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什么意思
(一)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概念是:
是指物件的所有权人首先与租赁公司签定《买卖合同》,将物件卖给租赁公司,取得现金。然后,物件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物件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权。
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售后回租是融资租赁方式中比较特殊的一种。
(二)现实事例
在生产经验过程中需要融资,比如融资100万购买原材料,但是没法从银行贷到款,怎么办呢?还找融资租赁公司。将公司的生产设备作为抵押,从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贷款,此时设备依然由我使用,但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我依然以租金的形式返还本息。这叫“融资性售后回租赁”。
融资性售后回租指的是物件的所有者先将物品进行售卖给相关租赁公司,之后再同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物品,获得该物品的使用权,并且向租赁公司进行支付租金的一种形式。这种方法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同时也能够进行使用相关物品。
二、融资性售后回租法律风险是什么
融资性售后回租法律风险是可能会产生相应的一些经济纠纷。一般认为融资性售后回租是融资租赁的一种。
由于企业通过银行信贷、债券市场或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门槛和政策约束较多,通过售后回租模式能够在实质上起到类“抵押贷款”的融资效果,加之其节税、盘活存量资产等作用,成为了融资市场上渐受青睐的工具。
实务界一般将融资性售后回租归为融资租赁业务的类型,简称为“回租”业务。与之相对的,传统的融资租赁有时也称“直租”业务。
直观来说,回租业务与直租业务形式上的区分在于法律主体的同一性。传统的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后,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融资融物交易。这种模式下,存在至少3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即出卖人、承租人和出租人。而在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场景下,出卖人和承租人为同一人。此外,回租业务的交易文件中,通常约定在作为融资方的承租人(出卖人)按期足额交付全部租金后,可以名义价格重新取回标的物的所有权。
最直接的规定是来源于监管机构——原银监会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曾经规定“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
虽然正式生效实施的《民法典》第735条删除了上述第2款关于“售后回租”的规定,但是根据《民法典》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仍然对售后回租可以认定为融资租赁给出了说明,即“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有意思的是,虽然大家提起“售后回租”时,有时会将其称作一种“非典型的融资租赁”,但在实际展业中,售后回租业务甚至占到一些金融租赁公司业务的8成以上。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践中最多见的融资租赁业务反倒是融资性售后回租了。
三、如何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
(一)如何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
1、合作模式:
承租人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
2、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上海市一中院、二中院发布的《2009-2013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中明确了,在司法审判中,判断一项交易是否构成售后回租,应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审查租赁物是否真实存在,租赁物转让价格是否与租赁物真实价值是否合理匹配,承租人与出租人是否办理了必要的租赁物所有权转让手续,买卖合同与租赁物之间是否有对应关系。有鉴于此,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时候要注意以下问题:
(1)明确具体租赁标的物。
出租人应当做好尽调,对于租赁标的物有充分的了解。此外,出租人应尽可能在售后回租项下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中,表明具体的标的物名称、型号、数量、规格等,以明确标的物的具体指向。
(2)审核出卖人对于标的物的所有权情况。
确定权利归属、确保租赁标的物上不存在权利瑕疵。出租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审核出卖人对于标的物的所有权情况:
a审核标的物原始购买的相关合同;
b审核标的物原始购买的发票或相关收据;
c要求出卖人出具承诺书。
(3)确保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出租人。
比如,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签订所有权转让的证明书,以及出租人在租赁设备上添加印有出租人名称的铭牌等方式。
(4)租赁标的物购买价格应与客观价值相近。
融资租赁公司除要求承租人提供购买设备的原始合同、票据以外,可以要求承租人出具租赁标的物的价值保证,融资租赁公司还可以进一步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评估并与承租人共同确认评估结果。
任何事务都是需要我们辩证的去看待,毕竟它们都是有两面性的,对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在存在优势的同时,其实也是会有一些缺陷的。而企业就应该规避其中可能出现想风险,降低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如果企业希望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融到资金,或者因此类交易产生纠纷,可以就相关问题请专业律师介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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