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指示交付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7:34:33 277 人看过

一、动产指示交付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

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

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

指示交付发生时,所应交付的标的物是在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的实际占有中的,此时转让人为完成交付,会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该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例如:出卖人将已经出租的标的物或由他人保管的标的物出卖的,可将对承租人的租赁物返还请求权或将对保管人、仓储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二、指示交付的效力是什么?

指示交付中,第三人对动产的实际占有和控制关系并未发生改变,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只是发生无形的返还请求权的转移,无论该返还请求权的转移是否采取特定的形式(对于第三人基于租赁等合同关系而占有动产的情形,出让人转让的返还请求权性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范畴,而根据债权转让的规则,出让人应当履行通知第三人的义务;但当第三人为无权占有的情形下,出让人转让的为基于所有权的物上请求权,不涉及通知的义务),都无法向外界展现物权的变动,因此此种交付方法的公示作用较弱,但由于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因此对交易安全并未有太大障碍。

三、动产交付方式有哪些?

交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现实交付、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

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

2、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3、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

4、得间接占有。

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指示交付相关文章
  • 动产物权指示交付有哪些?
    第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解释】本条是关于动产物权指示交付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是通过登记簿的记载而被外部识别的,而动产物权的变动,则由交付这一行为完成。民法上,交付的原意仅指现实交付,即动产占有的现实转移。例如甲向乙出售蔬菜五斤,蔬菜自甲手中转至乙的菜篮里,由乙获得对蔬菜的直接控制和支配,此时法律意义的交付行为完成。通过交付这一行为,动产上物权的变动能够被人们从外部加以识别。但实践中,动产的交付并非必须是由出让人之手直接交到受让人之手,本条所规定的指示交付即是一种例外情形,它与现实交付具有同等效力。关于现实交付的例外情形,除去本条所规定的指示交付外,本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还分别对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做了规定。在这三类例外情形中,法律关系最为复杂的当属本条所规定的指示交付,因为它不仅涉及动产物
    2023-06-08
    300人看过
  • 动产交付中指示交付的所有权转移时间
    一、动产交付中指示交付的所有权转移时间指示交付物权变动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动产物权以交付为变动的生效要件。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特点是买卖在前,交付在后,他人交付。二、指示交付中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的关系《民法典》确立了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负担,是指非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
    2024-01-10
    137人看过
  • 指示交付的返还原物指的什么
    一、指示交付的返还原物指的什么(一)概念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二)要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二、指示交付物权归属指的什么指示交付,是指让与人设立或转让动产物权时,因该项动产正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不能进行现实交付,而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指示交付在学理上又称为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或返还请求权的代位。指示交付是客观经济生活的反映。例如,甲将电脑出租给乙使用,租期3年,其间甲又将该电脑出售给丙。但因租期未满,甲无法将电脑取回,也无法将电脑实际移交给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强调不实际移
    2024-01-15
    205人看过
  • 指示交付对应的法条是哪个?
    一、指示交付对应的法条是哪个?对于指示交付来说,对应的法条是《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指示交付发生时,所应交付的标的物是在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的实际占有中的,此时转让人为完成交付,会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该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动产物权的变更是由交付完成的,交付的初衷只是指实际交付,即动产占有的实际转移。在实践中,动产的交付并不都是由让与人的手直接交付给受让人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指示交付是一种例外,与实际交付具有同等效力。二、指示交付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指示交付发生时,所应交付的标的物是在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的实际占有中的,此时转让人为完成交付
    2023-04-13
    289人看过
  • 国家规定指示交付只能是动产吗
    一、国家规定指示交付只能是动产吗不是,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确立了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负担,是指非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标的物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承担。注意:风险转移采取交付主义,不仅适用于动产,而且也适用不动产。交付主义:不同交付方式下的风险负担:1、现实交付情形下,若为送货上门,自货交买受人处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若为上门提货,自货出出卖人处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若为代办托运,自货交承运人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2、指示交付情形下,自物权凭证交付给买受人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3、简易交付情形下,自合同生效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三、动产交付方式有什么交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现实交付、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
    2023-04-18
    415人看过
  • 指示交付什么时候完成交付
    1、关于指示交付引发之物权变动的确切时间,需要明确的乃是通知到达第三方昕示之时起,物权宣告其已然发生变化。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契约自签署之日起已然产生效力,但我们必须明白的是在这一刻,物权尚未真正完成转移。究其原因,在于依照物权公示原则,动产须在完成交付之后才能有效地引发物权变动。而交付方式繁多,其中一类便是指示交付方式,即将所有权人之意旨传达给第三者,再由后者为此进行交付。因此,只有当完成对第三方的通知,指示交付过程彻底结束,所有权方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移。2、在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之前,若第三方已经依法占据该动产,那么负有交付义务之人,可以通过行使转让权利,有权向第三方请求归还原物,从而替代传统的实物交付方式。3、所谓指示交付,实际上就是指在动产已被第三方实际掌握之际,通过出让人将其针对第三方的返还请求权赋予受让人,以此取代传统的实物交付方式。为了使指示交付能够成立,仅仅满足以下两个基本
    2024-04-27
    194人看过
  • 拟制交付是指示交付吗?
    一、拟制交付是指示交付吗?拟制交付并不是指示支付,拟制交付与指示交付的区别主要是交付的方式不同,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留会发生指示交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它规定了我国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交付。同时,《民法典》又在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了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三种变通交付手段。因此,对于动产物权交付的逻辑划分在理论界出现了不同的观点。特别是对拟制交付与观念交付的概念产生了混淆。二、指示交付有哪些情形指示交付适用的情形及“第三人”的范围。关于本条所规定的指示交付,其逻辑上的前提是,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对其所转让的标的不享有物理意义上直接占有和直接控制的可能,出让人无法通过现实交付的方式使得动产物权得以变动,因此才
    2023-08-01
    322人看过
  • 我国的房屋不动产能指示交付吗?
    一、我国的房屋不动产能指示交付吗?不动产是可以指示交付,因为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明确规定就是动产的这样的一种,不动产是适用于指示交付的方式的,因为民法典当中规定的有这样的一种风险方面的转移的基本的原则,所以规定了交货的具体的方式。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确立了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负担,是指非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标的物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承担。注意:风险转移采取交付主义,不仅适用于动产,而且也适用不动产。交付主义:不同交付方式下的风险负担:1、现实交付情形下,若为送货上门,自货交买受人处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若为上门提货,自货出出卖人处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若为代办托运,自货交承运人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2、指示交付情形下,自物权凭证交付给买受人时转
    2024-01-25
    461人看过
  • 质物指示交付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质物指示交付应具备哪些条件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二、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指示交付发生时,所应交付的标的物是在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的实际占有中的,此时转让人为完成交付,会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该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例如:出卖人将已经出租的标的物或由他人保管的标的物出卖的,可将对承租人的租赁物返还请求权或将对保管人、仓储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比较常见的指示交付是将提单、仓单交付给买受人,以代替货物的
    2024-01-27
    64人看过
  • 指示交付的含义
    指示交付
    一、指示交付的含义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举例说明,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一个月,租赁期未满之时,甲又将该自行车出售给丙,由于租期未满,自行车尚由乙合法使用,此时为使得丙享有对该自行车的所有权,甲应当将自己享有的针对乙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转让给丙以代替现实交付。二、指示交付有哪些情形指示交付适用的情形及“第三人”的范围。关于本条所规定的指示交付,其逻辑上的前提是,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对其所转让的标的不享有物理意义上直接占有和直接控制的可能,出让人无法通过现实交付的方式使得动产物权得以变动,因此才有本条指示交付适用的余地。条文中的“第三人”即指能够对转让标的(动产)进行物理意义上直接占有和直接控制的一方,例如前例中根据租赁或者借用协议而占有自行车的乙,或者根
    2023-04-30
    366人看过
  • 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2023-04-29
    387人看过
  • 指示交付中的物权转移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一、指示交付中的物权转移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指示交付物权转移生效的要件是物权发生了变动,指示交付物权成立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特点是买卖在前,交付在后,他人交付。二、物权的一般规定《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
    2024-01-09
    437人看过
  • 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什么
    一、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什么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第227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二)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指示交付发生时,所应交付的标的物是在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的实际占有中的,此时转让人为完成交付,会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该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例如:出卖人将已经出租的标的物或由他人保管的标的物出卖的,可将对承租人的租赁物返还请求权或将对保管人、仓储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比较常见的指示交付是将提单、仓单交付给买受人,以代替货物的实际交付,其中交付提单、仓单
    2023-05-06
    303人看过
  • 什么是指示提单,如何正确的认识指示提单
    一、指示提单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填上“凭指示”或“凭某人指示”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单又分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字样,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如果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或指示”,则称为选择指示人提单。记名指示提单或选择指示人提单中指名的“某某”既可以是银行的名称,也可以是托运人。二、指示提单有什么特点1、指示提单背书交付后产生两个效力,对内,除非另有约定,背书人(提单出让人)背书交付提单的行为是转让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包括对承运人的提单项下货损索赔权)的初步证据;对外,承运人此后
    2024-04-23
    43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根据法律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更多>

    #指示交付
    相关咨询
    • 指示交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指示交付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31
      关于指示交付的相关规定是,指示交付的成立条件必须是当事人之间有转让所有权的书面合同,让与人必须要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让实际占有人把这件物品交给买方。指示交付是可以设立质权的,物品实际交付的时间,跟转让所有权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 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 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 《民法典物权编》(自2021年1月1
    • 房屋不动产是否需要指示交付?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3
      我国的房屋不动产是能指示交付的。在我国的房屋买卖的合同履行的实践中,对于房屋这种不动产的处理,此时是是需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的,因为不动产的性质比较的特殊,此时也是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才能移转所有权的。
    • 什么叫物权的指示交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4
      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举例说明,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一个月,租赁期未满之时,甲又将该自行车出售给丙,由于租期未满,自行车尚由乙合法使用,此时为使得丙享有对该自行车的所有权,甲应当将自己享有的针对乙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转让给丙以代替现实交付。 依据《物权法》
    • 什么是法律中的指示,标的物的提存条件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法律中的指示提单种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单又分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字样,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如果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
    • 拟制交付是指示交付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09
      拟制交付不是指示交付,两者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拟制交付与指示交付的方式不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拟制交付应当由第三人享有的请求权进行交付,并且可以贷款现实交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