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是借款还是不当得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7:12:51 56 人看过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资的行为是属于民间借贷,而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利益,对他人利益造成损失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问题

1、要克服情面关,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或让借款人出具借款借据。民间借贷多存在于为亲友、熟人之间,基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亲情、友情关系,往往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让借款人出具借款手续或定借款合同。因没有书面的借款证明,从法律的角度看,这样的借款是没有偿还保证的,如果借款人不诚信还款或双方因亲友关系发生变化,必然会给出借方追要借款带来困难。

2、对利息的约定要合法。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容易出现矛盾的是利息问题,对此法律有明文约定:借贷双方对有无利息约定发生争议,有不能证明的额,可以参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年利率36%,即不得放高利贷。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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