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哪些借款行为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6:40:56 192 人看过

企业借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

一、民间借贷合同哪些情况下无效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二、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认定民间借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三、企业是否能向个人借款

企业搬迁员工需要补偿,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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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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