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南市婚假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一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并没有对婚假再做另外的相关规定,这些省份婚假将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
正常情况下,婚假最长三天。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者享有休婚假的权利,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具体约定无关,即使在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满多少年才可以休婚假,此约定也属无效。
二、晚婚婚假多少天是合法的?
1.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其中就包含了双休日的时间。而且,如果请婚假的时候刚好遇上一些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那这个法定节假日也是包含在婚假天数内的。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天,则应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婚假虽然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假期,但并不属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的一项。
我国的婚假的规定是十分的严格的,结婚是我国的人生大事,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各个地区的政策都是十分严格的规定的,此时我们一定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结婚的工资权益等,比如说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遇上周末的不用补假,也就是说婚假天数是包括法定节假日的。
-
济南婚检内容
168人看过
-
济南市房改房政策最新内容是什么
157人看过
-
济南产假工资内容简述
416人看过
-
济南市济阳区土地使用税调整内容是什么
296人看过
-
济南产假规定
251人看过
-
济南市市容文化管理试行规定
438人看过
-
济南市婚假最新规定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8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
济南市现在最新婚假是怎么规定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3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
济南市病假工资规定是什么,是怎么算的呢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9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
-
南京晚婚婚假规定2021年有什么内容?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51、晚婚晚育的男方陪产假由各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 2、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
济南市天桥区产假最新规定是什么天桥区内医院产假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7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为60天。法律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上班、工资支付、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