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员工辞职受竞业限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7:30:25 265 人看过

事业单位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一般不受竞业限制,但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受限制。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竞业限制和保密条款

新法将竞业限制的规定提升到了法律层面。与现行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在于:

(一)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由三年变为了两年;

(二)明确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时间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并且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

(三)明确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及违约金的标准均按双方约定执行。

此外,新法还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这意味着并非所有劳动者都须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对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新法规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签署竞业限制的内容包括哪些

(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原则上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用人单位给付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补偿数额应明确,支付方式是在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限内按月支付。

(4)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责任要有明确约定。所约定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必须合理、可行,不能超过劳动者的经济承受能力。

三、公司自离后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

竞业限制协议依法成文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自行离职的,也需要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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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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