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资格证申请行政复议是否可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21:40:23 238 人看过

撤销资格证申请行政复议是可以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1、复议申请书应填写一式两份;

2、复议申请书可手工填写;

3、法人应加盖法人印章、自然人应签名,印章或签名不得复印;

4、复议要求和理由一栏如填写不下,可以附页;

5、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书面形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附具该文件复印件两份;

6、有其他证据材料需要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应复印一式两份;

7、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

8、复议申请书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法律事务处邮寄或递交。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是什么?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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