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代位权行使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3 08:10:09 101 人看过

海运代位权行使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债权合法且确定、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造成债权人损害、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海运代位权行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合法且确定;其次,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已经届清偿期;第三,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第四,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 务 人 权 利 范 围

债务人的权利范围在债务纠纷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的权利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身自由权:债务人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 财产权:债务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应当尊重债务人的财产权。

3. 债权权:债务人依法享有向债权人请求履行债务的权利。

4. 诉讼权:债务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5. 仲裁权:债务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或者在纠纷发生后寻求仲裁机构的帮助。

6. 税收权:债务人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7. 知识产权:债务人依法享有对其知识产权的权

海运代位权行使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即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合法且确定、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已经届清偿期、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的权利范围在债务纠纷中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包括人身自由权、财产权、债权权、诉讼权、仲裁权、税收权、知识产权等。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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