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擅自将工作交他人代为完成定作人能否解除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09:14:15 266 人看过

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擅自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将构成根本违约,此时,定作人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要求承揽人承担合同责任。

一种是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比如,定作人对承揽人设备、技术和劳力无特别要求,只要求工作成果按时按量完成的情况下,承揽人擅自将承揽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认为工作成果的质量、数量、交付时间等能够接受,可以不解除合同。定作人不解除合同的,第三人完成工作的,由承揽人对第三人的工作向定作人负责。当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重作、修理、更换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工作成果数量不符合约定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补齐,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工作成果交付迟延的,承揽人应当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定作人的损失。另一种是通知承揽人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定作人造成损失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七十五条【定作人提供材料时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第七百七十六条【定作人要求不合理时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能否将工作分包给其他人去完成?
    辅助工作可以交给第三人完成,主要工作必须要经定作人同意。作为承揽人,如考虑到自身在合同期限内有可能不能按时完成承揽工作,而必须与第三人合作才能按时交付工作成果时,则可以在签订合同时与定作人进行协商,约定可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这样对于促成合同的签订以及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将起着积极的作用。承揽人已完成加工义务定作人是否能行使合同解除权加工义务履行完毕并不等同于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解除的时间必须限制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加工合同是加工人按定做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成果交付定做人,定做人按约支付报酬的合同。《公司法》第180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2023-07-24
    197人看过
  • 承揽人可以将辅助性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产生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定作人同承揽人之间的承揽合同关系;二是承揽人同承担承揽任务的辅助工作的第三人之间的“次承揽”关系,也称之为“转包”。定作人和第三人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关系,承揽人同第三人之间的合同也不影响承揽和定作人之间合同的效力。承揽人同第三人之间一般也是承揽合同关系,承揽人是新的定作人,第三人是新的承揽人。第三人完成的辅助工作,对于定作人而言,也只是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承揽人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如果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存在问题,作为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承担责任,而承揽人也要依照其同第三人签订的合同追究第三人相应的合同责任。一、承揽合同中的材料应该由谁
    2023-03-29
    490人看过
  • 加工承揽能否将辅助工作交给第三人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建立的房屋建造承揽合同关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一、如何界定加工承揽合同1、所谓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交付约定报酬而订立的合同。提出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定作方;接受完成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承揽方。2、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并表现为一定的劳动成果。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方根据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它的标的时工作成果而不是交付的物品或提供的劳务。3、加工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和
    2023-06-28
    484人看过
  • 承揽人需要亲自完成哪些工作呢?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是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根据我国有关规定,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民法典中承揽合同的具体类型有哪些承揽合同有以下这些种类:1、加工合同即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为其加工制作成特定产品,定作人接受产品并给付报酬的合同,亦称来料加工合同。2、定作合同即承揽人以
    2023-03-29
    413人看过
  • 承揽工作完成后定作人不收货怎么办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完成承揽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是承揽人的一项义务:在交付时,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这是定作人的权利出是定作人的义务。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一般有两个主要义务,即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且在工作完成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只有将工作成果转移于定作人占有,才能保证定作人对工作成果行使所有权,实现定作人订立承揽合同的经济目的。交付工作成果包括两个方面内容:1、将工作成果交给定作人。2、向定作人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承揽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工作成果交给定作人占有。合同约定由定作人自提的,承揽人应当在工作完成后,通知定作人提货,在工作完成的地点或者定作人指定的地点,将工作成果交给定作人占有,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地点或者定作人指定
    2023-04-17
    445人看过
  • 协助他人完成某项工作的人,能否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案情]1991年夏天,某市教育局、文化局决定,集资修建一座烈士群雕,并决定聘请本市美术学院教授王甲为创作设计人。10月11日,发起单位派人到美术学院正式办理了聘请王甲创作设计烈士群雕的有关手续。11月25日,在市各界代表参加的烈士群雕奠基典礼仪式上,王甲展示了自己创作的30公分高的群雕初稿,并就创作构思的主题思想、创作过程作了说明,获得与会者的赞同。同时,展示了本市公园管理处美工李乙根据有关领导指示为说明群雕所处位置而制作的烈士基模型。1992年3、4月间,王甲在群雕初稿基础上,又制作了一座48公分高的二稿。随后王甲与李乙根据初稿、二稿基本形态的要求,指导木工制作了群雕放大稿骨架。这时,李乙作为群雕工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王甲的指导下,参加了群雕泥塑的放大制作工作。王甲经常到现场进行指导和刻画修改,并对有关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纳,对李乙提出的一些建议,王甲认为符合自己创作意图和表现
    2023-06-08
    420人看过
  • 工程施工承包人是否可以将自己承包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根据民法典规定,工程施工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的义务有哪些(一)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义务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
    2023-08-16
    315人看过
  • 作者能否在完成后两年内将作品用于他人?
    1、作者能否在作品完成后两年内将作品用于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任务而创作的作品,为服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经营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方以与本单位使用作品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p>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送达作品完成后两年内,作者经本单位同意,允许第三人以与本单位作品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其报酬由作者与本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服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规则是什么?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单位有劳动关系。有权从单位领取固定的劳动报酬,享受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工作条件,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工作任务,接受本单位必要的监督和指导。创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本单位的性质提出的任务。创作属于作者的责任范围,由单位指定作者
    2023-05-07
    156人看过
  • 承揽人将工作交给别人后定作物有瑕疵由谁负责
    根据承揽合同的性质,承揽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承揽人对工作的完成承担全部的责任,即使承揽人根据本条规定将辅助性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也要对整个的工作负责。第三人完成的工作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的工作不符合主要表现为未及时完成承揽人交给的辅助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数量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或者合同的约定。第三人未及时完成工作致使工作成果迟延交付的,承揽人应当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第三人完成的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承揽人应当负责重作、修理、退换,并赔偿因此给定作人造成的损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数量不足的,由承揽人负责补齐,并赔偿因此给定作人造成的损失。由于第三人的工作给定作人造成其他损失的,由承揽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于辅助性工作的责任,当事人的约定一般有三种情况:1、如果当事人有约定,承揽工作必须全部由承揽人独自完成的,承揽人不得将工作转
    2023-02-19
    317人看过
  •  定作人有哪些权利解除外包承揽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定作人有权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若此行为导致承揽人遭受损失,定作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第七百七十七条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第七百八十七条规定,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有权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若此行为导致承揽人遭受损失,定作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七条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七百八十七条规定,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民 法 典 】 承 揽 合 同 解 除 权 与 赔 偿 责 任民法典
    2023-09-03
    401人看过
  • 可以把承揽工作交给第三人来完成吗
    一、可以把承揽工作交给第三人来完成吗承揽人在经过定作人同意的情形下可以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一般情形下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并且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当然当事人如果约定,承揽人必须完成所有的承揽工作的,承揽人不仅应当亲自完成主要工作,其他工作也要由承揽人本人完成。在承揽合同中,由于该第三人的行为原因而使承揽工作无法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时,承揽人仍需对定作人负责,因为定作人与第三人并无直接合同关系;如果转让承揽工作时,不得从中谋取利益。二、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的处理方式有几种(一)协商解决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后,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协议,确立纠纷解决的方法、步骤及各自承担的民事责任,最终解决合同纠纷。(二)仲裁解决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双方自愿并达成协
    2023-04-20
    144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能否将建设方作为被告
    一、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能否将建设方作为被告建设方是建筑物的使用者组建的用来管理这个工程的一方,有可能是业主,也可能是开发商,也可能是代理。发包方,就是建设方,俗称甲方。所以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乙方能够将建设方作为被告。二、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被告方应该如何应诉1、仔细阅读查看原告提出的起诉状,清楚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2、查看原告的证据,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一一分析,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组织证据,进行答辩。按照规定,法院会将原告的起诉状转交被告。作为被告,必须吃透起诉状的内容,明白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做到有的放矢。3、阅读应诉通知书,了解举证期限。法院在送达起诉状时,会一并送达应诉通知书。在应诉通知书中,往往会确定原、被告的举证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左右。准备答辩状、整理反驳的理由。4、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可以整理出自己的答辩意见,以便及时提交法院。答辩应当具有针对性,做到有理有据
    2023-05-03
    292人看过
  •  他人作品能否被擅自列入教科书
    根据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的要求,编写教科书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在编写过程中,如果需要使用作者的作品,必须经过作者的同意,否则会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如果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可以将已发表的作品片段或短文、音乐作品、单幅艺术作品或摄影作品汇编在教科书中,但需要支付报酬,且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根据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的要求,编写教科书是为了实现相应的目标。在编写教科书的过程中,如果需要使用作者的作品,可以不经作者同意将其纳入教材中。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将已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文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艺术作品、摄影作品汇编在教科书中,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素材中关于教科书编撰的规定根据所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看出该问题涉及到教科书编撰的规定。教科书是国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编
    2023-08-29
    326人看过
  • 承揽人能不能将承揽合同转让,承揽合同有哪些
    一、承揽人能不能将承揽合同转让承揽合同能不能转让,要看承揽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承揽人不能转让承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辅助工作转交】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二、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的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不同之处。承揽合同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
    2023-06-17
    15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7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 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2
      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不解除合同的,承揽人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如果定作人不同意承揽人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 定作人是否有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在承揽合同中,协作履行更为重要,尤其是定作人协助承揽人完成约定的工作。如定作人提供材料、图纸、技术资料、样品的,定作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数量、质量予以提供,若提供的上述物品、文件不符合要求,接到承揽人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并采取相应措施。若怠于答复且未采取处理措施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如延误工期、停工待料等),定作人应当赔偿。根据承揽合同的性质需要定作人的协助才能完成约定工作的,定作人未履行应尽的协助义务
    • 承揽人完成工作后应当向定作人提供什么作为工作成果?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 在承揽期间,定作人是不是有配合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