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劳动合同中的欺诈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0:45:17 335 人看过

农民工李美美(化名)去年9月购买了一张假高中文凭,在一家购物中心的熟食柜台申请做销售员,并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久前,购物中心声称她的文凭是伪造的,并要求与她终止合同,但她以怀孕为由拒绝终止合同。据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调查,该商场在招聘销售人员时,明确要求应聘者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李与购物中心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她无法享受医疗待遇。(北京晨报,5月20日)

看完后,这可能意味着李美美提供了一张假文凭,她的单位可以解雇她,尽管她怀孕了。如果是这样,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合适的分析:

1。我个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司法局是否有权确定合同的效力是有争议的,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1)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发生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我对本条款的理解是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应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人民法院决定。如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民法院最终确定了合同的有效性,该合同是否一定被确定为无效?答案仍然是否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劳动合同可能被视为部分无效

,因为李美美的欺诈行为并不构成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能力的缺陷,即,她实际上有能力履行劳动合同。我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手段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人……”指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而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违背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呃,用人单位是指劳动者能够为用人单位提供合格的劳动,并取得收入,我个人认为李美美的欺诈行为不会对她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构成威胁,能够提供合格的劳动。因此,劳动合同应被视为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与劳动合同的终止有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7条,如果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无效且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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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0日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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