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借股东的钱付利息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22:11:01 96 人看过

公司可以借股东的钱付利息,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24%,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

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民间借贷合同主要特征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企业(其他组织)之间

民间借贷以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为主,但不仅限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民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民间借贷一般来说数额不会太大,相互间也往往有着一定的信赖和帮助关系,手续也比较简便,有利于公民的生活和生产,所以除了个人之间的借贷以外,个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二)民间借贷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

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不同,民间借贷合同可以为有偿,也可以为无偿,这一点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自由约定。这是因为民间借贷合同往往是自然人之间的互相帮助性质的合同,出借人一般并不强调通过借贷给他人以获得利息,所以民间借贷合同可以为无偿合同。如当事人之间对借贷约定有利息的,则这种借贷合同就是有偿的。不过有偿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也不能完全随意约定,法律对此也有一定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0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贷合同相关文章
  • 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利息给股东?
    股东向公司借款合法。作为法人主体,公司本身没有财产。所有财产的形成都是由股东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东缴纳全部注册资本后,可以向公司借款。公司向股东借款后,应当计入会计账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本发起人、认股人不得任意收回股本或者支付股本的出资,除未按期募集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外,不得收回股本。公司法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法人合法吗公司法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法人,如果已经通过董事会或者是股东会作出了决议,则是合法的。办理登记需要携带申请书、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的名称在公司注册一年后才能够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一条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2023-07-05
    63人看过
  • 公司如何支付股东股利
    1.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发放股利,称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分发股票,红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现,又称为送红股或送股;另外,投资者还经常会遇到上市公司转增股本的情况,转增股本与分红有所区别,分红是将未分配利润,在扣除公积金等项费用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而转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种送股形式,它是从公积金中提取的,将上市公司历年滚存的利润及溢价发行新股的收益通过送股的形式加以实现,两者的出处有所不同,另外两者在纳税上也有所区别,但在实际操作中,送红股与转增股本的效果是大体相同的。2.配股配股也是投资者经常会遇到的情况,配股与送股转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种利润的分配式,是投资者对公司再投资的过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吸收资金而向公司股东有偿按比例配售一定数额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红,而是一种筹资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发行,公司股东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
    2023-03-19
    203人看过
  • 可以从法人股东借钱吗
    可以。股东借款给公司是合法的,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其本身并没有任何财产。其所有财产的形成都是由股东向公司投资形成的。在股东将全部注册资本都缴纳完毕后,可以向公司借出款项。一、股东可以直接用现金出资吗股东是可以用现金出资的,还可以以实物或技术入股。实物或技术应通过评估先确定价值。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现金,可采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投资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两种参股方式。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形成决议,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东加入及采用哪种方式。二、股东借款给公司,需要缴税吗股东借款给公司,需要缴税。股东借款给公司是合法的,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其拥有的财产均由股东投资而形成。公司向股东借款后,应计入会计账簿。另外,股东不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不违反公司章程法规的前提下,向公司借款也是合法的。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通常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三、公司注销股
    2023-04-01
    231人看过
  • 股东欠公司钱可以用股权抵消吗
    是不可以的,股东对公司欠款是对公司的债务,而股权是固定基于出资享有的权利,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后将转让看支付给公司解决债务问题。一、内部股东同等条件购买股权的操作流程是什么1、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股东之间协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的转让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民法典》的一般规定。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
    2023-06-28
    210人看过
  • 没约定借款利息,可以不支付利息吗?
    亲朋好友之间江湖救急,借钱的事情很常见。很多人在借钱的时候,双方会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约定利息,也有一些情况是双方在借钱的时候没有约定利息。那么还钱的时候要不要支付利息,就要依据是否有正确约定利息来判断了。还钱时是否需支付利息,可以参照以下条件:1、个人之间的借款,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但是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出借人可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还款利息。2、非个人间借款的,即使双方未约定借款利息,出借人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借款利息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可见是否可以主张利息,最保障的方法是在借款时,借贷双方就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利息,那么怎么约定利息最保障?约定借贷利息有讲究1、约定利息需要“白纸黑字”到了法庭,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条
    2023-05-01
    368人看过
  • 股东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公司借款谁来还?
    一、股东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而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不能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而属于普通的借款活动。不过,如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制度等规定,应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二、公司借款谁来还?1、正常情况下的答案。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
    2023-02-26
    234人看过
  • 公司股东个人信息可以查到吗
    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或公司证明材料到工商部门的档案窗口查询。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公司股东分类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
    2023-06-18
    142人看过
  • 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借款是否可以转为股权
    一、股权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二、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借款是否可以转为股权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三、股东注意事项1。从财务上
    2023-06-16
    389人看过
  • 未约定借钱利息,还钱时可以要利息吗
    实际上,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要是两个人之间借钱时没约定利息的,那就不支付利息。在借钱的时候没有约定利息的,法律上会认定是不支付利息的借贷关系。所以,债务人在还钱的时候债权人要求支付利息的没有法律依据,债务人可以拒绝支付利息。因此,如果一开始约定借钱没约定利息,到期还款时对方要求支付利息,不同意的可以不给,当然债务人自愿支付的也不是不可以。所以,要是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有约定利息的,就得按照无偿借用的规则,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这理由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另外,在实践中,有些人借钱的时候不是直接说明不要你利息,而是说不好怎么给利息,这种情况就属于对利息约定不明。要真遇到这种情形的,就不是直接拒绝利息就好的了,此时就算被起诉的话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而定。从原则上来说,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自然人之间借贷时,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
    2023-03-26
    102人看过
  • 股东借钱给公司的借条怎么写?
    一、股东借钱给公司的借条怎么写?借条借款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
    2023-04-14
    423人看过
  • 未付利息打成借条可以复利吗
    根据具体情况定。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可以复利。但要保证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06-18
    391人看过
  • 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不应超过多少
    一、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不应超过多少?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因此公司支付股东的利息金额能否税前扣除一定要注意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是否超过了2倍。借款利息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时发生的利息费用,或企业发行债券的利息费用等。公司借款给个人一定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协议,并且在借款合同中注明该笔资金是用于公司正常运营的,这能够体现出公司和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公司借款利息也是在企业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前提。在支付借款的利息的时候,一定要去开国税部门代开利息的发票,个人借款给非金融公司活的的利息,是需要交那20%的个人所得税的。个人
    2023-06-01
    357人看过
  • 股份公司的股东可以咨询什么信息
    股东的相关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应当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向公司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股东行使上述知情权,向工商部门了解有关情况时,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工商部门要求股东证明等其他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协助制发股东证明。出于利益考虑,如果股东在查询工商档案时不想被公司知道,也可以请律师代为查询。隐名股东不得以持证查询工商信息的方式提出申请。因为工商部门无法直接核实股东的真实身
    2023-05-07
    261人看过
  • 公司名下股东可以借款给他人吗?
    一般而言,股东可以借款给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有什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规定如下:《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企业法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什么责任?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023-03-21
    444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贷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贷合同的特征: 1、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 2、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 更多>

    #借贷合同
    相关咨询
    • 股东公司借款支付利息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1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股东是否要支付利息的这个问题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但是《民法典》第680条中明确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股东要支付利息,这就意味着股东只需要偿还本金,所以正常还款期限内,借款利息是由出借方和借款人自行协商确定的。
    • 需要股东们借款,股东借款给公司不收利息可以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0
      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 股东向公司借款,并支付利息,企业收到股东支付的利息如何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4
      公司与公司之间不能实行借贷,个人与公司之间是可以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但是公司转账给股东个人,很容易被认定为股东抽逃资金
    • 女儿出国留学钱不够向公司借钱股东借公司资金不收利息可以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30
      公司借给个人的钱是可以不计利息的,只要股东和公司协商好就行,然后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即可,但是时间不能太长,金额也不能过大。
    • 向股东借款利息有些高,支付股东借款利息需要开票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5
      企业向股东借款利息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条件和标准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要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企业向股东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应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