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权和撤销权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03:00:26 410 人看过

撤销权和解除权分别对应合同的撤销和合同的解除。如果是基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欺诈、胁迫等法定事由订立的合同,合同权利受损害的一方享有撤销权,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合同。合同解除是,合同签订后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发生,分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一、可以在法院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受除斥期间的限制。可撤销合同按照可撤销事由的不同受不同除斥期间的限制,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可以撤销合同,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撤销合同。当事人需要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将会消灭。

二、对于无效合同是谁拥有无效的撤销权

无效合同中,享有撤销权的人是:1、合同中被合同相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的当事人;2、显失公平的合同中的受损害方;3、重大误解合同中的受损害方。

三、第三人是否有权撤销买卖合同

第三人无权撤销买卖合同。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只有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撤销权。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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