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审终审制度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4: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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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两审终审制有四种例外:
(一)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二)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三)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四)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两审终审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审判基本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七十五条二审裁判效力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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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两审终审制是指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一般案件,可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然后终审。 在民事诉讼中,一些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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