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9 17:30:24 222 人看过

一、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部门: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

承诺时限:3工作日

办理时间:南京市水西门大街71号301室

办理地点:南京市水西门大街71号301室

是否收费:否

联系电话:025-86590798

监督电话:84501733

二、办理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办理参加医疗保险,先对本单位人员信息数据进行核对,不正确的,要及时到市、区人员建档、修改窗口进行修改。

2、用人单位职工未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建立信息的人员,单位要及时到信息中心人员建档、维护窗口办理建档手续。

3、单位办理参加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前,所有职工须按规定到市、区市民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南京市民卡,由用人单位凭《南京市民卡申请清单》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4、单位分立办理接续医保的,要提供相关资料(单位名称、单位社会保险代码、职工持卡情况等),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如果职工没有南京市民卡的,由单位负责督促其尽快办理南京市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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