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07:03:24 364 人看过

一、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是如何的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订立的;

3.意思表示虚假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

5.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二、承包合同能否随时解除

承包合同并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解除应当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解除情况下进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哪些形式

1.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

2.独立承包:发包人将建设工作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包;

3.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共同承包;

4.挂靠承包: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n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n(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n(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n(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n(四)流转土地的用途;\n(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n(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n(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n(八)违约责任。\n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民合作社的土地承包情况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属于什么企业类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应该是属于较为特别的法人组织,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企业是不同的市场主体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2023-07-07
    39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这些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另外,这几种情况也会导致合同无效:1.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土地承包合同无效。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的无效。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
    2023-06-27
    407人看过
  • 我想知道土地承包合同哪些是无效的?
    对于你所问到的土地承包合同哪些是无效的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的强制性规定。在土地承包合同中,这些强制性规范有:(1)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土地承包合同无效。(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的无效。(3)代理人超越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土地承包合同包括哪些条款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
    2023-08-09
    264人看过
  • 如何查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样本是怎样
    一、如何查询土地承包合同1、在国土局官网上查询2、在当地农业局查询二、土地承包合同范本:依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一、合同双方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_________大队____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三、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五、地租价格:按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
    2023-06-03
    345人看过
  • 村委会是确认无效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
    由于大部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在民主协商过程中没有完成,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没有召开,即使召开会议,村民代表基数也没有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计算,《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所以法院为了保护一些利益部门,不考虑其他因素,《村委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民主协商规则规定集体土地承包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家庭代表批准,实行机械化、单方化。以未履行民主协商程序或因履行瑕疵而违反法律规定,但剥夺承包人土地补偿安置权为理由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笔者认为发包人村委会不是确认主体其原因是,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性的诉讼主体不是村委会,而是村集体半数以上的村民。
    2023-05-31
    113人看过
  • 无效土地承包合同由谁确认
    土地承包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会被认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一、《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是哪五种《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二、无效合同的依据是什么合同无效的依据是下列情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法定的其他情形。三、民法典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2023-03-13
    466人看过
  • 怎么起诉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可以通过提交书面的民事起诉状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因土地纠纷侵权合同无效向法院起诉的,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起诉,起诉时要提交起诉书、合同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一、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由哪个部门管事实上,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时,应找哪个部门处理应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各地管辖处理的部
    2023-06-29
    416人看过
  •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无效
    从设定合同无效制度的目的出发,认定合同无效是为了防止因为无效合同的履行给国家、社会以及第三人利益带来损失,而防控危害时所引起的救济。而返还财产只是救济的一种,并不是惩罚性的制裁,不能机械的理解返还财产是无效合同的一般原则,当合同标的物性质决定了其不能返还时,则此时不能适用返还财产,仅因维护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适用返还财产,达不到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作用。在本案中合同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再采用被告葡萄园艺场返还已交付的租金则显然是不现实也是不公正的。一、欺诈撤销合同的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也要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这也是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后的共同处理原则。具体而言存在如下几种措施:(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
    2023-03-08
    300人看过
  • 《土地延续承包合同》被判无效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帮我们村民维护了合法权益。26日上午,王某英和村民王某贵带着法院的判决书来到澄迈老城检察室,代表玉章村民小组全体群众向检察室表示感谢。2011年3月4日,澄迈县老城镇玉章村民小组长王某英和部分群众到老城检察室反映,他们村民小组原组长王某珠、副组长张某等人,擅自将该村民小组已承包给海南绿色工程总公司尚未到期的300亩集体土地以低廉的价格转包给海南某某实业公司,群众意见很大,请求检察室给予帮助解决。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海南绿色工程总公司与玉章村民小组于1993年5月16日签订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该村民小组300亩土地,期限为20年。2010年间,玉章村民小组长王某珠等村干部,违反《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并经老城镇政府批准同意的情况下,以每亩100元的价格与海南某某实业公司签订《土地延续承包合同》,将承包期延长30年至2043年6月1日止。由于海南某某
    2023-06-09
    79人看过
  • 民法典对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
    一、民法典对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
    2023-09-05
    297人看过
  • 承包土地租赁情况
    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土地承包权能否继承土地承包权能否继承视情况而定。继承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承包地,不能继承。如果是没有承包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考虑重新签订合同,不属于继承范畴。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继承人才会继续承包。通过招标取得的,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承包人应当按照规定继承承包收入。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取得的,承包人死亡的,应当取得的合同收益按照法律继承;承包期间,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
    2023-07-04
    208人看过
  • 土地承包法何时修订?具体情况如何
    1、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最新《土地承包法》实施时间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两级管理体制,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保持不变,是规范土地流转的基础。第三条赋予农民更充分、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其真正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第四条承包人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在承包期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五条各种形式的土地出让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期的剩余期限。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收入归承包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截留,不得以服务为由提取管理费
    2023-05-08
    256人看过
  •  发包人如何应对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承包人的过失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有权向对方请求赔偿损失。但是,发包人需要承担对方过错、损失大小以及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如果损失大小无法确定,当事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在确定损失大小时,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承包人的过失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那么发包人有权向对方请求赔偿损失。但是,发包人需要承担对方过错、损失大小以及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损失大小无法确定,如何判断过错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在处理涉及损失的案件时,判断过错
    2023-08-28
    325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超过最长期限的无效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超过最长期限的无效吗1、国家对不同土地承包的期限是有规定的,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超过最长期限的,超出部分无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
    2023-04-19
    1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形下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后果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的强制性规定。在土地承包合同中,这些强制性规范有:⑴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土地承包合同无效。⑵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的
    • 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置换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1、违背合同双方其中任何一方意愿的,合同无效 土地流转方和承包方都必须是在双方自愿的条件下签订的流转合同才有效,有违背其中任何一方意愿的,流转合同无效。 2、不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人不能互换土地,其签订的合同也无效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进行土地置换,土地置换双方必须是同属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否则,土地置换协议无效。 3、越权发包土地签订的流转合同也是无效的 越权发包土地的意思也就是说
    •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04
      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纠纷怎么处理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合同哪一项为无效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30
      无效的土地承包合同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土地承包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土地承包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土地承包合同;违法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承包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
    • 农村承包土地情况如何承包啊?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9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24条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另外,该法第25条也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可以明确的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非因合法事由,非经合法程序,发包方都不能单方解除或变更土地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