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出台高考噪音管理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5:25:25 238 人看过

根据南京市出台的相关规定,在高考期间,禁止建筑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居民区、考点周围排放环境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严禁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各类施工噪声污染及其他固定源噪声污染。

天津高考政策优势天津高考政策通知

从历年高考数据来看,天津高考的优势不言而喻。首先看下历年全国高考录取情况:一本录取率前五:北京、天津、上海、宁夏、青海。天津第二名;

211高校录取率前五:北京、上海、西藏、天津、青海。天津第四名;985高校录取率前五:天津、上海、北京、吉林、青海。天津第一名;

天津本地一本院校的情况。可以看到天津有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两所985高校,有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三所211高校。

而且整体上,一本学校的实力差距不大,所以子女高考后就读天津本地一本院校也是相当不错的选择。不过落户新政对于天津高考考生们的冲击大约会在8-10年之后才会到来。

越来越多的人落户天津,以后天津高考会不会很难?这是很多人都会担心的问题,物以稀为贵,天津现在高考之所以容易,除了直辖市的单独政策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参加高考的人少。

17年天津的高考人数还不到6万,这个数值比北京还要低。但过去的都是历史,我们更关心的是未来,对于年轻人来说,以后怎样才关乎到自己的切身利益。

谈到天津以后的高考情况,我们来看三个数据,一个是天津的人口流入率,一个是人口出生率,还有天津现有的人口数量。

天津的户籍人口是1049万,人口出生率为7.37,这个数据比北京和上海都要低,在全国排第28位,而且近几年呈现一个下降的态势。

另外对于天津未来的人口增长,可以参考两个主观因素:第一是去天津落户的人群特征,据说大多都是北漂,这部分人不属于特别喜欢生孩子的群体;

第二是天津的城市发展情况,在上文中我拿一财的数据列举了天津在高考之外其它方面的一些表现,其实在其它方面天津的优势并不大,相比较杭州、成都都要弱一些。

《关于加强中高考时期环境噪声管控的通告》(一)管控时段和管控要求1、2021年6月2日至9日、6月15日至20日为中高考时期环境噪声管控时段。2、自6月2日22:00至9日6:00、6月15日22:00至20日6:00,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无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午间(12:00至14:00)和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管控期间,居民区、考点周围排放环境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3、高考(6月7日至9日)及中考(6月19日至20日)考试期间,严禁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各类施工噪声污染及其他固定源噪声污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个体工商户相关文章
  • 南京市市容管理规定[失效]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建设整洁、文明、有序的现代化城市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市容管理,是指与城市环境密切相关的城镇道路、广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工具、临街景观等容貌的管理。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各区(郊区的农村除外)、县属建制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矿区。第四条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南京市市容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市容管理工作,区、县市容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市容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管理工作。城市建设、规划、建工、市政公用、园林、房产、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工商行政、文化、卫生、民政和商业行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容主管部门搞好市容管理工作。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市容环境和阻止、举
    2023-06-10
    302人看过
  • 《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
    南京出台《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近期出台,对公租房面向的人群范围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同时对于公租房如何申请、如何选房、如何退出等细节也作出了详细规定。这一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和其他出台公租房管理办法城市一样,南京市的公租房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水平,供给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强调公租房覆盖到以往保障房未覆盖到的夹心层,即城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值得关注的是,南京首次提出了初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为5年,新就业人员初次承租期为3年的相关退出细则。要求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承租期内,不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或收入标准的,及时退出公租房。退出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办法》还规定,承租人有任何一条情形符合退出条件且未主动退出或退回公租房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退出或退回
    2023-06-10
    83人看过
  • 市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了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维护法制统一性,市政府决定对《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8件规范性文件修改如下:一、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宁政发[2001]122号)删除第十二条第二款。二、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搞活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2]110号)删除第12点。三、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我市企事业单位职工集资自建住房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0]3号)删除第五条。四、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1997]271号)删除第九条。五、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试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发[1999]105号)删除第五条、第十四条。六、市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南京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发[1998]127号)删除第三条第(三)项第2、6点
    2023-06-10
    208人看过
  •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规划局《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
    【全文】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规划局《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规划局《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规划局拟定的《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市规划局2010年1月)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的变更,加强对规划条件变更的管理,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规划条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是规划管理部门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守规划条件,一般不得变更。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尚未领取该项目全部建设
    2023-06-10
    370人看过
  • 派出所管噪音扰民吗
    派出所管噪音扰民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噪音扰民可以选择报警。根据声音的大小来进行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的,就可以报警处理。不过不同的噪音管理的部门也是不一样的并且还有限值,不是一点点噪音就可以报警的。一、白天扰民时间规定扰民不分时间规定,只要达到噪音的级别才是扰民,只不过白天和夜晚声音达到噪音的级别的的程度不同。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的,扰民并不一定要在一个什么特定的时间段,只要他妨碍了个人的正常生活就算扰民。这个也可以和房东一起找当地居委会协商。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二、噪音污染标准多少分贝噪音污染标准的分贝限值需要根据类别、区域和时段来确定,具体如下:1、国家规定的噪音标准是:昼间50-70分贝;夜间40-60分贝;2、0类康复疗养区
    2023-06-21
    369人看过
  • 南京出台盲人按摩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盲人保健按摩的行业管理,促进盲人按摩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南京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凡市面上以盲人为名开设而又无照经营的各类保健按摩场所都将封杀。据介绍,南京市共有视力残疾者2万余人,符合就业年龄约占50%左右,与其他残疾人相比,盲人是残疾人中障碍最大困难最多的就业群体,长期以来,政府为扶持这部分人就业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并取得了可喜成果,盲人们也以他们的积极进取、吃苦耐劳而赢得了市场的认可和人们的尊敬。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正常人挤人了盲人按摩行列。据了解,目前南京市以盲人保健按摩为名开设的各类场所近50家,非盲人从业人员达400多人,有的还无照经营或从事其它违法乱纪活动,严重影响了盲人健康就业环境。此次《南京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盲人保健按摩的除少量管理人员外,必须100%是持有待业证或失业证的盲人或其他
    2023-06-09
    89人看过
  • 南京市旅游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
    发文单位:南京市旅游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1990-1-1执行日期:1990-1-1一、为加强我市国内旅游业的管理,保护我市旅游资源和旅游者利益,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二、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南京地区从事国内旅游业务的经营单位。三、南京地区以外的旅行社(公司)以及非旅行社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南京地区直接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行业务,外省、市旅游社(公司)组织旅游者来南京地区游览,必须交南京市各旅行社(公司)组织接待。四、各国内旅游经营单位开设任何形式的旅游售票点,均须向市旅游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再到售票点所在地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设点手续,并接受该地区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对原有的旅游售票点将分期进行整顿,整顿合格的予以保留,并补办设点手续,否则,不得继续经营。流动售票点一律取消。五、对全市业余导游员实行计划招收,集中培训、统一考核、推荐聘用、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国内旅游经
    2023-06-07
    305人看过
  • 南京装修噪音整治有法可依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据悉,这一条例于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目前常见的一些野蛮装修现象,条例给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夜间禁止装修作业案例:程先生的孩子刚升入高三,孩子每天都复习到深夜。最近,楼上老张装修房子,晚上八九点钟也敲个不停。程先生找到老张交涉,“装修怎么会没声音,”老张的答复让程先生恼火不已。条例:装饰装修作业时,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废气、废水、粉尘、振动、噪音、固体废弃物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之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噪声的工具进行施工作业。洗衣机不能放在阳台案例:老王家3口人挤在不足40平方米的住房里,卫生间比较小。老王就把洗衣机搬到阳台,洗衣机排出的脏水直接排入雨水管道,平时的生活污水,老王也一同倒入雨水管道。条
    2024-03-14
    277人看过
  • 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维护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入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应当遵守本规定;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以及从事与装饰装修工程配套的室内用品的陈设、布置。第四条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装饰装修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是本市的装饰装修管理机构,负责全市装饰装修活动管理、监督的日常工作。该办公室由市建委、市经委共同管理。县装饰装修活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监督工作,并接受
    2023-06-10
    401人看过
  • 南京市户籍管理规定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和本市户籍准入登记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民常住户口登记管理,适用本细则。公民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和发放,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户口登记管理是指户口申报、注销、迁移、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等户口登记,以及户口证件、信息、档案管理。第四条公民应当依照本细则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第五条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户口登记管理事项,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第六条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和由公安机关设置的户证
    2023-05-10
    320人看过
  • 城市喇叭噪音谁来管
    法律综合知识
    城市喇叭噪音归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管。根据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对噪音制造者可以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可以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第六十三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2024-05-13
    313人看过
  • 高考期间如何减轻噪音污染
    广场舞爱好者、音乐爱好者等应自发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内停止跳舞、演唱等娱乐活动;城区内请勿在居民区和学校等周边区域进行产生噪音或其他生产、营业、娱乐等活动,KTV、乐吧等娱乐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夜市、露天大排档等在夜晚10点前关门不再营业;各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工作时间,严禁超时作业,考试期间考场周边全天候停止施工;广大经营商户在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扩音喇叭大声叫卖;机动车辆(消防、急救车辆除外)禁止在城区内鸣笛。邻居噪音扰民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2、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3、新实
    2023-07-22
    426人看过
  •  2022年噪音管理措施
    法律综合知识
    本文介绍了噪声污染的相关标准和居民在受到噪音扰民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根据不同区域和时间,噪声标准值有所不同,如居民区白天为50分贝,晚上为40分贝,商业区白天为55分贝,晚上为45分贝,工业区白天为60分贝,晚上为50分贝。如果噪声水平超过规定标准,居民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取证,以便协商解决不成后诉讼时使用。如果噪声水平在晚上22点或次日早6点后超过规定标准,就属于噪音污染。噪声标准值如下:1、居民、文教区环境噪声标准值为白天50分贝、晚上40分贝。2、商业与居民混合区环境噪声标准值为白天55分贝、晚上45分贝。3、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白天60分贝、晚上50分贝。居民在受到噪音扰民时,可以向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投诉,并进行相关取证,以便用于协商解决不成后诉讼时之用。 噪 音 污 染 标 准 值 规 定噪音污染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不容忽视。对于
    2023-10-02
    382人看过
  • 南京市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部门: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市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3年8月2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代市长蒋宏坤二00三年九月四日南京市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1、将第四条第(三)、(四)、(五)项修改为:(三)受理招标文件的备案;(四)受理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申请;(五)受理施工合同的备案。2、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不具备前款第(二)至(五)项条件的,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3、将第十二条修改为: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市建委备案。4、将第十四条修改为:招标文件一经发出,其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补充;确需变更或者补充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2023-06-07
    48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且从事工商业经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自然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更多>

    #个体工商户
    相关咨询
    • 北京市双休日噪音施工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3
      根据规定。建设城市道路、城市高架桥、高速公路、轻轨道路等交通工程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确需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要设置隔声屏、建设生态隔离带、安装隔声门窗等。在已有的城市道路、城市高架桥、高速公路、轻轨道路等交通干线两侧新建住宅的,住宅距离交通干线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小距离,建设单位并应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 政府工程噪音扰民怎么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4-28
      政府工程噪音扰民,可向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若建设项目中需要的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未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二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若是夜间施工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 噪音扰民政府会不作为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你们的健康和身心受到损害,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 北京市噪音扰民规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25
      法律分析 北京市噪音扰民规定有: 1、对于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单位,责令限期治理; 2、不可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置会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场所等; 3、对发现的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责令停止使用; 4、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公告; 5、进行夜间作业的单位或工厂应向周边居民公告。
    • 2017年南京高淳区政府规定产假多少天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8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孩子的情况下,每次生孩子,增加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到期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到两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