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保险是什么保险公司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18:53:05 123 人看过

强制保险不是保险公司。

所谓强制保险,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比如,世界各国一般都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规定为强制保险的险种。由于强制保险某种意义上表现为国家对个人意愿的干预,所以强制保险的范围是受严格限制的。我国《保险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一、汽车不交强制保险怎么处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不交交强险的后果如下: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而且另一个不交交强险的后果是,一旦车主在无交强险保障期发生第三方重大伤亡事故,如果没有交强险的保障,车主将自己垫付巨款赔付。很多人为此倾家荡产,所以车主不要忽视交强险的重要性,一定要及时缴纳。

如果交强险过期,建议不要开车上路,尽快找保险公司续保。

二、强制保险包括哪些

强制保险又称为法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商业保险一般都实行自愿原则,但是对少数危险范围较广、影响人民利益较大的保险标的,则应实行强制保险。

从国际上看,强制保险的形式有两种,一是规定在特定范围内建立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保险关系。这种形式对保险人、被保险人及保险标的范围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保险人没有自主选择的余地。二是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人或财产都必须参加保险,并以此作为许可从事某项业务活动的前提条件。中国的强制保险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只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才可以实行强制保险,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保险公司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公司相关文章
  • 强制保险是不是交强险
    一、强制保险是不是交强险所谓强制保险,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交强险是强制保险,但是强制保险并不只是交强险,还包括其他的保险。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从名字中就可以看出了是一种强制性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二、强制保险的分类1、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强制保险根据法定程序,由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由中央政府颁布实施的强制保险条例,这种强制保险一般由国家授权的保险机构提供保险,采取行政手段强制实施。这类强制保险对保险人、被保险人及保险标的都规定了具体范围,不论被保险人或保险人是否同意,都没有选择的余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均受到法律的约束,例如:我国的《飞机、火车、轮船旅客的人身意外伤害强
    2023-04-23
    387人看过
  • 强制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今年7月9日,本报一篇题为《肇事司机负全责就无法享受医保?》的新闻,报道了一对婆媳在一次车祸中同时失去左下肢,高额医疗费、诉讼及财产保全费用使其全家生活举步维艰的事,引起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的关注并作出批示:请肇庆市中院关心此事,以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一场车祸婆媳同失左下肢2007年11月14日,被告高红驾驶赣MO4684号重型厢式货车在肇庆市大桥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五金批发市场路口时,货车失控冲入东侧的五金批发市场路口,碾压原告林芳转、莫桂儿的下肢,造成原告林芳转、莫桂儿两人受重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林芳转被送至肇庆市端州区人民医院治疗,共住院77天,支付医疗费35071.60元;原告莫桂儿则被送至肇庆市中医院治疗,共住院77天,支付医疗费36677元。被告高红代莫桂儿支付了医药费6000元;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代莫桂儿支付了医药费
    2023-04-23
    106人看过
  • 签订交强险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能否强制订立商业保险合同
    不能。商业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其中基本险为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四种,而附加险则包括车身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不计免赔险等等,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而必须依附于相应的基本险才能投保。合同的订立基于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要出于自愿。在选择该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时,该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与该保险公司签订其他商业保险合同。如果该公司通过强制的方式要投保人签订其他商业合同,即使签订了,根据相关规定,该合同也是无效的。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律师补充:关于合同最重要的就是合同的效力,大家谈生意、做买卖签订合同时都希望自己所签合同合法有效,只有有效的合同才完全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订立
    2023-05-06
    86人看过
  • 什么是强制交通保险?强制交通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有什么区别
    1、什么是强制交通保险?交通强制保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这是我国第一个依法实施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强制交通保险是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不包括车辆和人员)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强制责任保险被保险人)因被保险机动车在责任限额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从广义上讲,交通强制保险属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范畴。之所以将其与交通强制保险分开,是因为法律赋予了它特殊的内涵,以保证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基本赔偿。强制交通保险具有以下特点:1。法定交通强制保险源于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费率、赔偿金额、赔偿程序等基本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或授权。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本费率。除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外,保险人不得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条件。保险公司不得强迫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或者提出附加条件的要求。交通强制保险的强制履行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法定保险
    2023-05-31
    306人看过
  • 什么是环境保险中的责任强制保险?
    9月4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环保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9月2日,环保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别涛指出,绿色信贷支持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以形成支持绿色信贷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根据《指导意见》,别涛说,绿色金融体系主要包括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发展绿色保险;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融资工具等七项内容。依据《指导意见》,生态环保主要表现在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基金以及环境保险等方面。别涛说,在绿色信贷方面,《指导意见》规定,构建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对于绿色信贷支持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形成支持绿色信贷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和抑制
    2022-04-10
    493人看过
  • 保险公司在车辆保险强制险中最高赔付多少?
    交强险最高可以赔偿十二万两千元,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责任限额可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车辆强制险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基础费率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2008版)(与2006版对比,后面斜体字的为2006版费率)车辆大类序号车辆明细分类保费(元)调整前保费一、家庭自用车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9501,0502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1,1001,100二、非营业客车3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1,0001,0004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1,1301,1005企
    2023-07-09
    386人看过
  • 强制保险公司能付多少钱
    强制保险公司能为十级伤残保险支付多少?强制保险是为了保护第三者。如果是死亡,要赔11万元,十级伤残的最高赔偿只有11万元。强制保险是为了保护第三者。如果是车主或车上的人,就没有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通知》,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交通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的内容如下: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投保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上述责任限额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执行。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未结束保险期的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
    2023-05-02
    81人看过
  • 互助保险公司和股份制保险公司有什么区别
    互助保险公司和股份制保险公司有什么区别。互助保险公司没有股东,投保人具有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双重身份,因此互助保险公司的最高权力是股东大会而不是股东大会。只要交了保险费,申请人就可以成为公司的会员,一旦保险合同终止,会员资格就会消失。公司清算时,清偿其他债务后,剩余财产归全体投保人所有。(2)不同的资金来源。互助保险公司没有资本,不能发行股票。风险资金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保险费,营运资金来源于外部筹集。互助保险公司对公司的债权人不承担直接责任,成员对公司的责任仅限于支付的保险费。(3)不同的业务目标和分配机制。互助保险公司不是营利性法人。它更注重被保险人的利益。名义上,公司不通过对外经营盈利,而是在成员之间进行相互保险。在支付赔偿金和运营费用后,保费收入的剩余部分由会员全部分享。通常,盈余的一部分分配给投保人,另一部分作为储备基金或储备基金转入下一财政年度的风险基金。(4)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股东不一
    2023-05-02
    395人看过
  • 保险公司强制转代理制违法吗
    强制要求违法。保险公司只能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当然员工也可以拒绝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保险公司就不能擅自解除,否则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员工在该公司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一、公司以休产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公司以休产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主张赔偿金。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2023-02-27
    150人看过
  • 强制保险的保险关系产生于什么
    一、强制保险的保险关系产生于什么强制保险是指国家法律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所以强制保险的保险关系产生于国家或政府的法律效力。保险关系的定义是指保险业务中当事人和关系人在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同时构成保险关系。主要包括保险方(保险人)和投保人两方面的关系。强制保险,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国家在这一关系中只是作为一个行政干预者,不是直接参与到投保和承保的这个过程中来,国家并不承担任何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关系的产生任然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产生的。二、强制保险的行事强制保险的形式包括:1、规定在特定范围内建立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保险关系。2、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人或财产都必须参加保险,并以此作为许可从事某项业务活动的前提条件。三、什么是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强制保险是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依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基于
    2023-06-16
    262人看过
  • 保险公司自留保险费有什么限制规定?
    由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能力是有限的,其承担的保险责任应当和其承担能力相适应,超出自己的承保能力承担过巨的风险,应当办理再保险。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国家允许自留保险费的限额。受自留保险费限制的,仅以经营财产保险业务为限,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不受保险法规定的限制。保险公司当年自留的财产保险费,不得超过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实有资本金,是指保险公司实际拥有的注册资本金额。公积金又称为储备资金,是保险公司的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也就是实有资本金和公积金之和乘以四得出的数额,不应当低于当年自留的财产保险费。
    2022-04-18
    267人看过
  • 强制保险的保险类型是否为工伤保险?
    属于。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属于强制性保险,且由用人单位缴纳。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由县级以上劳动局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说已经认定了工伤并且已经鉴定了等级,但是对于赔偿的数额及支付过程没有达成一致。劳动争议纠纷通常是说因确认劳动关系或索取劳动报酬而产生的异议。你的问题是工伤,那么劳动争议纠纷就是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这是认定工伤,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当然你有劳动合同的话就不用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享受条件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待
    2023-07-11
    183人看过
  • 强制保险的保险目的和内容是什么意思
    强制保险,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强制保险的法律依据强制保险又称为法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商业保险一般都实行自愿原则,但是对少数危险范围较广、影响人民利益较大的保险标的,则应实行强制保险。强制保险可根据立法的部门不同分为三种类型:1、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强制保险。根据法定程序,由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由中央政府颁布实施的强制保险条例,这种强制保险一般由国家授权的保险机构提供保险,采取行政手段强制实施。2、在地方范围内实施的强制保险。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由地方政府通过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参加的保险。3、在特定行业内实施的强制保险。根据政府某些行政机构发布的有关法令,法
    2023-02-27
    140人看过
  • 交通强制保险不是强制车主买险
    交通强制保险不是强制车主买险——揭露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直属支公司某业务员卑劣销售车险手段2007年底我购买了一辆牌号为沪G×××××帕萨特轿车。日前,为了车辆续保的事,遇到了一些烦心事,从中看到了一些保险销售员的卑劣手段,现公之于众,望车友引以为戒。事情经过:2008年12月16日本人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沪G×××××帕萨特轿车办理保险时,发现系统中显示该车辆已经在其它保险机构办理了同类的保险,致使投保业务不能办理。由于本人未委托任何人办理车辆保险业务,所以向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投诉,经查发现200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直属支公司某业务员,在未经本人同意或授权,也未见本人身份证件、车辆行驶证影印件和本人签署的机动车保险投保单的情况下,擅自为本人持有的帕萨特轿车,出具了保险单号:PDAA200831009309013478的交
    2023-04-23
    29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保险公司
    相关咨询
    • 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是强制险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1
      不。意外伤害保险,即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支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主要包括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海外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作为附加保险附加到各种个人保险合同中。
    • 什么是自愿保险?什么是强制保险?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所谓自愿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协商一致,双方完全自愿订立保险合同,建立保险关系。换句话说,是否投保和承保,参加什么保险,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完全由双方自愿自主决定,不受任何第三者干预。平等自愿是商业保险的一个基本原则。所谓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指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某些特殊的群体或行业,不管当事人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规定的保险。比如,世界各国一般都将
    • 保险公司强制保险最高赔偿额度是多少?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16
      需要了解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为20万元人民币,包括18万元的死亡和伤残赔偿责任限额、1.8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限额以及0.2万元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限额。在无责任赔偿责任限额方面,死亡和伤残赔偿金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金额为1800元,而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为1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保险公司的再保机制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4-27
      再保险亦称“分保”。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再保险的基础是原保险,再保险的产生,正是基于原保险人经营中分散风险的需要。在再保险交易中,分出业务的公司称为原保险人或分出公司,接受业务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或分保接受人或分入公司。
    • 意外险是强制保险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4
      不是强制险。 意外伤害险主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作为附加险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