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条件
(一)员工想要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有前提的,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2、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3、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4、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医疗工伤补助金放在什么科目
129人看过
-
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工伤的具体数额是多少?
209人看过
-
常德发放职工医疗互助金
241人看过
-
安徽省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102人看过
-
医疗补助金的一次性发放规定是什么?
408人看过
-
工伤医疗补助金概念简述
343人看过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
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放能发多长时间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8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职工依法领取前长期有效,职工可以及时去申领,但在职工一次性领取后就失效。 2、在依法领取前,职工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手续。 3、该补偿金的标准则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
-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计算方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概念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额。劳动关系的接触
-
北京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经济补助金一起发放多少钱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7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0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
-
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放合同怎么写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0没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不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的工伤保险待遇。对于依然保持劳动关系的职工,没有该项待遇。属于预期的不明确的可能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约定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的规定办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
苏州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办理流程,工伤医疗费用怎么发放标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9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职工原单位填写《苏州市区参保工伤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次月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结付至单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职工发生工伤之月至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月期间中断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应由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