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股权证的类型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8:10:40 425 人看过

认股权证,又称“认股证”或“权证”,是一种约定该证券的持有人可以在规定的某段期间内,有权利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股票的权利凭证。按照发行主体,认股权证分为股本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两种。股本认股权证属于狭义的认股权证,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备兑权证则属于广义认股权证,是由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发行的,不增加股份公司的股本。认股权证是授予持有人一项权利,在到期日前以行使价购买公司发行的新股。

认股权证按照不同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照权利内容,权证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如果在权证合同中规定持有人能以某一个价格买入标的资产,那么这种权证就叫认购权证。如果在权证合同中规定持有人能以某一个价格卖出标的资产,那么这种权证就叫认沽权证。

2、行使状况而言,认股权证亦分为欧式和美式认股证。

美式认股证:持有人在股证上市日至到期日期间任何时间均可行使其权利。

欧式认股证:持有人只可以在到期日当日行使其权利。欧式认股证为香港最常见的股证类别。

然而,无论股证属欧式或美式,投资者均可在到期日前在市场出售持有股证。事实上,只有小部分股证持有人会选择行使股证,大部分投资者均会在到期前沽出股证。

权证的交易实属一种期权的买卖。与所有期权一样,权证持有人在支付权利金后获得的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行使与否由权证持有人自主决定;而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持有人按规定提出履约要求之时,负有提供履约的义务,不得拒绝。简言之,权证是一项权利:投资人可于约定的期间或到期日,以约定的价格(而不论该标的资产市价如何)认购或沽出权证的标的资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上市公司相关文章
  • 确认公司股权所有权的行为类型
    确认诉讼,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一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讼。确认行为是确认法律关系和权利关系的行为,确认判决是确认请求的判决。根据诉讼故意的不同,可以分为善意诉讼和恶意诉讼。善意诉讼是指原告根据其取得股权的意图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举各种理由予以反对。比如,为了挤占原告的资金,公司表面上的意图是吸收原告为股东,实际上却故意不为原告完善股东程序,不承认原告的股东身份。另一个例子是,股东以各种理由否认自己的股东身份,而公司债权人则起诉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此类诉讼,应遵循善意保护第三人的原则。恶意诉讼是指原告为获取非法利益或逃避债务,请求法院通过诉讼确认其或他人的股东身份。例如,当名义上的股东发现公司利润丰厚时,他们主张股东身份。2。按法律关系可分为内部股权确认诉讼和外部股权确认诉讼。内部关系包括:隐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确认内部关系的公平,应当坚持民法上的真实意
    2023-05-02
    213人看过
  • 在建工程他项权证认定的权利类型有哪些?
    (1)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2)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3)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4)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5)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6)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7)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8)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
    2023-06-25
    490人看过
  • 股东变更的原因及股权变更类型有哪些
    一、股东变更的原因: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股东自身问题、管理不当等原因愿意转让或主动退出。二、股份变更类型:1、协议转让股权。经中外各投资者协商同意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前提下,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也可以将一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既可以转让部分股权,也可以转让全部股权,转让部分股权给第三方。2、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股权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原因导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一)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二)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三)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四)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投资者股权;(五)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六)企业投
    2023-02-23
    310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有哪些类型
    (1)按照股东权的内容,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最基本的分类。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这类权利无需其他股东的配合即可以行使。共益权是指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但客观上是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故称为共益权,如表决权,查阅权这类权利一般需要结合其他股东一同行使。自益权主要是指财产权,共益权利主要是指管理公司事务的参与权,他们共同构成完整的股东权。自益权表明了股东的财产性请求权,共益权则直接表明股东权的身份性和支配性。(2)按照股东权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它又叫不可剥夺权;非固有权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又称为可剥夺权。固有权往往是和股东的基本权益相关的权利,如对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因而,
    2023-06-04
    352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类型
    这是基于不同形式的公平。由于公司形式和公司资本构成的不同,公司股权的形式也不同。例如,**公司和有限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公司的股东权益仅以所持股份和出资额反映,而有限公司的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所谓控股股份转让,即控股股份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在华投资股份的转让。所谓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股份转让和股份转让。所谓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不以股份形式转让股份。既包括已缴足股本但尚未发行股份的股份转让,也包括已认购但尚未支付价款因而不能发行股份的股份转让。在我国的实收资本制度中,所谓股份转让,通常是指已缴足资本但尚未发行股份的股份转让,所谓股份转让,是指以股份为载体的股份转让。原则上,股票只能发行给已支付股票价款的持有人。股票是股票的证券凭证,因此股票的转让更适合证券的转让规则。根据股权表达方式的不同,股权转让又可分为记名股权转让和未记名股权转让,书面股权转让和非书面股权转让这
    2023-05-07
    460人看过
  • 工伤的类型有哪些工伤有哪些类型
    一、工伤的类型有哪些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
    2023-03-23
    392人看过
  • 股权确认之诉类型包括哪几种?
    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通常是指隐名出资的情况,即一般股东以他人名义出资,由他人作为挂名股东,但实际出资资金来源于该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之间签订隐名出资协议,约定挂名股东不享有实际权利,一切权利归隐名股东所有。当双方就隐名出资协议的效力发生争议时,就会出现股东确认纠纷。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双方因为过失或者其他原因,在股权转上过程中没有履行法定的变更登记手续,或者没有交付股票或出资证明书。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名字须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字还须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属于工商登记事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名字为工商登记事项和公司章程应记载事项。在确认股东身份时,以上述文书或登记簿为准。因此,当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按照上述规定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如果未变更登记,日后就可能发生股权确认
    2023-04-18
    401人看过
  • 股东大会的形式有哪些类型
    股东大会具体类型如下:1、法定股东大会,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3、临时股东大会,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股东能撤销股东大会变更形式的决议吗股东能撤销股东大会变更形式的决议吗?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变更公司的组织形式,一股东认为该决定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驳回原告撤销股东大会决定的诉讼请求。原告某香港公司是被告深圳某包装公司的股东,其与自己的母公司dynapac共同持有被告15.99%的股份。被告经工商部门批准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原告以自身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为由,于2015年5月起诉至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请求撤销变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万元。该院经审理,近日判
    2023-07-29
    397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类型有哪些,虚假债权转让纠纷有哪些类型
    一、债权转让的类型有哪些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2、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3、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4、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
    2023-03-03
    178人看过
  • 股东会会议类型有哪些
    股东会会议类型有: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定期会议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临时会议由有资格的股东、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召开股东会会议时怎样通知股东通知方式: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尤其规模较小的,可以灵活采取口头、电话、书面方式,但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制度比较严格。1、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存在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此时,如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则由副董事长主持;而当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3、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2023-07-27
    198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案件证据类型概览
    在股权确认纠纷案件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包括出资协议、股东名单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明确记载股东姓名、住所等详细信息的文件。如果没有这些材料,当事人还可以提供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的记录以及分得公司收益的凭证等材料,用以证明股东资格。股权确认纠纷案件中需要提供的主要证据包括:1.出资协议;2.股东名单册;3.公司章程;4.其他明确记载股东姓名、住所等详细信息的文件。如果没有上述材料的,当事人还可以提供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的记录,以及分得公司收益的凭证等材料,用以证明股东资格。 股权确认纠纷证据:公司章程与股东详细信息股权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因股权确认问题发生的纠纷。公司章程是公司的重要法律文件,其中应包含有关股权确认的条款。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公司章程的起草和解读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容易引发纠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来执行股权确认。同时,公司也应加强对公司章程
    2023-08-24
    331人看过
  • 票据有哪些类型的权利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凭票据对票据债务人享有的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民事权利,该权利主要包括两类权利,即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权利的种类主要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1)付款请求权票据法规定持票人最基本的权利是请求付款人按票据金额给付,付款请求权是票据的第一次权利,实践中人们常称此权利为主票据权利。付款人包括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付款人、保付支票的付款人、参加承兑人、参加付款人等,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付款请求权构成要件:第一,持票人持有处在有效期内的票据,其中汇票和本票的有效期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以内,见票付的汇票和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以内;支票自出票日起6个月以内。如果票据已经过了此期限,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便丧失;第二,持票人须将原票据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如果不能提供票据原件的,不能请求付款,付款人也不得付款;第三,持票人只能请求付款人支付票据上确定的金额,付款人须一次性将债务履行完毕,因此,
    2023-06-14
    444人看过
  • 有哪些债权担保的类型
    债权担保有下列类型:交付定金(债务人需要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债权人);抵押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需要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质押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需要将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以及留置(债权人需要已经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动产)等。怎么分辨债权担保的类型分辨债权担保的类型的办法: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的担保是抵押;需要将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是质押;需要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担保的是定金;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是留置等。《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2023-08-16
    201人看过
  • 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的类型:债务人起诉确认,即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债权人起诉确认,即债权人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也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公司注销什么时候清算企业破产清算一般需要120天左右的时间,其中公告期为90天。(一)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四)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
    2023-03-15
    19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上市公司
    相关咨询
    • 股权融资的渠道有哪些,股权融资的类型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1
      融资渠道编辑 股权融资按融资的渠道来划分,主要有两大类: 第一,公开市场发售。所谓公开市场发售就是通过股票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企业的股票来募集资金,包括我们常说的企业的上市、上市企业的增发和配股都是利用公开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的具体形式。 第二,私募发售。所谓私募发售,是指企业自行寻找特定的投资人,吸引其通过增资入股企业的融资方式。因为绝大多数股票市场对于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都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例如《首
    • 股权确认纠纷中有法律效力的类型都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0
      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如下: 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 股权质押有哪些类型和规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4
      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 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授权有哪些类型及强制许可的类型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8-22
      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
    • 股权投资包括哪些类型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1
      股权投资类型一般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和无控制等几种。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