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时如何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33:50 395 人看过

房屋拆迁被强拆时,如何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搬迁,同时因人民政府指示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实施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目前,我国强制拆迁存在诸多法律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谁有强制拆迁权?强制拆迁权可以说是一种行政强制。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权也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的某种权力必须经过法律的授权。所谓权力,就是“没有法律的规定是不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在裁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也有责任强制有关部门搬迁把房子搬走。本案被告人经江津市人民政府授权,有强制拆迁的权利。(2)强制拆迁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受到侵害的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时效期间届满,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权利人的权利的制度。同时,在强制拆迁的情况下,中国法律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讼权利或者诉讼期限的,诉讼期限自发生之日起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诉讼期限的,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自内容之日起2年。(三)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哪些法律规定?我国虽然没有《行政强制法》,但对行政强制的法律规定很多,合法的行政强制必须有合法的执行依据。如何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我相信你已经明白了。北京创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建议,行政强制拆迁必须有法律依据,否则是违法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同时,另一方面,行政相对人应当明确诉讼时效的规定,以便及时保护自己的权利。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行政相对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自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自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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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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