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跟本约合同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35:08 254 人看过

1、订约时间不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属前契约阶段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属缔约的过失责任范畴。而本约是在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定型后签订的,双方应承担的义务是合同义务。

2、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而本约一般则受要物约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

3、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是订立本约,由于本约所约定的义务是合同义务则直接具备履行内容。由预约到本约的签订,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将预约所确定的原则贯彻到本约的合同条款中。

一、合同签订时信赖利益的保护原则是什么呢

信赖利益是指一方基于对另一方将与其订约的合理信赖所产生的利益。传统民法对信赖利益有所保护,主要体现在善意取得制度上。近现代民法对信赖利益有了越来越多的保护。缔约过失责任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都是信赖利益保护的产物。

信赖利益保护还被视为公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如果该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相对人基于对行政行为信赖的利益损失应得到补偿,但相对人造成的无效或撤销除外

所谓信赖利益损失,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如订约建议)后,另一方对此产生信赖(如相信对方可能与自己立约),并为此发生了费用,后因前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未成立或者无效,该费用未得到补偿而受到的损失。

二、要约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要约构成要件具体有: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对方发出;

3、要约必须有缔约的目的,并表明承诺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够的条件才能成立合同。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预约合同没有约定合同纠纷有吗
    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没约定的,其不能认定为当事人已成立本约。一、意向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意向协议书是否有效,主要看双方是否在意向书中明确清楚地约定协商事项的主要条款,如果在磋商过程中有违反诚信原则等情形的,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首先,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按照交易习惯等确定。其次,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需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向书被认定为预约合同,具有法律拘束力。如果是磋商性文件,则没有法律拘束力;再次,意向协议书可以参照要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以及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如果说意向书不符合这两面的构成要件的话,那么一般就不构
    2023-04-06
    405人看过
  • 什么是是合同分类中的预约与本约?
    1、预约预约指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预约以订立本约为合同义务。预约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负担订立本约义务的,称为双务预约;仅预约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负担订立本约义务的,称为单务预约。举例说明预约存在的价值。例如:甲、乙、丙拟合伙经营餐饮业,因需再邀请他人加人,故暂时不宜订立合伙协议(本约),为确保甲、乙、丙三人将来一定参与合伙经营,于是三人先签订订立合伙协议的预约。预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合同,只不过其给付内容为订立本约。因此,预约不同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初步协议、意向书等文件如果不包含使当事人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属于预约。2、本约本约又称本合同,指为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3、分类的意义区分预约与本约的目的在于,明确二者具有不同的订约目的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的目的和效力是将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订立本合同,不产生实体权利义务;而本约的目的和效力则是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
    2023-06-09
    293人看过
  • 预约合同的效力是什么?违反预约合同应承担
    预约合同仅须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为有效合同。依法成立,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构成违约的责任有: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什么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以下不同之处: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的时间为合同缔结时、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2、缔约过失责任是法定的,违约责任中违约金等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3、缔约过失责任表现为赔偿损失,违约责任表现形式多样化,如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约要承担哪些责任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约,要承担的责任有:1、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承担;2、合同未约定的,当事人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2023-03-12
    108人看过
  • 合同签订后施工前违约跟施工后违约区别是什么
    一般如果在合同签订之后施工之前违约的话,解决方式有这几种:双方协商解决、合同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申请诉讼;但如果是在合约签订之后施工后违约话要看是哪一方的过错然后根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合同签订施工前违约的具体解决方式:1、双方协商调解解决,找到当事人以协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这是最佳解决办法或者进行非官方第三协调解决,邀请当事人双方都认可和有一定影响对方的人从中调解;2、合同仲裁;请求合同管理部门仲裁纠纷解决,如是劳动仲裁则找到劳动局,如是商业纠纷仲裁则找到市场管理监督部门等。3、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一、工程质量违约的违约责任1、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或者对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及双方责任大小有争议的,如果不能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予以认定,则应委托有相应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是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发包人有权
    2023-02-21
    265人看过
  • 预约合同的基本特征
    商品房买卖
    预约合同的预备性、约束性、确定性、期限性。首先,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为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而达成协议,是当事人在本约内容达成一致前作出的有约束力的意思表示。其次,预约合同具有如下特征。第一,预备性。预约合同发生在本约合同的磋商阶段,是对未来本约合同作出的初步安排,因此预约合同具有预备性的特点。签订预约合同的根本目的是签订本约合同。第二,约束性。即预约合同确定的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预约合同中当事人明示或者默示受其约束的意思表示,是预约合同的必要条件。第三,确定性。预约的内容应具有一定的确定性,是能够确定或者可能确定的,以免合同当事人陷入本约谈判的僵局,致使预约丧失存在之必要。第四,期限性。预约标的应当是在一定期限内签订本约。本条明确规定“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旨在凸显预约合同的期限性。一、预约合同能解除吗可以解除。预约解除的内容以及行使方式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但是必须符合民事法
    2023-03-21
    359人看过
  • 民法典的预约合同是什么,预约合同违约的具体情形
    一、民法典的预约合同是什么民法典在合同编通则部分规定了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正式成为一项法律制度。预约合同大量存在于社会生活中。预约合同,是指约定于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本约合同的合同。比如,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定等协议,其实质就是预约合同。《民法典》合同编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民法典更强调预约合同的实质要件,即有于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同时损害赔偿不再单列,而将之归入违约责任。预约合同的目的在于订立本约(即将来要订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订立本约合同的义务,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签订认购意向书后买受人不来认购,则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二、预约合同违约的具体情形一是明确拒绝订立本约或以行动表示拒绝
    2023-04-19
    498人看过
  • 合同取得成本与履约成本的区别
    合同取得成本是企业为了取得合同付出的代价,没取得就没代价的部分。而不管有没有取得合同都要花费的代价,如差旅费等是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是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本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一、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界限的理论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本质区别与理论标准,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四点:1、看行为人有无履约能力。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本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只有部分履行合同的能力,却与一方或数方签订大大超过自己履约能力的合同,那么行为人签订合同的主观目的往往是为了骗取对方财物。2、看行为人有无履约行为。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就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行为人利用欺骗手段骗取对方信任签订合同后,他的精力就用在怎么样把合同定金、预付款或合同标的物骗到手,一般不去为履行合同作努力。3、看签约后财物的流向。合同诈骗中取
    2023-03-10
    332人看过
  • 撤销合同和违约什么区别
    撤销合同和违约不一样。撤销合同是指权利人申请撤销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签订的合同,其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违约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合同和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一)所谓解除合同,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
    2023-08-02
    270人看过
  • 签订预约合同的时候能不能转化为本约合同
    商品房预约合同不等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另一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预约和本约在法律特征上有以下区别:一是预约时间不同。预约是谈判和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计划。本合同是在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完全定型后签订的,双方应承担的义务是合同义务。第二,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性作用。本合同一般受要物约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第三,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是存在事实或法律障碍。当本约暂时无法订立时,应事先约束当事人,约定今后订立本约。本约的目的是确立双方的权利和
    2023-08-07
    302人看过
  • 稿件预约合同
    著作权
    立合约者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编著____________一书,双方议定如下:一、乙方应付甲方稿费每千字________元整,于签订本合约时,先预付________元整,余数于甲方交稿时,一次付清。二、本书预计字数为________万字左右。三、本书著作权经甲方同意转让乙方承受,由乙方办理著作权登记。四、本书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权,及违背有关著作出版等现行各项法律或国家政策时,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涉。其因而被有关机关扣留、没收,或禁止发行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五、本书版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就本书内容的全部或一部分予以割裂,自行出版或转让。六、本书的排版校对,由乙方负责,惟求其正确无误,得请甲方作最后的校核。七、甲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完稿,交予乙方出版。甲方:_________
    2023-04-23
    138人看过
  • 什么是预约合同,有何规定
    预约合同,是指约定于将来一定时间内订立本约合同的合同。预约合同的成立,须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预约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内容是将来订立本约,合意达成的将来订立本约应当是一项确定性义务,反之,则不构成预约合同,预约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实践中,预约合同也是经济生活中的一种重要合同类型,在租赁、承揽、商品房买卖、土地使用权转让、民间借贷、大型采购、股权转让等领域大量存在,而且名称五花八门,比如意向书、允诺书、定金收据、认购书、订购单、原则性协议、框架性协议、临时协议等。律师补充:预约合同虽为订立本约而签订,甚至预设了本约中的民事权利义务,但是当事人达成预约合同的合意仍具有相对独立性,在性质上属于独立的合同,应区分于本约。预约义务人违反预约合同的责任,在性质上属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实际履行和赔偿损失。但是,对于能否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强制磋商,还是强制缔约,抑或是视
    2023-05-06
    123人看过
  • 预约合同的效力及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
    一、预约合同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此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预约合同的效力也未规定违反预约的法律责任,《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确认了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该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过去由于效力不明确,人们认为其约束力不足而签订较为随意,是否履行也比较随意。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生效后,这些文件均被明确定性为预约合同,违反这些文件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今后签订此类文件一定要慎重。二、预约合同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是什么?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相对应的当事人将来应订立的合同为本约。预约成立时,本约尚未成立
    2023-04-12
    334人看过
  • 商品房预约合同是否可以转化为本约合同上的
    商品房预约合同一般不可以转化为本约合同。当事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订购书、预定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应当于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预约合同具有哪些特征预约合同应具备下列特征:第一、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的特征,对于预约尤其明显和重要。第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第三、预约之标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约而谈判。第四、预约必须具备书面形式。第五、有效的预约应当是有约束力的法锁。第六、预约合同的内容应具有确定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
    2023-07-27
    273人看过
  • 预约合同属于合同吗
    预约合同的本质是契约。预约合同最早存在于买卖、使用借贷、消费借贷等个别契约之中,后被有些国家扩及于所有契约。预约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原则上适用一般合同的规定,违反预约合同侵害了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一、租房租到一半不想租了租金能退吗押金,在房屋租赁中是一个常用的概念,押金的性质是一种担保,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的担保,一旦承租人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此时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押金不足赔偿,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补足。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
    2023-03-07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本约合同和预约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5
      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未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称预约;本约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和本约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二者不能混淆。 预约与本约有下列差别: 1、订约时间不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属前契约阶段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属缔约的过失责任范畴。而本约是在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定型后签订的,双方应承担的义务是合同义务。 2、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
    • 房产证上的本约和买卖合同中的预约有什么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6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预约与本约的区别在于,预约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今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本合同是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旨在确认买卖事实。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商品房预约合同的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商品房预约合同的区别 商品房交易预约合同是预约合同,而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正式合同的协议,当事人双方只负有签订正式合同的义务,相当于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本合同,当事人之间负有的是履行合同约定的相互交付义务,不是约定将来订立本合同的义务。 在《民法典》中,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
    • 预约合同法律效力是什么,预约合同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7
      是指由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提前就该合同内容和签订的事项进行约定,预约合同本身就是一种合同,只不过它的标的比较特殊,是一种订立合同的行为,目的是确保与相对人在将来订立特定的合同;预约合同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预约合同内容的完整性来确定.换句话说,预约合同的内容决定了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即预约根据其未来是否具备订立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 怎样区分商品房买卖预约本约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05
      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区分当事人订立的协议时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还是本约合同,要结合当事人立约时的真实意思以及法律、司法解释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形式要件的要求进行综合鉴定,关键在于区分合同是否还存在法律或事实上的障碍,导致合同部分条款缺失或不确定的情形。如果存在这类情形,一般应认定为预约合同;如果不存在此种情形,无论合同名称为何,均应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