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和变更。

二、扶养关系是一种法定之债,具有债的属性。

债乃特定人与特定人之间的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债分为两大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的合同之债,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之债。作为法定之债,其特征在于法律针对某种社会现象,径行规定特定当事人之间如发生某种法律事实,则依法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权利方有权依法请求义务方为特定行为,义务方则有义务为该特定行为。扶养关系正好符合这类特征,因此,我们说扶养关系实质就是一种法定之债。

三、扶养关系具有鲜明的身份性。

扶养关系的主体双方必须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扶养权利义务具有人身属性,也就是说,权利必须由特定的本人享有,不得发生转移、继承,同样义务的履行也须特定的义务人承担。

四、扶养关系具有社会保障的替代功能。

在社会福利条件不充足的情况下,亲属或家庭保障对社会中弱者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尤其是当今人口老化现象严重,老年人口剧增,社会保障压力大而社会、政府难以承受的状况下,传统的亲属扶养保障更显得必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2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法律上是认可血亲关系还是抚养关系
    都是认可的,但是法律不允许解除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关系比如;你和你的父母,你和你的子女。而可以解除拟制的血亲亲属关系,比如你和你收养的子女,以及你和你的继父母,你和你爱人等亲属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在电影、电视和一些文学作品里,我们经常能看到如“断绝父子关系”之类的内容,生活中这种说法也很常见,但实际上很多人对此有误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父母
    2023-02-12
    377人看过
  • 法律关系抚养权怎么认定
    一般从两个方面来予以认定抚养关系:1、从经济方面,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的教育或生活费用给付了一部分或是全部;2、从生活方面,继父母是否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并在生活上照顾、帮助和关怀培养继子女的成长。一、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吗只有受抚养的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1、继子女未成年,随行父母一方与继父、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继母承担继子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事实上长期赡养继父、继母,也视为形成抚养关系;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照顾、赡养继子女;或者虽不与继父母同居,但由继父母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的继子女事实上可以长期赡养他们的继父母;3、 继父母承担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生活在一起,在教育和日常生活中照顾继子女。即使他们不承担赡养费,也应被视为已形成赡养关系。二、继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吗继父母对未成年
    2023-06-27
    269人看过
  • 关于抚养关系的如何变更抚养关系
    变更抚养关系一般应当由父母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协议不成,而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直接抚养的一方存在不宜继续抚养,而其具有抚养优势的相关证据,并据此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抚养关系继子女的情形根据实践,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主要是指以下情形:(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
    2023-07-28
    278人看过
  • 未婚同居关系子女也要给抚养费吗
    未婚同居关系子女也要给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民法中非婚生子女何时上户口非婚生子女能上户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可以上户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二、未婚先孕男方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双方未婚先孕生下孩子,如果男方不直接抚养的,需要支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权益和婚生子女一样,享受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受生父母保护
    2023-06-20
    416人看过
  • 遗赠抚养关系是父子关系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遗赠抚养关系不是父子关系。一、关于遗赠抚养遗赠抚养协议本身当然可以公证,但是首先要清楚“遗赠”的概念,遗赠的对象肯定是要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您父亲是您大伯的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怎么可以作为遗赠的对象呢?您可以让您的大伯写份遗嘱,内容是将所有的财产留给您的父亲,然后拿遗嘱去做个公证,这样倒是一个可行的方法,到时候如果遗嘱人要变更遗嘱的话必须将变更后的遗嘱重新公证,否则,变更无效,因为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均不能变更公证遗嘱,唯有公证遗嘱才可以变更公证遗嘱1、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2、需要他人扶养,并愿将自己的合法财产全部或部分遗赠给扶养人的为遗赠人;对遗赠人尽扶养义务并接受遗赠的
    2023-03-29
    116人看过
  • 抚养权和继承权之间有关系吗
    一、抚养权和继承权之间有关系吗在具体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之中,继承权与抚养权是不并存的。抚养权一般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在子女出生后就取的。不因父母离婚等原因消除,只有子女被合法收养或成年的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才算终结。继承权是继承人对去世人的财产继承的权利,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可以享有继承权。二、父母房子子女继承权吗在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子女都具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行为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是指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熟人处于争夺遗产的动机,而杀害居于之前或者预期处于同意继承顺序的其他继承人。只要继承人所杀害的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不论是直接杀害还是
    2023-05-06
    457人看过
  • 债务抚养:法律关系的实质与影响
    在法律上债务和抚养不可以扯平,债务属于财产性质,抚养属于人身性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在法律上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一般会做出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抚养权判决。所以要争取抚养权当事人就必须提供在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方面的优势证据,比如距离学校较近、生活小区成熟、收入比另一方更多、对待孩子更耐心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
    2023-07-15
    462人看过
  • 连带之债和按份之债的关系
    一、连带之债和按份之债的关系按份之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义务的,为按份债务。连带之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所以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的规定,那么这个债务都是属于按份之债,而且按份之债的主体,他仅仅是在自己的债务份额之内,才有权利或者承担的义务,但是如果
    2023-05-06
    386人看过
  • 抚养关系与扶养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意义上的扶养关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民法典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以及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而《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范中又是都适用“扶养”,其“扶养”属于广义的。基于此,在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总体上,我们应按广义的“扶养”来理解,在具体的亲属关系中,则不妨分别指
    2023-03-06
    208人看过
  • 有抚养能力是否一定能变更抚养关系?
    【简要案情】秦男与周女系原夫妻,双方于2012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当时儿子秦小2岁,双方约定儿子由母亲周女抚养,秦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后秦男职务高升、薪水大涨,并与他人一起创立公司,收入颇丰。以为能够给儿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便于周女协商变更儿子抚养权,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儿子抚养关系。【具体解析】男女双方在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途径有两种方式解决:一是男女双方协商,或者诉至法院。双方协商的在此不作解释,诉至法院的需要符合法定的变更条件。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四种应予变更的情形,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与子女共同生活会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同意改变抚养关系,且变更后的一方有抚养能力;或其
    2023-06-11
    292人看过
  • 法定抚养关系包括哪些内容?
    法定抚养关系包括如下:1、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关系,子女包括有子女、有子女抚养和教育关系的继子女,生孩子是指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不考虑是否结婚或超生,养育子女是指依法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2、孩子对父母的赡养关系,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3、对配偶的抚养关系;4、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已死或父母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关系;5、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已死亡或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关系;6、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兄弟姐妹的抚养关系;7、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兄弟姐妹的抚养关系。法定抚养关系的变更情形有4种: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有下列情形
    2023-07-02
    399人看过
  • 法律规定如何解除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无法解除。只有收养关系才能解除。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解除。一、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解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对于养父母抚养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
    2023-06-20
    254人看过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法律规定
    一、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如何写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承担非婚生子女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生父生母对非婚生子女有抚养义务。直到子女18周岁为止。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
    2023-04-22
    142人看过
  • 祖孙之间也有抚养、赡养义务吗
    关于祖孙之间是否有抚养义务的法律规定一直时比较一致的。答案是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抚养义务的。祖孙之间虽然不同于亲子关系,没有法定的抚养、赡养义务,但是基于对历史传统、亲属感情、民间习惯及部分“缺损家庭”的现实和社会保障水平等多种因素的考虑,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规定祖孙之间在特定条件下,承担抚养、赡养义务,且这种义务是法定义务,当事人必须履行。律师补充: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履行抚养义务是有条件的,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具有抚养义务:第一,孙子女、外孙子女为未成年人。第二,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第三,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赡养。第二,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第三,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父母对子女有抚养
    2023-05-06
    2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之间的抚养关系成立有哪些法律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08
      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 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 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 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 4、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
    • 抚养关系变更之后要交抚养费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可以。如果已经变更了抚养关系,那么失去抚养权一方就需要给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需要根据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具体收入来进行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
    • 夫妻之间的抚养关系是否有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9-30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
    • 养子女几年之后构成抚养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0
      1、只要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就形成了抚养关系。 2、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适用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3、所以只要是合法收养,那怕只养一天也是形成了抚养关系。
    • 兄弟之间可否有赡养抚养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6
      1、兄弟之间没有赡养抚养关系。赡养一般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而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尽到的只有扶养的义务,不存在赡养抚养义务,所以兄弟之间没有赡养抚养关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