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最新情况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1:23:28 143 人看过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含义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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