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不断增长和国家对教育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高等学校的快速发展带动经济利益的多元化。高等学校的收费是否合理、合法,收入是否及时人账,有否私设小金库,投资或支出是否合理、有效,有否存在重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问题,这需要开展有效的舞弊审计。本文就高等学校舞弊的表现形式以及如何实施舞弊审计进行探讨。
一、高等学校舞弊的表现形式
1、贪污、挪用资金。有的高校财务部门、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等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相应资金;挪用大额款项进行买卖股票、债券、有价证券等,收取股息、红利或利息;擅自将资金借给亲朋好友,收取高额好处费等。
2、占用、盗窃资产或财物。有关项目负责人,将所购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长期个人占用直至报废或毁损;个别仓库保管员监守自盗所管物资、或随意记录保管账,为个人使用、消耗有关物资提供方便。
3、隐瞒有关经济业务,损害学校利益。高校部分学院利用学科优势,与其他单位联合办学,隐瞒或少报收费项目和标准,私设“小金库”,班子成员从中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或者收入不入账,利用设立账外账等方式隐瞒收入,进行体外循环,少交或不交应向学校上交的有关收入。
4、隐瞒收入。高等学校内部出于对学校经济利益的考虑,将一些非常规性的收入挂在往来款项上,或将其通过校“三产”(印刷厂、食堂、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往来核算,支出时进行冲销,根据需要调整计算方法,以隐瞒收入。
5、收费项目违法或违规。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各学院的自主性也就越来越强,有的学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各种名目的赞助费、转系费、转专业费等。
6、侵占财物。在财产物资方面,利用接近财物的工作之便,通过串通转移、盗取挪用等手段,侵占各种财物。
二、高等学校舞弊审计的实施
l、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舞弊的存在与发生,说明被审计单位管理上有漏洞,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审计人员应深入到被审计单位,对其内部机构的设置、人员分工及配置、业务运作程序及经营状况等进行调查和了解,分析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检查其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通过研究不同的“红旗”和舞弊的关联,并对“红旗”标识进行甄别,提炼出和舞弊高度相关的预警标志,从而抓住管理层或当事人的舞弊心理,发现其潜在的舞弊动机,确定舞弊可能存在的领域,以更有效地预防、发现和纠正舞弊现象的发生。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
(1)在会计制度的控制链条中,哪些是最薄弱的环节;
(2)什么人能利用这些薄弱环节;
(3)是否存在违规处理的会计事项,谁授权处理这类会计事项;
(4)管理部门可能超越会计制度的哪些控制环节;
(5)学校内部的工作环境特征是什么样的。
对列入重点内容的审计事项,如可能引起被审计单位重大舞弊行为的关键控制点,即所谓“红旗”事项,必须作为舞弊审计的重点,审计小组应细化审计查证步骤,明确查证过程所应达到的审计目标。
2、保持高度职业审慎的思维形式。在舞弊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职业审慎和敏锐的观察力,全面掌握舞弊的表现形式,发现舞弊线索。例如,首先要假设管理层及当事人是不可信任的,不能因为是本单位的领导或职工,对他很熟悉甚至关系也不错,就缩小审计范围或减少审计证据;其次,对业务收入假设存在舞弊现象,因此对收入的确认、有关存货的盘点、会计估计等有关收入的关键点必须给予特别关注;再次,对业务支出、应收账款等都做同样的假设,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查或函询,以确保不存在舞弊现象。舞弊审计不仅要履行常规的审计程序,而且必须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其不存在重大问题。舞弊审计要求审计人员要研究舞弊行为人的思维形式。
3、运用适当的审计职业判断。职业判断能力是审计人员学识、经验、能力的综合反映。内部审计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教育行业的特点,熟悉和掌握高等学校舞弊的表现形式。在对审计证据的选择,及对其证明力如何的辨别都离不开职业判断能力。舞弊行为具有主观性和隐蔽性的特点,比一般错误行为更难发现,审计人员在实施舞弊审计时,需要通过专业判断来确定舞弊的迹象和风险,确定审计的深度和难度。有经验和具有高度职业敏感的审计人员,是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的。如审计某高校所属独立核算的某二级单位时,发现公款私存这一违反国家规定的舞弊行为,审计人员在面对该单位已将有关的会计资料隐匿甚至销毁的情况下,采取从银行倒查的方法最终掌握了该单位某职工在公款私存的过程中,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
4、注重分析性复核。分析性复核一般包括综合数据和比较数据,从而发现变化的趋势和其他重要的关系。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情况应从多角度进行分析性复核,包括行业分析、会计分析、财务分析和前景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将现时的财务或业务信息与可比较的前期信息预算或预测,以及其他兄弟院校或其他可比较的标准进行对比;(2)分析各比率之间的内在关系;(3)分析本期与前期有关数据的变化趋势。
5、询问。询问是非常重要的审计技术,虽然询问并不能取得某事项的直接证据,但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能发现一些潜在的舞弊线索,从而尽快抓住审计重点。审计人员在实施询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询问的对象和时机。舞弊行为牵涉到的管理层职位越来越高,有的甚至是学校领导出面策划进行的。因此,选择询问对象时,既要包括会计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还应包括个别领导、财务主管等。询问时还应注意把握好时机,并将询问过程和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2)讲究询问技巧。审计人员在询问前应准备好与舞弊等相关的问题,提问应由一般到具体、由容易到复杂、由轻松到敏感。
6、适当追加延伸性审计程序。舞弊行为在通过复核、观察、比较、询问、账户分析和内部控制测试这些审计技术仔细追踪之后,是可以被揭露出来的。除普通的审计程序之外,舞弊审计还应采用延伸性的审计程序,以便彻底揭露,舞弊审计常用的延伸性审计程序包括:(1)在一日之内或较短间隔日内突击盘点两次现金,以防止舞弊者有所准备。第一次盘点很容易让舞弊者事先有所准备,而在出其不意的第二次盘点中就可能发现贪污或挪用行为;(2)调查有关客户,可以发现由学校有关采购人员或其他人员虚构的供应商;(3)向银行取得对账单,检查可疑的未达账项及银行存款的异常变化,检查现金日记账,比较现金收入和该笔收入解存银行的时间,如果发现时间有延续又无法解释原因,也许就意味着现金的挪用;(4)对于重大的合同,要洞察签约方是否有能力承担,适当的时候可索取对方的营业执照或财务报告以辨别合同的真实性;(5)关注存货的异常变动或进行存货年底截止测试,对于不正常的存货变动,审计人员应该询问管理者其中的原因,若解释是令人满意的,则可以加以确认,否则就应扩大实质性测试程序。
当前,高等学校舞弊手段更加隐蔽,形式更加多样,防范和查处舞弊的手段也必须相应提高,以适应当前形势变化,有效防范和及时发现各种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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