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11:45:20 119 人看过

负责征地安置的人民政府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征地的,应按照征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确定被征地农民在城镇安置的数量,纳入城镇就业范围,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多途径实现就业,特别要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规划区外单独选址项目征地的,征地后人均耕地资源较多的,可以在尊重被征地农民意愿基础上进行农业安置并纳入当地农村社会保障范围;征地后人均耕地资源少的,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应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征收土地涉及住房拆迁的,要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居住条件。实施征地拆迁政府提供的基本住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每人30平方米。被拆迁的农民在基本住房建筑面积内不支付购房费用,也不享受原住房拆迁补偿。原被拆迁住房面积超出基本住房面积的部分按附着物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以统一修建安置用房的,安置房建设要提前准备,原则上做到先建房,后拆迁。确需过渡的,要落实过渡房源,支付过渡费,保证被拆迁人在过渡期内的基本居住和生活条件。拆迁过渡期不得超过1年,超过1年的过渡费加倍支付。

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权利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征地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提异议权和听证权是他们第二次对征地的补偿安置的话语权。虽然在预征阶段也有话语权,但那是在预征阶段,内容和批准后的话语权虽有雷同但不完全一致。

实践中,很多政府认为在预征阶段已经征求过意见,没必要在批准征地后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根本就不予公告而直接要求被征地农民腾出土地,这是严重错误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如何处理农民安置房的安置问题
    一是农民安置房如何办理个人安置。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是确认开发商已进行了初始登记。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次登记所需时间约为20-60天。因此,入住2-3个月后,可以向开发商咨询初次登记事宜,并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查询。2收集并填写管理部门的《房屋(土地)权属登记申请表》。一些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章表格。他们只需要从开发人员那里得到它们,然后填写它们。可以提前问开发商,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然后直接到该部门咨询,省得跑的苦。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获取方式有三种:开设商务处(凭身份证);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测量站;或向登记部门申请房屋面积测绘。获取相关文件,收集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户型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妥的申请表需经开发商审核盖章。5。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的缴纳,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区办事处或者指定的征收银行缴
    2023-05-31
    59人看过
  • 《关于确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自提出申请之日起60日内提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最近,一些被征地农民以不知道征地决定是什么时候作出的或者是后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知道的为由,对多年前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大大超过了法定的6天申请期限。在实践中,不同地方对被征地农民知道征地决定的认定标准不同。为保障被征地农民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相关法律规定的正确实施,本文提出以下意见:。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发出征地通知书的主张有异议,行政机关不能提供证据的,不能视为申请人知道征地决定。二是行政机关能够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经核实属实的,(一)行政机关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张贴公告的书面证明和音像资料;被征收土地的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出具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张贴公告的书面证明和音像
    2023-05-08
    70人看过
  • 《关于确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自提出申请之日起60日内提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最近,一些被征地农民以不知道征地决定是什么时候作出的或者是后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知道的为由,对多年前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大大超过了法定的6天申请期限。在实践中,不同地方对被征地农民知道征地决定的认定标准不同。为保障被征地农民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相关法律规定的正确实施,本文提出以下意见:。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发出征地通知书的主张有异议,行政机关不能提供证据的,不能视为申请人知道征地决定。二是行政机关能够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经核实属实的,(一)行政机关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张贴公告的书面证明和音像资料;被征收土地的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出具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张贴公告的书面证明和音像
    2023-05-31
    134人看过
  • 关于被征地农民安置及社会保障情况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文件的精神,现就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作如下说明: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安置办法:(一)征用集体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以现金形式拨付给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以现金形式拨付给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直接发放给被占地农民手中。(二)征地拆迁所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城市居民房屋及附属物的,均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予以补偿。(三)拆迁农民住房及附属物的,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予以补偿,并由村委会及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移地安
    2023-02-28
    452人看过
  • 安置问题是否纳入农村征地补偿?
    农村征地补偿有安置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费和房屋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等。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农村征地补偿款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下:1、征用农村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倍来计算;2、征用农村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来计算;3、征用农村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4、征用农村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来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外再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农村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占地补偿方式:1、按年补偿。农户按
    2023-07-04
    141人看过
  • 关于农村宅基地置换问题的反馈
    近日,有市民来邮咨询:我是一个普通的市民,11日晚报上登的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我这里热切的想知道,我们镇海庄市街道永旺村田野王是否能把我家的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单独我一户人家置换是否可以还是要整个村庄置换)。庄市街道办事处具体答复如下:宁波市已出台《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农村住房两改新政策,今后宁波将通过旧村改造、农村居民住房集中建设和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等途径,鼓励村民放弃宅基地申请或退宅还耕。但目前镇海区尚未出台适合本区实际操作的政策意见,来信人所提庄市街道永旺村田野王是否可以把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现不能明确。
    2023-06-10
    1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关于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4-08
      负责征地安置的人民政府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征地的,应按照征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确定被征地农民在城镇安置的数量,纳入城镇就业范围,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多途径实现就业,特别要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规划区外单独选址项目征地的,征地后人均耕地资源较多的,可以在尊重被征地农民意愿基础上进行农业安置并纳入当地农村社会保障范围;征地
    • 关于被征地的农民安置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4-08
      1、负责征地安置的人民政府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征地的,应按照征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确定被征地农民在城镇安置的数量,纳入城镇就业范围,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多途径实现就业,特别要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2、城镇规划区外单独选址项目征地的,征地后人均耕地资源较多的,可以在尊重被征地农民意愿基础上进行农业安置并纳入当地农村社会保障范
    • 关于征用土地安置补助的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0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关于农村征地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0
      你说的这个叫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但好像缴费标准和保障标准都没这么高(我看到的最高缴费标准是每年500元,交够15年,可补交,保障的话每月最多也就200多吧),你说的这么高的确实没听说过,不过应该是存在的..。
    • 关于村民动迁安置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1
      1、原则:甲方负责村民住宅、村办及本村人员开办的企业厂房动迁工作。村民住宅,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安置用房不足时以货币补偿为辅的方式。动迁合法用地用房的企业,以货币化补偿方式给予适当补偿。乙方负责非本村人员在该地块开办企业的动迁,甲方给予协助,动迁补偿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制定动迁方案,制定前应与甲方充分沟通、听取甲方意见。甲方负责按乙方制定的动迁补偿标准、动迁时间,具体负责动迁、安置工作。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