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9:02:37 361 人看过

一、配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结婚后必须要入了当地村里农业户籍,才可以合法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二、宅基地流转的程序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2、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登记,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三、宅基地流转的条件

1、《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5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让农民“户有所居”是农村宅基制度的根本目的,因此,农民流转的宅基地应当是种种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而不是将自己唯一的一处宅基地转让出去后再找集体要地。相应的,宅基地的受让方也应当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处于没有宅基地的状态或者符合分户建房的标准而没有获批新的宅基地。可以肯定的是,农民流转的宅基地必须是合法的,取得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权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土地登记表、个人建房用地审批表等权属凭证,符合当地的规划,不存在违法的情况。

2、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分配的,因此,宅基地的流转不能只由双方私下交易,必须经过村委会或者集体同意。除了个别试点改革区,宅基地的流转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转让,不能跨村转让,更不能向非农户籍的居民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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