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造成工伤责任认定及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17:54:03 435 人看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该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分别按照民法典和社会保险法要求侵权赔偿和享受工伤待遇。按照这一立法精神,新《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明确了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责任认定相关文章
  •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可兼获民事赔偿
    《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根据该司法解释的意见,王某除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还可获得工伤保险补偿。相关知识:民事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一、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
    2023-04-21
    69人看过
  • 因第三人造成的工伤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可同获民事赔偿和工伤补偿职工在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亡或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其他工伤,其本人或其近亲属在获得高于工伤补偿额的民事赔偿后,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补偿。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该类案件,依法撤销了一审判决,同时撤销了被告有关不予工伤补偿的审核意见,改判由该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谢绍意(父)、李兰香(母)、黄女仔(妻)、谢贤刚(子)的近亲属谢明锋系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职工,该公司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赣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谢明锋在2007年10月16日上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死亡为工伤。经华劲纸业有限公司申请,被告赣州市章贡区医疗保险局作出《关于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为职工谢明锋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意见》,其根据《赣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7条之规定,即核定工伤保险基金只补足其民事伤害赔偿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认定谢
    2023-04-25
    215人看过
  •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可否兼得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
    可以兼得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2023-04-21
    346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单位赔偿后能否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人造成工伤的,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雇员侵权如何赔偿雇主与雇员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依据双方责任的比例进行赔偿,雇主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
    2023-03-21
    334人看过
  • 第三方造成的工伤公司赔偿吗
    一般如果是工作中第三方造成工伤,公司也应该赔偿。一、工友误伤要赔钱吗?和工友闹着玩误伤要赔钱。一般来说,工友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应当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但是和工作职务无因果关系导致的伤害不属于工伤,当事人应当根据对方确认的损失进行赔偿,当事人在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等过错的,公司赔偿后可以向其追偿部分损失。二、人事要负责处理工伤吗通常员工在工作中造成工伤是由人事部处理的。 单位的人事部门工作职责很多,通常负责公司员工福利、社会保险、劳动年检的办理等等,我国原来负责人事和社会福利保险的由人事部和劳动局对口,现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伤也是属于该部门管辖。当然也有一些公司把人事和行政分开,甚至成立专门负责保险、法律纠纷方面的部门,具体要以各公司的岗位设置为准。三、员工回家路上受伤公司需要负责吗员工在下班路上所受到的伤害需要先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属于
    2023-04-03
    341人看过
  • 工伤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怎么赔偿
    要求第三方责任人一起承担赔偿的责任。一、发生工伤以后,要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只有认定为工伤以后,才能做伤残等级的鉴定;二、如果在事故中,第三方也有责任,应当把第三方责任人也列为被告或者被申请人。在我国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赔偿原则,所以只要认定为工伤就不追究伤者责任。所以,工伤责任人受伤的仍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3-04-15
    448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 更多>

    #工伤责任认定
    相关咨询
    • 第三人责任造成工伤的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1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工伤第三者责任造成赔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8
      所以,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的,第三人不能因劳动者是工伤而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实践中,丧葬补助金与丧葬费、供养人抚恤金与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和生活护理费由于性质是一致的,故不支持兼得;其余项目可兼得。
    • 第三责任造成的工伤赔偿分配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4
      首先要明确工伤以及工伤保险基金的概念和范围。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
    • 第三人责任造成工伤的赔偿能不能申请双赔?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30
      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这规定规定了交通事故赔偿后劳动者不能再申请工伤赔偿。 2/3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不再作相应规定。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第六款中规定的条件发上交通事故且可以认定工伤的可以获得双赔。
    •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后可否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10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可兼得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