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费的确定标准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15:53:52 59 人看过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未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监护人当然确定有哪些标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监护人确定标准有:未成年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需要变更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4-04-30
    290人看过
  • 确定劳动纠纷律师费的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确定劳动纠纷律师费的标准有哪些规定劳动纠纷的律师费标准的规定:如果有政府指导价的,则按照该价格来收费;如果没有政府指导价的,则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可以根据该纠纷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来协商确定收费的数额。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可知,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二、劳动纠纷解决的几种途径包括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2023-09-28
    410人看过
  • 护理期司法鉴定有哪些标准?
    一、护理期司法鉴定标准(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保险理赔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二)总则1、目的本标准目的是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提供评定依据。2、鉴定原则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并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个案的年龄、体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3、鉴定人应当由具有法医临床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误工期误工期(亦称休息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2、营养期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
    2023-05-01
    474人看过
  • 准确认定洗钱罪的标准有哪些
    判断是否构成洗钱罪的基准条件如下所示:倘若行为主体在实施洗钱罪的上位犯罪,诸如毒品犯罪等时,为其提供资金账户、将合法或非法财产转化成现金、运用转账或其他金融支付结算手法来转移资金踪迹等等,以掩盖或隐藏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以及实质属性,便可以视作已构成此项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
    2024-05-01
    219人看过
  • 劳务费发放标准确定依据有哪些
    关于追讨劳务费用的相关法律依据,主要依托于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两个或者两上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建立了劳务关系,其中向对方当事人提供劳务服务者有权得到相应的劳务报酬。具体数额则由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加以明确规定,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通常情况下,本合同会预先设定一个固定的劳务报价作为基准点,然而,如果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动超出特定比例的话,双方可以参照变化之前和之后价格上的差异,来确定适当的劳务报酬调整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4-28
    364人看过
  • 国家规定救护车收费标准有哪些
    一、国家规定救护车收费标准有哪些应当明确指出,120急救服务并非负有为发生恶性事件的当事人垫付相关费用之责。而是应由实际的伤者或涉及事故的家属自行支付相应的120急救费用。在我国境内,救护车运送就医的收费标准受到了政府的严格控制和监督,并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医疗卫生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价。具体来说,这些规定乃是由省市级别的医疗管理机关与物价监管部门协同完成,涵盖了诸如出诊费用、担架设备租赁费用、急救处理费用以及里程所涉及的道路费用等等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二、国家规定救护车收费标准有几种根据全国性的相关规定,在对患者进行院前急救时,每
    2024-07-19
    174人看过
  • 怎样确定生活自理障碍的等级和护理费标准?
    根据《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生活障碍是劳动能力鉴定中的一项内容。职工发生工伤后,因某一肢体或器官残疾导致身体功能障碍,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自理的,必须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其对护理的依赖程度,即生活自理障碍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划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的等级,其确认标准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标准》,依据工伤职工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条件进行划分。五项均需要护理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的,定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的,定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对护理的依赖程度主要取决于伤残
    2023-04-23
    104人看过
  • 被撞护理人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被撞护理人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根据的护理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期限应自受害人受到损害时起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侵权致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护理的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20年期限的,其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认为赔偿权利人确需护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受害人雇佣护工的,也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一、民事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
    2023-02-22
    497人看过
  • 车祸致伤住院的护理费赔偿的标准如何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2.护理人数。(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3.护理期限。(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3)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短于法院判决确定的期限而赔偿义务人
    2024-05-12
    26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中护理费标准怎么确定
    护理费,是指人身受到损害时,因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请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这里的护理费,适用于各种人身损害的情形,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属于民事赔偿范畴。《工伤保险条例》中也有提到护理费,在这里不作讨论。根据受害人在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个方面的护理依赖程度,并考虑受害人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将护理级别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五个方面均需护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五个方面有三个方面需护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五个方面有一个方面需护理)三种。1、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千一百八十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护理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相关问题1)护理人数原则上为1
    2023-02-04
    477人看过
  • 确定监理费用的公开招标标准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50万,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的也必须进行招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公开招标的形式有多少种?公开招标方式有国内、国际竞争招标两种。从国内来说,具体招标的时候,可以选择在报刊、电子网络等媒体上公布招标文件。通过此种公开招标的方式,在招标期限截止之后,招标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更为合适的投标单位。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
    2023-07-16
    179人看过
  • 确定著作权主体的标准有哪些
    关于著作权的主体,需要区分为两类讨论,一种是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而另一种则是特殊类型的著作权主体。其中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特殊类型的著作权主体就有:合作作品的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一般而言,著作权属作者个人所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著作权法》第十三条第13条的规定,合作作品的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其中,无法分割的合作作品之著作权,适用财产共同共有原则,由合作作者共同共有。对著作权的行使,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有约定的依从约定。约定不得违反著作权法,既无规定又无约定的,则按财产共有原则处理。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自己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但是,行使该权利时,不得构成对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的侵害。
    2024-04-26
    195人看过
  •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发放标准有哪些
    工伤生活护理费的计算公式:(一)根据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水平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所以所谓的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设区市的这一范围。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人民币/月)50%(二)生活中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三)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人民币/月)30%。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
    2023-08-16
    432人看过
  • 国家护理费按照哪些标准赔偿?
    2020年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确定。护理期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国家护理费和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收入状况:(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
    2023-08-05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要赔偿护理费,护理费怎么确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哪些交通事故要赔偿护理费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也是直接的,应当予以赔偿。二、护理费赔偿金怎么确定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 护理费的确定标准是什么呢,有没有法律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4
      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工伤赔偿按照生活自理障碍确定,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护理依赖程度确定标准护理费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9
      护理依赖程度确定标准 护理费是指因为交通事故身体受到损害,在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受伤致残后一定程度上生活依赖护理,需要有人进行护理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即支付给护理人员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
    • 农村抚养费标准的确定有哪些意见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3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 如何确定工伤生活护理费标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31
      生活护理费没有时间的长短,应该是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判定“是否需要护理”,以及判定病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以此来确定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