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于其所居住或从事商业活动等专用性质的住房部分以及公共部位享有独自所有权,同时也享有与其他业主共享并共管这些公用部分的权利。
具体而言:
1)该权利的客体为整栋建筑物,具有整体性的特质;换言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基于整个建筑物所具备的全部区域的财产权形式存在着;
2)在权利形态构成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权、共有权以及成员权这三种权利纽带有机结合而成;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尽管呈现出复杂多元的特性,但从其本质上看,却保持着高度的统一性;也就是说,它并非各种权利的拼凑集合,而真正体现为一种独立、完整且自成体系的权利;
4)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框架下,专有权无疑处于核心的地位,起着主导作用;这意味着,只要权利主体获得了专有权,那么相应地他也就自动获得了共有权及管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范围,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247人看过
-
买房子后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431人看过
-
建筑物所有权如何区分
59人看过
-
建筑保险有什么特点
234人看过
-
哪些是区分所有权建筑物的共有部分?
162人看过
-
区分所有权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原则是什么
485人看过
-
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方式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25要求业主举证是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方式之一,公民在购买房屋之后,一般就是成为该房屋的所有者,故此也就拥有其所有权。在获得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之后,就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该房屋租赁给他人,租赁行为的发生,可以获得一定的酬金,故而也需要纳税。
-
什么是建筑物的划分所有权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4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对共有部分的共有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其包括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
在建工程中,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有哪些?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建筑工程保险的特征有: 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 3、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
-
共有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是规定了共有权的内容、共有权行使的范围等。需要注意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在《民法典》当中,一般涉及到了小区业主对建筑物的相关权利,作为小区业主的,要及时的了解。
-
民法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8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