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51:21 191 人看过

计算土地增值额时税法允许扣除的项目。主要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包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经当地税务机关旧房和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可以视同税金扣除。

(6)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以按照上第一、二项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什么时候不扣除
    一、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什么时候不扣除(一)销售新建房,如果是房地产企业销售,则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不能作为转让环节的税金扣除。如果是其他企业销售,则转让时的印花税作为转让环节的税金项目扣除。(二)销售旧房,不论何种企业转让,转让环节的印花税均可扣除。二、安置房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六、关于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计算问题(一)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第三条第(一)款
    2021-11-29
    457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税契价扣除办法有哪些
    一、土地增值税税契价扣除办法有哪些对于投入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来说,我们享受政策的优势在于,在交纳土地增值税的过程中,可以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总和,额外增加20%的扣除额度。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其中并不包含政府以任何形式减免或返还的金额。《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关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畴
    2024-07-21
    273人看过
  • 土地转让有没有进项抵扣增值税
    土地出让金准确来说不是抵扣,是可以差额扣除。选择按建议计税方式计税的老项目以及按征收率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连土地出让金也不能差额扣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很大一部分紧张税额应该来自于建筑企业开出的建筑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土地转让的方式是税率为11%,上各环节让土地使用权证收了11%的增值税,下个环节购买方可以抵扣11%的增值税,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式玩曾的,这种取得土地的方式完全可以在计算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时,运动抵扣发来实现土地成本进项税额的抵扣。土地出让的方式是政府将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政府出让土地没有征收增值税,所以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也随之无法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作进项税额抵扣,所以采取了常规抵扣法以外的方法---差额计税法。操作是,即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也就是在销项采
    2023-04-26
    482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的进项税能否在税款中抵扣?
    本文介绍了税收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以及土地增值税制度的相关规定和作用。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根据增值程度来确定的,而土地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这项税收制度的规定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制度。税收制度在法律制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因为它与国家的财政支出和收入息息相关。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土地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土地增值税是根据增值程度来确定不同税率的,增值率越高税率也越高。该项税收制度的规定,有利于维持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制度。 【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税率和抵扣进项税?土地增值税是一种重要的税收制度,对于企业的土地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在计算税率和抵扣进项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计算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需要考虑到土地的具体情况,包括土地的面积、位
    2023-08-30
    182人看过
  • 土地转让交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营改增后,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同时缴纳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买卖要缴的税金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
    2023-04-26
    378人看过
  • “营改增”后增值税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货物运输业包括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该行业挂靠登记经营较为普遍。常见模式为挂靠方(车主、船主通常为自然人)利用所挂靠的企业、组织等经济主体身份,获得自身难以取得的交易信用与经济利益,被挂靠方则收取“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获取利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明确,“营改增”试点将全国推广。货物运输业在“营改增”试点范围内,货运挂靠经营将有何涉税风险呢?一般纳税人认定“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货运企业必须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按照财税〔2013〕3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当货运企业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下同)时,应当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处理。主管税务机关会在期满后2
    2023-05-04
    261人看过
  • 增值税专项扣除可以扣工资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不是扣工资,是指扣除工资内的缴税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月度收入减去5000元(起征点)减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减专项附加扣除减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一、专项附加扣除是扣钱还是给钱专项附加扣除不是从工资里扣,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二、多少钱才会拿到税?基本工资超过5000元,要交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50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应纳税所得额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三、西安个人所得税2018年10月1日起,个
    2023-04-02
    469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前扣除原则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前扣除4大原则土地增值税作为房地产企业的重头大税,备受税务机关和企业的观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应遵循四大原则。(1)真实性原则;即经济业务真实性。虚假的业务不可以扣除的,如:虚列成本、虚列拆迁补偿费等。接待客户在酒店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施工发生的施工成本等,都属于“实际发生”的范畴,而不论是否符合经营常规、是否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范围或者比例,仅仅指“业务的真实性”。(2)实际支付原则;确切说是指企业资金的实际流出。如:“应付账款”出现余额,表示在某一个静态的时点,乙方提供工程发票,但是房地产企业暂时没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这个就属于没有“实际支付”。(3)合法有效凭证;①发票。简单理解为税务机关监制的各类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电费单、话费单、超市购物发票、餐饮住宿费发票等。②自制凭证。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清单、工资表、折旧表、财务分割单、
    2023-05-09
    79人看过
  • 二手房土地增值税已缴个税不得扣除
    二手房土地增值税已缴个税不得扣除12月1日,北京市地税局开始对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北京市石景山区地税局的有关人士强调,12月1日后,个人转让二手房缴纳土地增值税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挂钩,符合缴税条件的二手房交易如果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就无法过户。但是,并非所有的二手房转让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目前,只对转让居住未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征收土地增值税。12月1日,石景山区地税一所就办理了7份转让二手房的涉税手续,但因为都属于普通住宅,没有征收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不征税石景山区地税局的有关人士认为,北京市11月中旬发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一些媒体对政策宣传不够准确,纳税人对政策理解有误,认为只要出售住房,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导致部分房主突击办理二手房转让交易,11月20日~22日,石景山区每天办理量达到了80份,而正常情况下每天
    2023-06-07
    458人看过
  • 交纳土地增值税计算增值额时,应扣除哪些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
    2023-05-05
    406人看过
  • 挂靠项目公司怎么抵扣增值税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税务法》规定,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在一项销售业务中,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2024-04-25
    314人看过
  • 商住两用项目征土地增值税分类计算
    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对此进行了解释。普通住宅比豪华住宅和商业用房的土地增值税税率要低得多,当一栋楼既有普通住宅,又有商业用房的时候,税率又该如何取呢?我省规定: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用房如豪华住宅、写字楼、商业用房及办公用房同一体的,应分类分别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凡不能准确计算扣除项目和增值额的,一律按照高税率征收,不得享受普通标准住宅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如果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的,将由主管税务机关全部按照核定征收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据郑州市地税局相关人员介绍,2006年郑州市共征收土地增值税1.95亿元,今年,税率上调之后,土地增值税征收总额肯定会成倍增长。此举只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一项措施的落实,随着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空间将进一步压缩。
    2023-05-05
    448人看过
  • 营业税改增值税哪些项目可以抵扣
    作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有以下几种:1、一般纳税人直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认证抵扣(注意不是所有的都是17%,应税产品不同,税率也不同,国家有些产品是采用低税率的,具体是多少税率发票上是有显示的)。2、小规模纳税人找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认证抵扣3%。3、公路货物运费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运费发票可以认证抵扣7%。4、进口时从海关那里拿到的海关缴款书上面列明的进口增值税可以全额抵扣。5、从农业生产者那里取得的农产品发票可以计算抵扣13%的增值税。一、营业税改增值税到底涉及哪些行业要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因为目前总体都是在试点,具体的数据还不会有,至少需要看一年以上才能有判断。改革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范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
    2023-06-24
    114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产费怎么扣除
    【问题】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如果没有发生财务费用(就是没有借款),在计算房地产费用时是按照5%扣除,还是按照10%扣除?【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3-12-17
    416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增值税差额征税扣除项目清单》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8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附件二中列举了金融商品转让、经纪代理服务、融资租赁和融资售后租赁、航空运输企业、客运站服务、旅游服务、建筑服务简单计税方法、房地产销售商品房一般计税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劳务派遣服务、扣除收费公路通行费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补充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和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三项业务。《中华人民共和
    • 增值税抵扣的增值税有哪些项目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3-07
      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不是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理解这个问题,你得明白什么是增值税.我国从1994年税制进行改革,实行增值税体制.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都要按着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有16%的,有10%的,有6%的等等,这就是增值税的销项税,然而你购进货物时,对方也会给你出具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你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这个发票上所标的销项税就是你可以抵扣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减
    • 土地增值税的政策性减免税项目有哪些,土地增值税的免税事项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0
      土地增值税的政策性减免税项目如下:(1)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
    • 挂靠项目公司增值税扣除怎么计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3
      《税务法》规定,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在一项销售业务中,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土整理费是否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作为扣除项目扣除,是否有法律依据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根据上述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时,可扣除的土地使用权价款是按接受投资时作价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因此你公司发生的土整理费用不能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做为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