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对公司的义务始于公司章程制定之时,股东对公司的权利始于股东姓名列入股东名册之时。第二,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的独立地位公司作为法人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五、出资方式,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组织机构、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并盖章。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的编号。
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要求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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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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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股东权利什么时候开始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041、股东权利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开始 股东名册属于效力证据,它具有推定效力,即在没有相反证据时,股东名册就是股东资格的证明。实质上的权利人在尚未完成股东名册登记或者名义变更前,不能对抗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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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和大股东的权利义务相同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4一、原则上是相同的。 二、股东都有出资的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 1、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 3、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 4、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 5、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 6、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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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时如何处理?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5自然人股东因出国和被判刑不能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时,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其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自然人股东死亡时,其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取得其股东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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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有哪些义务和权利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5股东权利有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股东义务有出资义务、参与股东会义务、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义务、不滥用股东权利义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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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如何确定新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股权归属?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4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 二是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