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监禁几点理性思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7:11:03 96 人看过

一、“终身监禁”刑罚适用的合理性思考

在实践中,即便贪污受贿犯罪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一般十几年的监狱生活后就有可能重返社会,这导致刑罚对腐败犯罪的威慑作用在减弱。而“终身监禁”的内容恰恰截断了贪官们“越狱”的可能。因此,“终身监禁”的新增适用,不仅是响应国家反腐的号召,更是能够和提高“刑罚”对重大贪污贿赂分子的震慑力以及增加公众的公信力,更好的稳定社会秩序。

1、对惩治重大贪污贿赂犯罪的作用

(1)其具有震慑和预防重大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

(2)能够有效的衔接以及缓和对于逃离域外的重大贪贿分子的追究程序问题。

2、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严宽相济”下对生命的洗礼。

在某些不惧怕死刑惩罚的重大贪污贿赂分子,“终身监禁”刑罚的适用效果可能更加对其具有畏惧感。其次,在现代这个强调人权保护、强调减少限制甚至废除死刑的时代,“终身监禁”的适用能够很明显地减少死刑的适用,并且满足公众对生命权的怜悯和法律对剥夺生命权的谨慎的法制态度,而且通过对重大贪污贿赂者施行“终身监禁”更能体现我国刑法对其“宽严相济”的处罚,即宽于对生命权的尊重和珍惜,严于“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的公正处理的刑罚威严。

二、“终身监禁”刑罚并不能够挑战死刑存续的思考

1、“终身监禁”与死刑是相辅相成的平行互补的刑罚种类

关于在所谓人权思潮下废除死刑的呼声似乎越来越高。每个刑罚种类都有其特定的功能,且就主刑来说他们各自独立适用,死刑一般是直接对生命权的终极剥夺,而作为自由刑中时间延续性最长的“终生监禁”。

2、死刑与“终身监禁”并非同质关系,不具有相互替代性。

在至少法律的规定的看来,似乎权利之间是平等,谁也不能够优越于谁得到保护,可是现实是我们会用某些道德观甚至价值观来捆绑权利的平等保护和适用,以致衡平地解决某些难以取舍的案例和契合社会传统风俗道德伦理的期许,特别是在具有代表性的公法刑法面前。

三、执行“终身监禁”刑罚的司法成本思考以及相关建议

一旦对重大贪污贿赂犯罪分子执行“终身监禁”,也就意味者他们将在监狱中度过自己的余生,即国家必须负担他们剩下的生命所有的支出,所以笔者在此是存在者担心的,因为与死刑的执行成本相比,“终身监禁”的成本明显高之太多,而且随着这些犯罪分子的年纪越来越大,为了保障他们在监狱的生命、健康权等正当权利不被剥夺,国家必须负担其医疗费以及营养费用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1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无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中终身监禁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中终身监禁什么意思?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刑法修正案(九)》在对终身监禁的立法技术上有三个方面的特点:1、对《刑法总则》规定的刑罚种类未作修改,不将终身监禁作为新刑种。2、《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后段)规定:“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也没有将终身监禁列入特大贪贿犯罪的法定刑。3、在法条表述上体现终身监禁只是一种行刑方式。《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里对终身监禁用的是“决定”而非“判处”,而且将其起始时点规定在死缓期满减为
    2023-04-28
    238人看过
  • 判终身监禁的有哪几种犯罪
    一、判终身监禁的有哪几种犯罪判终身监禁的犯罪类型有:1.绝对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一些国家在立法上规定了绝对终生监禁,法官没有任何刑罚选择权,比如英国的谋杀罪。2.裁量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终身监禁是选择刑,具体是否适用由法官决定。大部分终生监禁立法采用此种方式。3.无假释终身监禁。要求终身犯必须服刑终身,不能适用假释,但允许减刑或赦免,美国和澳大利亚一些地方采用此种规定。二、终身监禁刑罚可以减刑吗?终身监禁刑罚是不可以减刑的。具体如下:1.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而且减刑之后最少只用在监狱中服刑13年。而终身监禁却通常不会减刑,可以说,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2.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10年;3.无期
    2023-11-10
    266人看过
  • 终身监禁在立法上有哪些特点?
    "终身监禁"不是中国刑罚的种类。对终身监禁规定的立法技术上,明确了规定的“终身监禁”不属于新的刑罚种类而只是一种行刑方式或措施。在对终身监禁的立法技术上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对《刑法》总则规定的刑罚种类未作修改,不将终身监禁作为新刑种。二是规定:“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也没有将终身监禁列入特大贪贿犯罪的法定刑。三是在法条表述上体现终身监禁只是一种行刑方式。“犯第一款罪,有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里对终身监禁用的是“决定”而非“判处”,而且将其起始时点规定在死缓期满减为无期徒刑之时,进一步表明立法者并非将终身监禁作为刑罚种类。虽然我国现在也实施了终身监禁这样一种刑罚的执行措施,但并不是一种新的具体的刑罚
    2024-02-05
    256人看过
  • 对终身监禁的正确理解
    顾名思义,终身监禁是将罪犯收监执行,限制其人身自由,监禁时间为犯罪人终身,直至死亡。终身监禁被认为是最严重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作为最严厉的自由刑,其严重程度仅次于作为生命刑的死刑。在废除死刑的国家,终身监禁则是最严厉的刑罚。目前,终身监禁主要存在于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中。在立法模式上,根据对犯罪人是否必须适用终身监禁,终身监禁分为绝对的终身监禁和裁量的终身监禁。绝对的终身监禁是指根据刑法立法规定,对某些犯罪的犯罪人必须适用终身监禁,法官没有选择适用的权利;裁量的终身监禁是指终身监禁仅是可供选择适用的刑罚措施,对具体犯罪人是否适用终身监禁由法官根据具体犯罪情节裁定。根据具体执行方法的不同,终身监禁分为不可假释的终身监禁和可假释的终身监禁。不可假释的终身监禁是指罪犯必须服刑终身,不能提前释放到社会上执行。但根据英美法系国家刑法的现行规定,不可假释的终身监禁仍然具有减刑或赦免的可能性。可假释的
    2023-06-01
    153人看过
  • 如何正确理解终身监禁
    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一种刑罚执行措施。终身监禁的特点: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
    2023-06-13
    72人看过
  • 终身监禁允许探监吗
    终身监禁是限制人身自由接受劳动改造不代表剥夺亲人探视和犯人被探视的权利,当然是可以的探视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3-06-13
    351人看过
  • 4岁被判终身监禁合法吗,终身监禁如何适用
    4岁小孩被判终身监禁本就是一件荒唐事,即不符合情理,也不合法。在中国“终身监禁”如何适用: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较大、社会危害性特别大的犯罪分子,具体情形如下: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2023-06-12
    177人看过
  • 法律上规定是终生监禁还是终身监禁?
    终身监禁,是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新设了终身监禁制度,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白恩培是中国终身监禁第一人,第一个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官员。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一、法律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对终身监禁的立法技术上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对刑法总则规定的刑罚种类未作修改,不将终身监禁作为新刑种。二是《刑法修正案(九
    2023-03-28
    334人看过
  • 终身监禁在刑法几条中有规定?
    终身监禁在刑法第四十四中有规定,会被判处此类刑罚的主体,一般都是实施了对社会危害性极大的行为,但是又不足以被判处死刑等的刑事,这是由于我国制定任何的处罚的目的,都是为了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而不是要处罚任何人。一、终身监禁《刑法修正案(九)》在对终身监禁的立法技术上有三个方面的特点:1、对刑法总则规定的刑罚种类未作修改,不将终身监禁作为新刑种。2、《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后段)规定:“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也没有将终身监禁列入特大贪贿犯罪的法定刑。3、在法条表述上体现终身监禁只是一种行刑方式。《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里对
    2023-04-02
    411人看过
  • “终身监禁”条件是什么终身监禁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终身监禁”条件是什么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两高”《解释》第4条第3款也规定,符合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之情形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缓并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予以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故而依据上述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针对贪污受贿犯罪的死缓犯适用终身监禁措施,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从立法内容上,《刑法修正案(九)》对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作了严格的限定,即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死缓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那
    2023-04-28
    389人看过
  • 终身监禁上手铐吗
    终身监禁是不上手铐的,但是不排除特殊情况,重刑犯、危险犯等等,主要是保证安全的考虑。并且在审讯或者逮捕的时候,需要带上手铐。终身监禁:1.终身监禁具有较长时间隔离罪犯的功能,可以更好保护社会。但长期监禁给罪犯精神、肉体都带来较大损害。因此在西方国家关于终身监禁的存废一直存在争论。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的一种。即把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理论上罪犯需在监狱被关押终身,但实践中通常被假释、减刑或赦免。终身监禁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在美国已废除死刑的州则成为最高等级的刑罚。它适用于谋杀罪等严重的犯罪。美国有的州的刑法规定终身监禁适用于A级重罪。身监禁具有较长时间隔离罪犯的功能,可以更好保护社会。但长期监禁给罪犯精神、肉体都带来较大损害。因此在西方国家关于终身监禁的存废一直存在争论。2.终身监禁包括多种类型:(1)绝对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一些国家在立
    2023-04-26
    416人看过
  • 终身监禁的理解是如何的
    终身监禁的理解在语义理解上,终身监禁可以等同于无期徒刑。我国刑法对于无期徒刑的规定以可以减刑、假释为基本原则,以限制减刑和不可假释为例外。其中,刑法第50条规定了限制减刑的无期徒刑,第81条规定了不可假释的无期徒刑。为避免语义的重复以及刑法适用的混乱,刑法修正案(九)所规定的终身监禁仅限于不可减刑、假释的终身监禁。可见,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终身监禁的规定并非增加了新的刑种,而是在原有的无期徒刑以可以减刑假释为基本原则、以限制减刑和不可假释为例外的基础上,增加了不可减刑、假释的执行方法而已。因此,与其说我国刑法确定了终身监禁,不如说我国刑法确定了不可减刑、假释的无期徒刑。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施行,根据执行方法的不同,可将我国的无期徒刑分为可减刑、假释的无期徒刑,限制减刑的无期徒刑,不可假释的无期徒刑和不可减刑、假释的无期徒刑。需要强调的是,在我国刑法中,不可减刑、假释的无期徒刑并非适用于所
    2023-06-12
    353人看过
  • 判终身监禁能够保外就医吗,终身监禁能判死刑吗?
    一、判终身监禁能够保外就医吗被判终身监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能保外就医,罪犯在身患疾病,监狱内无法救治或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下才能够申请“保外就医”,到医院接受治疗和监护。一旦病愈或者身体状况缓解,还需要回到监狱服刑。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判处终身监禁不能减刑,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终身监禁能判死刑吗终身监禁者是不能选择死刑的。终身监禁是确定关押条件(至罪犯死亡为止)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我国现行法没有这样的刑罚。但是,终身监禁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能够假释的终身监禁,一种是终身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后者属于绝对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就在
    2024-02-04
    421人看过
  •  终身监禁是否意味着永远被监禁?
    中国刑法规定无期徒刑的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但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无期徒刑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而终身监禁却不会减刑,只能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是无期徒刑,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需要终身服刑,这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前者只要无重大违规,服从监管,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有的甚至一次性减到13年。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10年。对于无期徒刑是关到死的问题需
    2023-10-07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人终身人身自由。 无期徒刑的特征有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 更多>

    #无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终身监禁是几年? ? ? ?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23
      终身监禁是指将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是严厉性仅次于死刑的刑罚。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终身监禁并非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属于其他国家的法定刑。
    • 终身监禁需要几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3
      终身监禁具有较长时间隔离罪犯的功能,可以更好保护社会。但长期监禁给罪犯精神、肉体都带来较大损害。因此在西方国家关于终身监禁的存废一直存在争论。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的一种。即把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理论上罪犯需在监狱被关押终身,但实践中通常被假释、减刑或赦免。终身监禁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在美国已废除死刑的州则成为最高等级的刑罚。它适用于谋杀罪等严重
    • 死缓终身监禁判了几个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0
      刑法规定,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由于无期徒刑与死刑是两个不同刑种,为了更准确的适用死刑,《解释》明确规定,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造成损失特别重大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这就是说,司法机关在审判案件时,对于极少数罪行特别严重、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坚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同时,《
    • 终身监禁指什么,终身监禁指的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5
      第一,明确终身监禁的适用情况,主要针对立即判处死刑过重、一般死缓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第二,明确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决的同时,应当共同作出终身监禁决定,而不是等到死缓执行期届满后再作出终身监禁,强调一旦决定终身监禁,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 终身监禁,不得假释……是什么意思?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根据犯罪情节,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两年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