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几种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9:46:50 147 人看过

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但是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一房两卖相关文章
  • 买卖商品房违约情形有几种
    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2、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一、商品房买卖中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
    2023-02-23
    106人看过
  • 避免买方违约: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方式
    如果是在中介所签署的合同,让中介方写一份解除协议,三方签字就行。如果不是在中介签的,那么双方各写一份解除协议就行了。可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意思表示有瑕疵,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可依其自主意思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也可抛弃撤销权而使合同继续生效。能以显失公平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吗能否以显失公平为由行使撤销权而撤销合同,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是否满足法律规定显失公平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
    2023-07-07
    26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怎么写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如下: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怎么写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如下:甲方:乙方: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XXXXXXX2.XXXXXXX..........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三、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如何确定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的,按照约定处理。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
    2023-05-06
    219人看过
  • 买方签完房屋买卖合同先违约金卖方可解除合同吗
    购房合同开发商违约怎样起诉购房合同开发商违约想要起诉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A、完全不履行。是指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合部义务。完全不履行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约行为,可以直接赋予债权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换言之,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完全不履行合同,则表明该当事人具有完全不受该合同约束的故意,合同对于他来说已形同虚设。故此,另一方当事人应有权在要求其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之间作出选择。当债权人选择解除合同时,合同对双方不再有拘束力。B、不适当履行。即质量有瑕疵的履行,亦称瑕疵给付。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采取降价、修补或其他办法予以补救,只有在瑕疵严重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合同。C、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因债务人可以补足履行不足的部分,所以在部分履行情况下,应限定合同的解除。一般来说,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部分履行将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否则不能解除合同
    2023-06-16
    372人看过
  • 解除终止房屋买卖协议有哪些情形
    解除、终止房屋买卖协议的情形有: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一)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二)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三)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四)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五)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六)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
    2023-07-22
    430人看过
  • 写了2年的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履行了2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但是不履行方需要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原合同有效吗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原合同有效,违约人就其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不签股权回购协议怎么办不履行股权回购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
    2023-04-05
    34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方法:个人指南
    可与对方协商解除。如不能协商一致,则不能单方解除,除非具有法律规定的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解除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约定,付款约定,房产证办理约定等等。约定解除条件具备时,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当然,购房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
    2023-07-19
    91人看过
  • 房产分期买卖合同有效吗,无效房屋买卖的情形
    一、房产分期买卖合同有效吗房屋分期买卖合同,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二、无效房屋买卖的情形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
    2023-04-18
    80人看过
  • 买卖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中介费如何处理
    中介已履行了中介服务,并促成了合约的签订,如果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原因并不是由中介造成的,当事人无权要求中介退还已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而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以及之后是否解除,均不影响该报酬的支付。因中介隐瞒、欺诈行为导致合同被解除的,委托人可以要求中介返还居间费用,并就其因此遭受的损失向中介主张赔偿。中介费的三种途径1、直接找到房东,商讨无异议直接签约完成交易。这种形式常见于城中村,租客通过贴在墙上的租房信息找到房东,商议、成交;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租房信息也蓬勃地发展到了网上,网友可以直接在网上找到房东发布的信息,比如专业门户网站,以及其他一些主流分类信息平台等,这两种方式都无需支付租房中介费。2、租客找地产中介,通过中介找到房东,然后三方合谈完成交易,这种方式需要收取租房中介费。中介费会按房客第一个月租房租金的百分比来支付。3
    2023-08-01
    416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的几种情况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如果是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将更为严格。如果将这些规定适用于售房行为,购房者的资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将难上加难。通过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规规定
    2023-06-05
    41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合同能否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如果违约行为已经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或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那么合同可以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在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土地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
    2023-03-15
    5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与购房合同及房屋买卖中的违约情形
    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与购房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屋中介分别与房屋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的服务合同,旨在促成房屋买卖交易。购房合同属于买卖合同,是房屋出卖人(原房主)和房屋买受人(购房者)之间订立的协议。二、房屋买卖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些房屋买卖中的违约情形: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2.延迟履行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4.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关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即指此类违约行为。三、农村房屋买卖的
    2023-06-19
    339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介解除合同问题
    中介房屋买卖合同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房屋买卖中介费一般收多少(一)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二)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三)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四)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023-07-27
    37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1、开发商延期交房的;2、开发商销售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4、因国家政策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5、商品房存在抵押或其他经济纠纷的;6、商品房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登记时实测的面积误差超过3%;7、商品房质量严重不合格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一、商品房退房的条件是什么1、延期交付房屋。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4、不能办理产权证。5、房屋面积误差较大。6、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7、房子存在抵押、联建或其它经济纠纷。二、分期付款买房支付头期款后,逾期付余款可以要求退房款吗事实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只要是下面几种情况的,购房者交了首付之后可以要求退: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2、开
    2023-03-11
    21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一房二卖涉嫌构成诈骗罪的,针对于同一套房屋,业主在已经售卖给他人之后,通过非法手段占有购房款为目的,在通过虚构或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的... 更多>

    #一房两卖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买方买卖房屋遂遂买方能否解除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解除合同的行使期限是什么?买方没有依照买卖房屋合同的规定
    • 买方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哪些呢?求解答。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08
      (一)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二)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 如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3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的情形:一、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处理方式: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当事人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处理方式: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约定以其为生效要件的,从其约定,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并接受的除外)。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
    • 房屋买卖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几种?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9
      房屋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主要是: 1、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即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 2、分期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约定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将购房款分若干次付清; 3、其他方式。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
    •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条件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怎么解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2
      单方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1、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过分迟延产权过户。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