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属于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以受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外派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与劳动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通知》([1994]外经贸合发第654号)规定:“外派劳务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这就是说,外派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之间是一种劳动关系,因此两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
345人看过
-
是否接受由从事第二职业的员工引起的劳动争议?
183人看过
-
商业银行与其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
222人看过
-
第二职业主管部门办理劳动争议的是否受理
84人看过
-
劳动部门对于职工从事第二职业纠纷的处理
465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业余兼职劳动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的复函
56人看过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
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发生的劳动争议是否受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劳部发[1995]346号)规定,除“新办集体所有制企业录用职工需要劳动者自带生产资料或自筹资金的,应按照有关发展集体经济的政策规定进行”外,其他“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非法收费的名目包括:集资、风险基金、培训费、抵押金、保证金等。“对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个人收取费用的,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因此而发生的
-
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发生劳动争议解决途径?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向有关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
发生劳动争议职工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选择仲裁代理人申请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1职工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先选择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是,申请调解不是进行劳动仲裁的前提,在调解时所提出的诉求也不对以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产生任何的影响,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可以根据需要提出仲裁请求,完全不受调解时所提的诉求的影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
-
公司有职工能否从事第二职业?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即从事第二职业),并签订聘用合同。因此,劳动部《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4]248号)第二条、《关于职工从事业余兼职劳动发生争议如何处理的复函》(劳办发[1995]209号)均规定,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聘用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
-
劳动者在病假期间与用人单位发生事故而使职工在此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3职工休病假期间,不可以在外工作。病假期间,是劳动者因病按医嘱休养的期间,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治疗劳动者的疾病,使其恢复健康而继续从事工作的期间,如劳动者在此期间从事第二职业,与劳动法立法原旨相悖,极大的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根据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规定,劳动者不得在病假期间从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