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与亲生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1:54:03 133 人看过

收养关系的效力如下:1.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2.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3.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4.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解除收养关系具有哪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1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收养关系是法律关系吗
    一、解除收养关系去哪里办不同情况下,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去不同的地方办理。1、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2、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二、收养关系是法律关系吗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关系产生的法律效力是养父母以及近亲属与养子女之间产生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养子女从此取
    2023-03-17
    305人看过
  • 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离婚的法律区别
    一、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离婚的法律区别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离婚的法律区别: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2.夫妻关系是法定的,同居关系不是;3.夫妻关系一夫一妻制,同居则不一定;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居则归各自所有。二、同居关系下如何认定共同债务同居关系下认定共同债务: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3.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三、同居是否违法会被定性为重婚罪吗同居一般是不算重婚罪的,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
    2023-11-02
    222人看过
  • 生母和养母法律关系上的区别
    一、生母和养母法律关系上的区别生母和养母法律关系上的区别:生母是孩子血缘和生理上的母亲,养母是因为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母子关系;养母和养子女不具有血缘关系,和养子女之间成立合法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生母和子女的父母与子女,从子女出生时自然存在。二、生母和养母的遗产怎么分配生母和养母的遗产分配方式: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不继承生母的遗产,可以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养母的遗产。根据相关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三、子女逝去生母和养母哪个有继承权如果死者和他的养母之间有收养证,那他的养母就有继承权,但是他的生母没有。因为在法律上他们已经形成收养关系了,形成收养关系之后他跟生父母之间的权力义务就会终止。如果没有收养证,则生母有继承权。
    2023-04-14
    480人看过
  • 换押与法律效力的关系
    对犯罪嫌疑人变更诉讼程序的,需要办理变更换押的程序,换押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或者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接收机关或者送押机关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框架协议的法律效力框架协议的法律效力:自协议成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框架协议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标的达成一致并对主要内容予以确定而订立的合同,保养合同就是典型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符合的条件如下:1、满足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实际需要,符合市场供应状况和市场公允标准,在确保功能、性能和必要采购要求的情况下促进竞争;2、符合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等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不得超标准采购;3、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将采购标的细化到底级品目,并细分不同等次、规格或者
    2023-07-03
    421人看过
  • 结婚证与夫妻关系证明的法律效力区别
    1、结婚证是最具法律效力的证明,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完成婚姻登记程序后所颁发的婚姻关系证明,也可以称之为法律证明。而夫妻关系证明的效力须要分清权源(出具证明的机关)的属性。如果是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可以似同结婚证的效力,对婚姻关系具有实质证明力;如果是居委会、村委会、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属于表象证明,其效力待定(还不能作为证明婚姻关系的有效证明)。3、结婚证是国家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并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颁发的确认其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书。而夫妻关系证明书是婚姻登记机关经当事人申请而出具的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查询类公文。3、结婚证只颁发一次(补办的会标注为补证),而夫妻关系证明书可以应要求出具多次。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出具是基础是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状况(包括结婚、离婚、丧偶、单身等)。4、结婚证是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的证件,而夫妻关系证明只是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公文。结婚证与离婚证的
    2023-08-18
    454人看过
  • 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及其法律效力
    收养的法律效力是:1、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以来,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近亲属关系的规定;2、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的关系。由于收养关系的建立,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被消除。收养关系怎么样才算合法合法的收养关系的形成是收养人应当提供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民政部门审核后,认为符合收养条件的,依法办理收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
    2023-07-05
    162人看过
  • 确认收养关系无效后,收养关系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收养被确认无效后,收养关系开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被收养登记机关撤销收养登记从而无效的,也应如此。这就意味着,凡事被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不产生收养关系成立的任何法律后果。无效收养的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如收养人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父母借收养名义出卖亲生子女等,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收养关系成立条件收养的成立是养父母养子女亲属关系发生的惟一途径,合法收养关系对收养和被收养人间以及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发生一系列法律效力。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履行法定的手续,才能合法有效,才能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具有:收养人的条件,被收养人的条件,送养人的条件都符合法律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023-07-23
    336人看过
  • 收养关系解除后与亲生父母关系怎么恢复?
    收养关系解除时与亲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相关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解除收养关系之日起自行恢复。一、解除父子关系的有关问题法律上只能通收养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而收养送养只能是未成年人。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不过虽然血缘关系无法解除,但是基于法律义务的父亲对于子女的监护义务,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可以自动解除。如果你已经年满18周岁,在法律上就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任何行为只要不触犯法律法规,完全自由,在法律上不受父母的干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则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2、对于继父子关系。对于继父子关
    2023-06-26
    220人看过
  • 本诉与反诉的关系和区别是哪些法律关系呢?
    反诉一般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以原诉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与原诉有直接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藉以达到抵销、动摇或吞并原诉的目的。在民事诉讼中承认反诉机制,是为了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权益,实现诉讼经济和避免在相关联案件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反诉的本质是被告依法向原告提出独立的反请求。反诉对本诉请求有对抗性,其目的为了抵销、吞并或推翻本诉的主张,甚至可能获得原告的给付;反诉与本诉具有关联性,即它们的诉讼请求存在着法律或事实上的联系。两者区别第一,法律性质不同。反诉属于请求权的范畴;反驳则属于抗辩权的范畴,如在一合同纠纷中,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货款,如被告证明原告违约,不产生付款义务则为反驳,如被告请求原告赔偿因原告违约而给其带来的经济损失,则为反诉。第二,独立性不同。反诉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反驳则不具有诉讼性质,不主张独立的请求和权利。反驳仅是对原告请求和理由的简单、直接否定,不构成
    2023-02-18
    488人看过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劳务关系的法律依据)
    在大部分人的认知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好像是差不多的意思,但实际一字之差,各自能影响的东西却大不相同。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01薪酬与福利劳动关系:薪酬应按时、按月、按季等形式较为固定的进行发放。除获得劳动报酬之外,还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贯彻的是按劳分配原则。劳务关系:可选择不固定发放。一般只取得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是按照市场原则支付
    2023-06-04
    484人看过
  • 委托关系与代理关系的区别
    一、委托关系与代理关系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1)代理关系可以包括委托关系,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2)而委托关系不能是代理关系,可以是代理关系之外的关系。2、效力范围不同:(1)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而委托关系仅仅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二、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
    2023-06-19
    190人看过
  • 夫妻关系与同居关系的区别
    一、夫妻关系与同居关系的区别夫妻关系与同居关系的区别如下: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2.夫妻关系是法定的,同居关系不是;3.夫妻关系一夫一妻制,同居则不一定。在实践中,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方法是可以自行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同居财产如何合法分配同居财产合法分配的方式是:双方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即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只分割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
    2023-11-14
    354人看过
  • 劳务关系的内容是什么,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又是什么
    一、劳务关系的内容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二、劳务关系劳和动关系的区别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
    2024-04-01
    469人看过
  • 撤销与解除收养关系区别
    收养关系只能解除,不能撤销。①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拟制血亲关系消除,因收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②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4-23
    95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关系,收养关系产生什么法律效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收养关系(一)概念: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当成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二)类型:其收养类型主要有: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私法收养和公法收养;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有效收养和无效收养;生前收养和遗嘱收养。这
    • 收养关系的解除与合法有什么区别?收养关系解除后与生父母有何关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4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
    • 委托关系与代理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委托关系与代理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4
      委托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代理则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 1、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三种类型;而委托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础而约定的合同关系,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毫无关系可言。 2、代理只适用本人与代理关系的第三人的关系,即代理属于对外关系,否则,不成其为代理;而委托合同只适
    • 抚养关系和收养关系的区别,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亲朋抚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0
      抚养关系和收养关系的区别 收养关系反映的是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就形成了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抚养关系反映的是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的不以建立父母子女关系为目的的供养关系,这种抚养关系,有的是基于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建立的,有的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自愿而形成的。抚养关系不变更双
    •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一、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1.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的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安排、指挥雇员的工作;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工作过程中具有独立性,自始至终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承揽人只对劳动成果向定作人负责。2.在雇佣关系中,劳动报酬是根据市场劳动力的价格结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确定的,报酬的数额一经确定后,雇员一般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稳定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