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审计监督办法(试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7:39:26 131 人看过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包括退耕还林(草)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建设与保护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所安排的国债投资、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管理的专项国债投资中央补助资金、财政或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天然林保护”工程专项资金中的社会保障费、地方配套资金以及有关银行安排的专项贷款。

第三条审计机关对生态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应当有利于促进国家生态环境建设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自治区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的真实、合法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分配、管理、使用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第五条审计机关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按计划批复、执行和调整、变更情况;

(二)财政部门对上级拨入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结算情况;

(三)地方配套资金的筹集和拨付情况;

(四)有关主管部门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管理情况;

(五)用款单位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实施单位、招投标管理机关、稽察单位、施工企业、监理机构等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七)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完成、验收以及投资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

(八)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建成以后各项管护措施落实和实施管护情况。

第六条审计机关依法对本级生态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对列入审计署或自治区年度审计计划的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的审计项目,由自治区审计厅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上审下”或同级审的审计方式。

对未列入自治区年度审计计划的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审计项目,下级审计机关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主要以同级审为主,必要时采取“上审下”的审计方式。

第七条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中关系到国家生态环境建设政策的贯彻执行等重大问题的,可以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第八条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同级审计机关或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责任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九条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责任人的任免机关或单位,应当在接到审计机关提交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有关建议后,再决定生态建设项目责任人的任免和调离。

第十条审计机关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实施审计时,要对前次审计结果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必要时可以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一条为了完成好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审计任务,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可从当年安排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审计经费。

第十二条审计机关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应当按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规定》,按年度分级建立审计台帐和数据库。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对擅自改变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的用途和使用范围,截留、出借和挤占挪用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或违反国家规定将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用于盖楼、购买小汽车和人员经费开支等违纪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移送监察机关追究有关领导、项目负责人的行政责任,监察机关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审计机关对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资金的审计情况,要写出审计综合报告或专题审计调查报告,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

审计综合报告或审计调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本级审计机关和下级审计机关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总体评价;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改进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和宏观调控方面的建议。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自治区审计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计组织相关文章
  • 内蒙古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发明专利费用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内蒙古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02-6-24执行日期:2002-6-24各盟市科技局,自治区有关厅局、直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了鼓励发明人申请发明专利的积极性,逐步提高我区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促进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明专利费用资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申请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2001年1月1日以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的属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的发明专利,均可按此办法提出发明专利费用资助申请。二、自治区有关厅局、直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所管范围的发明专利费用资助申请经汇总审查后,可直接送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处。三、各盟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发明专利费用资助申请的汇总工作,经初步审查后统一送自治区科技厅受理。四、自治区科技厅对申请资助的发明专利进行集中评审,将根据评审结果办理资助手续。2002年6月24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明专利费用资助暂行办法
    2023-04-23
    147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自治区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及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盟市、旗县级技术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盟市、旗县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奖励制度。鼓励、支持和保护单位及个人对产品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五条自治区鼓励企业根据自愿的原则,申请企业质量体系
    2023-06-14
    258人看过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
    (1995年6月8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4号),保证竣工验收质量,现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制定如下办法:?一、监测程序?1?制订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承担竣工验收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在接受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后,应根据本办法收集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勘查,制订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报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应由其验收的项目,可委托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的审查。?2?实施监测?环境监测站必须按经审定的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建设单位应配合环境监测站,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保证监测时的正常工况、所需电源或其他必要条件,并承担竣工验收监测经费。?竣工验收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和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运行情况下进行,并纪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生产规模和
    2023-06-06
    333人看过
  • 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范围
    财政预算投资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范围理解修订后的《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注意把握以下三点:第一,审计机关审计的建设项目包括完全由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可以理解为:全部使用财政预算投资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可以理解为:财政预算投资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占概算总投资的百分之五十(含)以下但政府实质上拥有项目建设或者运营控制权的建设项目。第二,审计机关对与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审计应当围绕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
    2023-06-07
    336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意见
    各盟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以下简称《办法》)已公布,并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依照《办法》第四条规定应当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预审的建设项目,占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的,国土资源厅委托项目所在地的盟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并按照预审要求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报国土资源厅确认;占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土地的,国土资源厅委托项目所在地的盟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并按照预审要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国土资源厅预审。二、按照《办法》第十条预审主要内容的要求,申请预审或初审的建设项目用地单位除必须提供《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以下材料:(一)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可仅提供所在位置的标准分幅图)和旗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制件。(二)拟占集体土地的,
    2023-06-10
    173人看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对国家建设项目及与其相关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建设项目,是指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要资金来源(即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第四条审计机关在安排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时,应当确定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下同)为被审计单位。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定审计程序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根据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和建设单位的财务隶属、资产权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和项目立项管理级次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发展与改革、经委、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税务、监察、金融等部门,应当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2023-06-10
    344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标准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按比
    现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标准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标准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标准管理办法》(1996年5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9号发布)删去第25条、第26条。以下各条相应上移。二、《内蒙古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1996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9号发布)删去第16条、第17条。以下各条相应上移。《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标准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2023-06-10
    274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发布文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自治区劳动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境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第三条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五条工伤保险要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
    2023-05-03
    269人看过
  •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指南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1、分类管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划分为三类:(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注: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委托有环评资质证书的单位编制。2、分级审批2004年
    2023-06-06
    395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试行)
    第一条为加大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吸引外商投资,加快我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除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外,根椐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自治区境内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独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和兴办的其他公益事业。第三条对经营期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凡属自治区鼓励发展的产业,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从开始莸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5年内先征后返;增值税地方留成25%部分。在投产后5年内,由地方财政全额返还。自治区鼓励发展的产业目录由自治区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对实际经营期满10年的,应追缴已返还的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款。第四条鼓励兴办投资额大的外商投资企业。(一)对设在国务院批准的省会、沿边城市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沿海(
    2023-06-06
    121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989年3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建立开放型有秩序的建设市场,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以下简称招投标)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通过竞争,择优选用施工单位,以鼓励先进,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合理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第三条招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任何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干扰招投标活动,损害招投标双方的利益。在招投标中,招投标双方必须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凡在我区施工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停缓建后恢复建设的项目)及根据国家规定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技术改造项目,除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必须按本办法进行招标。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由自治区
    2023-06-07
    416人看过
  • 自然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科职能
    负责管辖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1、负责监督执行自然生态保护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以及建设《生态四川的生态战略规划》和《凉山州生态规划》;2、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对管辖区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和申报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负责对矿山生态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草原沙化、荒漠化和石漠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治的监督管理,实施对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4、负责指导管辖区生态市、生态县、生态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生态示范区等的创建,以及申报审批和表彰;5、负责对农村面源污染、农业生产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监督指导实施《凉山州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实施计划》,改善农村环境质量;6、负责对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水水源保护区、农村饮用水的保护和污染防治;7、对口
    2023-06-06
    202人看过
  • 2023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法律咨询:2013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容是怎样的?汉族人和蒙古族人生二胎的条件是一样的吗?《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汉族公民,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的;(三)国有煤矿企业职工,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四)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一个子女为女孩的;(五)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一方残疾,相当于残疾军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六)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蒙古族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两个子女均为女孩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子女。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提倡优生,适当少生;要求节育的,给予技术服务。其他少数
    2023-05-05
    198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合理划分居住物业管理区域,明确业主管理委员会的设立范围,加快推行物业管理新体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自治区各市、旗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法所称物业管理区域是指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配合下,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的并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统一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由各市、旗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配合下,根据居住物业之间的基础配套设施的相关情况和其他实际情况划定。第五条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以既便于组建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居住区实施统一管理,又利于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为原则。第六条相对完整的居住区或组团应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第七条对于零散建设的居住物业划分管理区域,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应为3-10万平方米为宜,最低不能低于3万平方米;2.处于一街区的或位置靠近的物业
    2023-06-10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组织是指从事审计业务和服务于审计工作的各类机构的总称。狭义的审计组织主要是指国家审计机关、民间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公司和内部审计部门;广义的审计组织则还包括审计学会、协会等组织,。... 更多>

    #审计组织
    相关咨询
    • 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1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工作。XX(室)、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XX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法制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备案监督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条例第22条经审计的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0
      审计组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编制审计方案,经内部审计机构批准后实施。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三个工作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可以直接持内部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 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1条内容有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5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内蒙古新农村建设建设项目如何分配收入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08
      新农村建设拆迁一般采取安排宅基地重建和提供安置房安置两种方式。先来看安排宅基地重建,这种安置方式首先拆迁方要免费提供一块宅基地,然后对被拆迁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补偿,一般来说,重置成新价结合房屋的结构、建筑年限等因素有所不同,框架结构的房屋一般能够补偿到1200-1500元一平米,这也是目前农村房屋建造成本。第二种方式是提供安置房安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拆房上楼,把老百姓独栋的房屋拆掉之后,统一搬进公
    • 如何处理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占用耕地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
      开展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虽没有永久性建筑,但临时用地造成土地损毁的,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地方有关部门或民营企业作为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负责复垦,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职责加强对土地复垦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土地复垦义务。负有土地复垦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发现的违反本条例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